← 返回书目![]()
试读前 10 页
图片已压缩处理,清晰度不及原始 PDF;网盘内 PDF 为高清原书。
书籍简介
《吾学录初编》为清代吴荣光所编,本次所见为该书前20页,据 OCR 内容可知其中包含“吾學錄初編卷七終”字样,说明所见部分已涉及卷七之末。卷七可见门类有“恩遇”“告假”“告终养”“更名复姓”“出继归宗”“恩廕”“赠廕”“世爵”等,内容多引《会典》及吏部则例,汇录清代官员在恩遇、休假、终养、复姓、归宗、荫叙、封赠、世爵承袭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具有明显的政书、则例汇编性质。
在“恩遇”部分,OCR 记载外官道府以下领凭赴任者准在部呈告给假省亲,而两司以上官及在任者向无告假省亲之例;又记吴荣光于道光五年在贵州藩司任内因父病,援京官省亲之例具牍陈请,由巡抚入告,奉特旨赏假四月;此后道光六年河南巡抚程祖洛、十年江宁藩司贺长龄皆援以入奏,准假省亲。此段既反映清代官员省亲制度的实际运作,也体现当时以孝教天下之旷典。“告假”部分引《会典》规定京官有疾则告,满洲蒙古汉军官有故出京则告,除程限外假期不得过四月;汉官省亲、侍亲以行、修墓、迁葬、娶者则告,除程限外假期亦不得过四月;外官有疾则告,及起复乃坐补。“告终养”部分则详列汉员告终养条件,包括祖父母父母及为人后者所后父母已故、本生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独子家无次丁者,以及有兄弟而笃疾者等;武职除现办紧要军务不准终养外,其余亲年逾八十及独子亲年逾七十者概准终养。此外,书中还涉及八品荫生授把总外委、八旗荫生随旗行走者对品授职等内容。
“更名复姓”引《会典》说明汉官在籍候选由本籍督抚咨部、外官由任所督抚咨部皆准更改,付文选司注册,复姓亦如之;又记凡名避与王公大臣同者、一省而两官并者、大小官同名者改避等规定。“出继归宗”引《会典》说明凡官出继者辨其昭穆远近,本籍官询其邻族取宗图册结达于部,出继后因继父生有亲子愿归宗者亦如之。“恩廕”部分详列满、蒙、汉军及汉官荫生授职品级,如满洲一品官荫生任员外郎,二品官荫生任主事、都察院经历、大理寺寺丞、光禄寺署正,三品官荫生任通政司经历、太常寺典簿、部司库、光禄寺典簿,四品官荫生任鸿胪寺主簿、八品笔帖式等;汉军及汉官亦有相应授职规定,并及愿就武职者发标学习、年满授职等。 “赠廕”“世爵”部分则载赠之等十有八、廕子之等五、世爵九等及袭次等内容,涉及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等世爵等级与承袭规则。总体来看,本书以《会典》为纲,分类辑录清代官制中与官员恩遇、休假、终养、荫叙、封赠、世爵等相关的制度条文和事例,对研究清代官僚制度、吏部则例及《会典》的实践运用具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在“恩遇”部分,OCR 记载外官道府以下领凭赴任者准在部呈告给假省亲,而两司以上官及在任者向无告假省亲之例;又记吴荣光于道光五年在贵州藩司任内因父病,援京官省亲之例具牍陈请,由巡抚入告,奉特旨赏假四月;此后道光六年河南巡抚程祖洛、十年江宁藩司贺长龄皆援以入奏,准假省亲。此段既反映清代官员省亲制度的实际运作,也体现当时以孝教天下之旷典。“告假”部分引《会典》规定京官有疾则告,满洲蒙古汉军官有故出京则告,除程限外假期不得过四月;汉官省亲、侍亲以行、修墓、迁葬、娶者则告,除程限外假期亦不得过四月;外官有疾则告,及起复乃坐补。“告终养”部分则详列汉员告终养条件,包括祖父母父母及为人后者所后父母已故、本生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独子家无次丁者,以及有兄弟而笃疾者等;武职除现办紧要军务不准终养外,其余亲年逾八十及独子亲年逾七十者概准终养。此外,书中还涉及八品荫生授把总外委、八旗荫生随旗行走者对品授职等内容。
“更名复姓”引《会典》说明汉官在籍候选由本籍督抚咨部、外官由任所督抚咨部皆准更改,付文选司注册,复姓亦如之;又记凡名避与王公大臣同者、一省而两官并者、大小官同名者改避等规定。“出继归宗”引《会典》说明凡官出继者辨其昭穆远近,本籍官询其邻族取宗图册结达于部,出继后因继父生有亲子愿归宗者亦如之。“恩廕”部分详列满、蒙、汉军及汉官荫生授职品级,如满洲一品官荫生任员外郎,二品官荫生任主事、都察院经历、大理寺寺丞、光禄寺署正,三品官荫生任通政司经历、太常寺典簿、部司库、光禄寺典簿,四品官荫生任鸿胪寺主簿、八品笔帖式等;汉军及汉官亦有相应授职规定,并及愿就武职者发标学习、年满授职等。 “赠廕”“世爵”部分则载赠之等十有八、廕子之等五、世爵九等及袭次等内容,涉及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等世爵等级与承袭规则。总体来看,本书以《会典》为纲,分类辑录清代官制中与官员恩遇、休假、终养、荫叙、封赠、世爵等相关的制度条文和事例,对研究清代官僚制度、吏部则例及《会典》的实践运用具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代《会典》及吏部则例中关于告假、终养、荫叙、封赠、世爵等制度的条文,可补清代官制与政书文献。
2. 记录道光年间吴荣光、程祖洛、贺长龄等官员援例省亲之奏请与特旨,具有制度实践与人物传记史料价值。
3. 反映清代满、蒙、汉军及汉官在荫生授职、世爵承袭等方面的差异,对民族与官僚制度研究有参考意义。
2. 记录道光年间吴荣光、程祖洛、贺长龄等官员援例省亲之奏请与特旨,具有制度实践与人物传记史料价值。
3. 反映清代满、蒙、汉军及汉官在荫生授职、世爵承袭等方面的差异,对民族与官僚制度研究有参考意义。
公版依据
出版年为1835年(清道光十五年),在1911年(含)之前,属优先级 P0,直接判定为“是”。
适合人群
清史、中国政治制度史、法制史、历史文献学研究者及古籍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本次未见
目录
本次 OCR 所见门类包括:恩遇、告假、告终养、更名复姓、出继归宗、恩廕、赠廕、世爵等;并见“吾學錄初編卷七終”。完整目录待补。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24001564。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