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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册为《钦定户部漕运全书》第三册,专题汇编“拨船事例”,集中记载清嘉庆年间漕运拨船的修造、调拨、经管、赔补与费用章程。卷端列有“外河拨船”“裏河拨船”“外河拨船”等目。正文以嘉庆十一年上谕开篇:铁保奏查明河口拨船残废,吴璥前请添造船只装济漕运,淮关捐办拨船三百号,除风损尚未补造六十一只外,应存二百三十九只,其中归坞拨船五十六只船身渗漏不堪拨米,各工运料船一百零三只,其余七十八只全行损坏;上谕责成里河同知缪隽、外河同知张文浩限两月修补齐全,并令铁保安立章程,将修造各船或分地面或分船数派员经管,以专责成;此次修造银两不准开销,著落两次原修及接任各厅员按在任年月久暂分别赔缴,已故之员于现任及有官可补各员名下摊赔,并查取历任废弛厅员、经管委员及未经查出禀办各道职名交部分别议处。又记江西分造北运河拨船七百五十只,分作四限承造运送,每船舵工一名、水手四名,每十船排为一帮,于舵工内选择老成晓事者一人点为帮头,责成稽查;并详载舵水工食、口粮、站程、银米折给、押运官役薪水等规定。湖北代造直隶官拨船四百只,分四限成造,初二两限工料运费借垫江工银,三四两限于地丁银内动给。淮关监督李如枚新捐河口拨船一百五十只,奏交山阳、清河二县收管,岁修成造照旗丁前捐拨船三百只章程办理;嘉庆十一年经漕运总督吉纶奏准,在江南旗丁备公银内提银三万两发交淮商一分生息,以息银充造费、修费。直隶省额设官拨船向分派沿河十八州县经管,嘉庆五年、六年、十二年多次调整,直隶总督温承惠奏准仍分派沿河十八州县经管,并定保固十年、损失分赔、罚俸降级等例。嘉庆十二年上谕,湖北解直拨船底板镶用杂木,毋庸抽换,令湖北经手成造之员及直省经管州县按四六分赔,天津道沈长春交部议处。嘉庆十四年,徵瑞奏天津、通州沿途多有朽旧拨船弃置河干,谕温承惠饬令地方官赶紧收集苫盖,仓场侍郎不时查验。嘉庆十五年,仓场侍郎奏杨村一带除官拨一千五百只外,民拨仅有一百余只,军船蜂拥而来不敷轮转,谕天津道妥为雇备;直隶总督覆奏本境船少,山东需拨孔殷,内黄一带商船聚集,遂札商河南巡抚代雇,大名府赴龙王庙等处雇得船二百余只,一军二拨行抵通州。又准江广等省所带五百石大拨船暂用,南粮入直过迟,杨村寄拨米三十万石,并借山东官拨三百只。末记嘉庆十五年漕运总督许兆椿奏江南各帮扣银备长途缓急、赎屯等事,自嘉庆五年至十五年共扣银十二万三百余两,除动解生息及拨船岁修等项外,实存道库银四万二千九百余两,江省屯田仅宣州卫一帮出典之田酌议抽赎。本册反映嘉庆朝漕运拨船制度运作、经费来源、官僚责任、河工与漕务关系,是研究清代漕运、财政、官制的重要史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机构简介
清户部为清代中央机构,位于京师北京,职掌国家财政、户籍、赋税、漕运等要务。其具体成立年份及本书纂修机构沿革,前20页未载,待考。
学术价值
1. 详载嘉庆年间拨船修造、调拨、岁修、保固、赔补及经费动支等制度细节,可补清代漕运则例、会典相关记载。
2. 反映嘉庆朝河工、漕运、地方官责任与财政运作,对研究清代大运河漕粮运输、官僚问责及生息银制度具有史料价值。
3. 保留“哈佛大学汉和图书馆珍藏印”,可供版本流传与海外藏书史研究参考。
2. 反映嘉庆朝河工、漕运、地方官责任与财政运作,对研究清代大运河漕粮运输、官僚问责及生息银制度具有史料价值。
3. 保留“哈佛大学汉和图书馆珍藏印”,可供版本流传与海外藏书史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P0:本书成书/刊刻于清嘉庆年间,记事至嘉庆十五年,属于1911年以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
适合人群
清史、漕运史、经济史、制度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研究者;对清代大运河、漕粮运输及官修政书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未见
目录
拨船事例
外河拨船
裏河拨船
外河拨船
嘉庆十一年上谕
江西分造北运河拨船
湖北代造直隶官拨船
淮关监督李如枚新捐河口拨船
直隶省额设官拨船
嘉庆十二年上谕
嘉庆十四年上谕
嘉庆十五年仓场侍郎奏
嘉庆十五年上谕
南粮入直过迟杨村寄拨
嘉庆十五年漕运总督许兆椿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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