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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县志四卷 第五册 封面

清溪县志四卷 第五册

OB24001466
作者刘传经
出版社—
出版年清嘉庆间(待考)
版本清嘉庆间刻本(待考)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
是否公版是
页数41 页
容量99.2 MB
文件 MD5126c36d0fe87116d75d02fc36cd5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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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册为《清溪县志》卷之四,署县事章贡刘传经纂,内容主要涉及清溪县松坪、黎州二土司之建置、土地、疆域、物产、人民、忠义、风俗等,是研究清代川滇边土司制度、民族关系与地方地理的重要方志资料。

卷首“土司志卷四”小序从上古西南君长说起,谓自万以东,东北君长以十数,徒作都最大,祚都东界邛徒,北延冉駹之域,南亚越嶲,又南至于夜郎之境,西北逶迤及于白狼槃木唐丛诸国,山川重阻,绵亘几千里。自汉以后,唐宋及明釐为郡县,国侵以弱,然六朝之獠郡、元之长官司仍故物。志文强调,若凛守王纲、戢尔人民,虽世雄此地可也,否则虑于栏之在其后,故作土地志。因黎州得封最早,以九坪爵,大于黎州,故兹卷先松坪。

“建置”门详述松坪、黎州二土司沿革:其地在秦为丹婺戎,汉初为莋都羌,又称氂牛夷,寻分其地置郡县,其夷所辖地以骑都尉领之,所谓西部都尉,此分夷地为郡县之始。六朝为獠郡,有郡无县,命其夷目自长之,仍为夷地。隋唐仍分其地置郡县,其夷所辖地以总管领之,总管继改都督。宋罢都督,以郡领之,汉源郡与汉制相似。元为黎州长官司,此夷置土司之始,制与六朝同,仍属夷地。明分其地置大渡河守御千户所,为汉地;其夷地为设黎州长官司以辖之,长官司后升安抚司,寻降为千户,略与汉唐同。国初仍明制,继改设二土司治其地:一松坪土千户治松坪三十九寨,旧四十八寨今无;一黎州土百户治大田四十八寨,乾隆中增设副土百户治七寨,于四十八寨内拨出。

志文又详载松坪土千户世居松坪堡,去县二百三十里,今居仙人堡,去县八十里,所辖东路寨十四、南路寨一、西路寨八、北路寨十三,又自水桶沟至百吉关六十里寨十三,共二十九寨。黎州土百户明初在今县城,万历中降居大田坝,去县三十里,自是人称大田土司,今居瓦窑坪,去县治三十五里。所辖自瓦窑坪起至沙坪,有老虎桥、香树顶、葫叶坡、杨泗营、紫打地、布葛营、石缸坪、羊脑山、坝底、渥洼营、游鹿口、大林坪、仙牛脚迹、瓦砾坪、虾蟆溪、巨家坪、羊庄坪、地瓜坪、晒经寺、桅杆嘴、金钗凹、大沙溪、楠木坪、岩蜂沟、岩门、沙坪共二十七堡为内地,系夷玀住牧;自火厂坝至凹合,有大冲、紫阳溪、三尖、八牌、三索窝、绵拔湾、下车户、安庆、里药、深池、西底、海流、凹合共十四寨为外地,系西番住牧。黎州副土百户住撒脚寨,去县三百里,所辖撒脚、打子马、赵侯庙、木畜、二峦山、万里箐、斜屋基凡七寨,共四十八寨。二土司境地相连,或一堡二土司民分住,故寨堡间有相同处。夷地名多以音呼转相传说,致难考核。

“山”“水”“物产”等门记松坪界内岩门、仙人洞、木畜、沙坪、大雪山、磨朵、万箐、冷了、寿坪山、白达脑等山,黎州界内鸡冠山最险,阴为县地,阳为土百户地,横亘数百里。水首大渡河自沈边东流入黎州土百户地,又东南流入松坪土千户地,出于峨眉。二土司南界以河为限,另有紫阳溪、水尾河、独木溪、金口河、白石沟、顺水河、罗目江、大小天池等。物产有麦、黍、青稞、荍、松、杉、梨、桃、杏、胡桃、橘、竹、牛、羊、猪、马、獐、豹、猴、貊貊、虎、雉、鸠、锦鸡、鹦鹉等。又录青神令陈登龙《金口河对月》《金口隘》《抵寿坪山径》及赵璧《沙坪凤竹》等诗。

“人民志”述马氏世长斯土之传说与世系,谓秦时湟中荒爰剑子姓众盛,或分居于此为丹犂戎,亦曰氂牛夷,亦曰祚都羌。汉初祚侯叛国除,诸夷民散居岩穴间不相统属,时出为乱。据土司自称,后汉诸葛公平南后以马岱镇之,马氏子孙遂世长其民,惜无谱牒莫得考其世次。兹编以前明洪武初年为始。初马氏元世袭邛部州六番招讨使,明氏据蜀,马芍安复为黎州招讨使,明氏亡蛮民溃散,芍安之弟芍德奉母还居邛部。洪武八年四川布政司招之,德遂来朝,诏以德为黎州长官司,寻升安抚司。此后历记马义、马麟、马銮、马昂、马卿、马云、马诏、马祥等承袭,及万历十九年马祥卒无子、妻瞿氏掌司事、马祥之侄居松坪者兴兵攻城夺印、降安抚司为千户等事。又详列国朝黎州土司承袭表、松坪土千户承袭表及黎州副土百户设置始末,记马应龙、马应乾、马京、马亭、马高、马禄归、马脚合、马之绣、马之锦、马泌、马清、马泽、马溶、马濬、马神姐、马文玉、马群英、马奇英等世次,以及松坪马比必、马泽、马腾龙、马统、马绪、马臣龙、马秦龙、马权源、马岭氏、马权良等承袭。忠义门又记马京拒献贼、掷金印、战龙观山等事。

风俗门详载夷人住居、服饰、饮食、婚丧、信仰、节日等,如房屋以木板树皮盖罩,不用瓦草;以篾甓为帽,羊毛织纫为衣裤,身披羊皮,腰束皮带,赤足无鞋;闺女鬘头跣足,留发披肩,以羊毛染红为线穿耳;夷妇鬓边盘髻,以青布股圈尺余高名锣锅,戴大银耳塞,穿红绿衣裙,妇女不穿裤,男不留须;食苦荍爪菜,宴会以猪酒为敬,猪不汤毛,用火烧肉,不熟食,酒亦冷饮;嫁娶用媒妁,以猪羊牛及财礼为礼,昏不择日;死丧不成服、不埋葬,以火化;病不延医,只取猪羊肝为药,不祀神、不敬喇嘛、不信巫卜;以六月二十四日为大节,男女宴会;有疑以艾烧羊膀骨看吉凶;蠢悍好杀,争斗杀伤人命不用财物赔偿,只杀一人抵偿方止;土俗女重男轻,自造皮盔、皮甲、柴弓、竹箭。雍正七年奉文追。该册内容对研究清代川滇边土司制度、民族分布、风俗习惯与地方治理具有重要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刘传经
刘传经,章贡(今江西赣州)人,清代署清溪县事,纂修《清溪县志》。其生平事迹、生卒年及仕履详情待考。本册卷端题“署县事章贡刘传经纂”,可据以知其在清嘉庆间曾主持或参与纂修清溪县志。

学术价值

1. 系统记载松坪土千户、黎州土百户及副土百户的世系、辖寨、疆域与承袭,是研究川滇边土司制度、民族关系与边疆治理的重要资料。
2. 详载夷人服饰、饮食、婚丧、信仰、节日、纠纷解决等风俗,对民族民俗与地方社会研究具有参考价值。
3. 保存大渡河、金口河、大小天池等地理信息及陈登龙、赵璧等人诗文,可资地方历史地理与文学研究。

公版依据

P0:本册为清嘉庆间成书或刊刻,早于1911年,按规则直接判为“是”,无需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地方志研究者、土司制度与民族史研究者、四川地方史研究者、民俗文化研究者、古籍整理工作者。

序文信息

本次前20页未见序文

目录

土司志卷四 土地志  建置  松坪黎州二土司  疆域  物产 人民志  忠义  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