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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册为《南京刑部志》卷之二部分,接续记载南京刑部各清吏司职掌、司法行政、监狱管理及相关制度。内容首先涉及充军编发:洪武三十五年令罪人应发充军者皆从给事中及行人编次队伍,然后发遣;又定凡问充军者,在京行兵部定卫,在外系巡抚有行者巡按定卫,所属自问者有巡抚处申呈巡抚、无巡抚处巡按定拨,仍抄招行兵部知会,遂为定例。接着详载贵州清吏司掌天官之典籍及内宰私人之平,凡官莅任验其凭而类缴之,比满据其年资与功过覆呈而定其最,以给由三载考则赴北京引奏,以承恩次而六载九载有差。又载各司官三年考满、六年考察、致仕给假、官缺署摄、监生新拨、历事、附选、给引、卧引、科举告会、吏典拨送、考满等程序。云南清吏司掌疗狱医药之政令,凡医士从有司选之,药材听岁拨之肆长以供事;本部合用调治病囚医生二名,本司行应天府转行医学取送发司狱司着役,季一更替。药材每月按司狱司开呈品数,苍术每月八十斤,夏月加至一百二十斤,杂药随宜估价,唤直月铺户买办,价目付行各司支领入官赃银那补,每月不过二两五钱;置簿册稽查病囚数目姓名、医生所用何药,以十全失一失二失三失四考其工拙。其后又详载巡风官之职掌,掌部门、司门、狱门之禁,选其职役而掌其巡直与其出入;提牢主事之职掌,掌牢狱提调之政令,凡囚禁别其轻重而系之,死罪审允者收重监,未审允者及充军徒罪收徒监,杖罪以下收轻监,官及应议子孙收官监,妇人收女监。还载验衣粮、疗疾患、去不蠲、谨透漏、日检视、时禁狱之差直、比巡邏、囚瘐死掩埋、修刑具、拘锁钥、俵薪油等制度,并录主事阮鶚、薛天華、葉應乾、馬佩等人议语。卷末有“职守论”“以胄监襄其成第四”“以椽史理其牍第五”“以胥役服其劳第六”等章节,述监生历事、吏典办事、皂隶差役等制度。本册集中反映明代南京刑部的司法行政、监狱管理、医药、巡防、文书、吏役与考课制度,是研究明代留都官制、法制、狱政及行政运作的重要文献。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机构简介
南京刑部为明代南京留都官署之一,属中央六部在南京的分设机构。永乐以后,南京刑部与南京吏、户、礼、兵、工各部及都察院等并存,管辖南京及附近直隶地区部分刑名事务。据本册可见,南京刑部内部按地域和职能分设清吏司,各司既有专管府州都司卫所,又有带管南京各府部寺监及北京部分卫所,并分别承担承刷文卷、笞杖决罚、禄俸输颁、狱禁兵役、工役营造、纸札出纳等职掌。机构成立具体年份及完整沿革,本次仅见前20页,待后续材料补充。
学术价值
1. 详载明代南京刑部贵州、云南等清吏司职掌及监狱、医药、巡防、考课制度,可补明代留都官制与法制研究。
2. 保存充军定卫、监生历事、吏典办事、皂隶差役等行政细节,可与《明会典》《明史·职官志》互为参证。
3. 记录提牢主事、巡风官、司狱官等基层狱政运作及主事议语,对明代狱政史、司法行政史研究具有史料价值。
4. 反映南京刑部文书、刑具、囚粮、薪油、药材等日常管理,可用于明代留都财政与行政运作研究。
2. 保存充军定卫、监生历事、吏典办事、皂隶差役等行政细节,可与《明会典》《明史·职官志》互为参证。
3. 记录提牢主事、巡风官、司狱官等基层狱政运作及主事议语,对明代狱政史、司法行政史研究具有史料价值。
4. 反映南京刑部文书、刑具、囚粮、薪油、药材等日常管理,可用于明代留都财政与行政运作研究。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明代南京刑部官修志书,成书或刊刻时间在1911年之前,依优先级P0直接判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
适合人群
明史与法制史研究者、明代官制与南京留都制度研究者、狱政与司法行政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方志编纂工作者,以及对南京地方历史文化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无
目录
贵州清吏司
云南清吏司
巡风官
提牢主事
司狱官
职守论
监生历事
吏典
皂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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