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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条议 封面

财政条议

OB24001131
作者刘世祈
出版社—
出版年1908
版本清末商务印书馆代印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政书
是否公版是
页数84 页
容量21.4 MB
文件 MD57cf50225eff11b0a5ef9f051f9afdc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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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财政条议》为清末财政改革文献,题“議 戊申九月 慈石”,由商务印书馆代印于京邸。据卷首呈文,作者为三品衔财政处提调、奏留江苏补用道刘世祈。全书以呈复财政处手谕的形式展开,开篇即云“敬禀者窃奉三品衔财政处提调奏留江苏补用道刘世祈呈手谕:币制应如何划一,银行宜如何推广,铜元应如何整顿,造纸厂、印刷局应设于何地相宜,以上五事饬为详细推究、酌定办法等因”。由此可见,本书所论核心为清末币制、银行、铜元、造纸、印刷五项财政要务,且以币制划一为总枢。

刘世祈在文中提出“物有本末,事有先后”,主张统筹全局,分别内办外办,次第施行。他认为银行、铜元为外办,造纸、印刷为内办;次序上应先谋铜元之整顿,次筹银行之推广,造纸、印刷之布置亦得依序兴办。整顿铜元方面,他主张归并统筹,厘定专章,使各区划若干局亦归一律,指臂相联,以收操纵在我之权,并杜绝争铸争销、买铜买煤等弊窦。银行方面,他主张设立三种银行:国家银行专事公家交纳上兑,实业银行以谋补助农工、振兴商业,储蓄银行则可附于国家银行、实业银行。凡通商关埠以及省会府县城镇并盐务所及之处,亟宜速筹开办,均直接于总行,汇兑羡余,兼可暗事调查各地方情形,以为将来发行纸币之预备。造纸方面,注重原料最富、交通便利之区;印刷方面,须谋法律所及、查察易周之地。四事相承相因,要皆归效于币制划一。刘世祈强调“币制本也,铜元、银行、造纸、印刷皆其末也”。

文中对币制问题论述尤详。先追溯钱币自先王即有定制,周公九府之泉为圜法之始,秦火以后其制不传;春秋之世齐刀鲁币虽同为周宗之国,其名不同,已隐寓国界之意。又述我朝定鼎之初,以制钱一千文合银一两,载在《皇朝通典》,《会典刑律》计赃科罚银以一百两、钱以一百千文为满贯,可见钱币之整齐。至康乾之际,国家鼎盛,民富物丰,始有银一两可易制钱至二千文者。当时闭关自立,纯而彼赢,一潢之水无张缩。值兹各国交通,若混施则彼欺其羡,我日敝之势所由来,况益以赔款、洋债、商务差负,其困敝之势尤不可终日。因此主张言财政必自钱币始,钱币更为立国之根本。又参考各国法度,主张立一定币制,以黄金为极数,定金本位,铸三等币,限法价数,并引孙宝琦所呈十一国金银币、博士尼古孙关于金银两本位不便之论、英使萨道义递银币管见节略、英外部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七日照会等,作为参考。文中还详论国币与洋元交易不便、成色折算、各省银价钱价不同、丁漕加派、小民困苦等情形,主张废宝银、收制钱、定金本位,以三十二换金本位,铸一定国币,认为于国内政治与各国交通有百利而无一害。书中又列“币制宜如何画一”一节,进一步申论各国币制三等相维、法偿限制、中国圜法不能画一之原因等。整体而言,本书是清末新政时期财政金融改革的重要条议文献,对研究近代币制改革、银行体系、铜元整顿、造纸印刷布局及赔款洋债背景下的财政困境,均有直接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刘世祈
刘世祈,清末官员。据OCR卷首呈文,其衔名为“三品衔财政处提调奏留江苏补用道刘世祈”。其余生平事迹、生卒年及著述情况,OCR前20页未详。

学术价值

1. 反映清末财政处官员对币制划一、金本位、银铜辅币、法偿限制等问题的具体主张,是研究中国近代货币史、金融史的一手资料。
2. 提出国家银行、实业银行、储蓄银行三种银行体系及铜元归并统筹、造纸印刷布局等方案,有助于了解清末新政中的财政制度设计。
3. 保存清末官员对赔款、洋债、商务差负、各省银钱比价、丁漕加派等问题的观察,对研究近代财政经济与社会民生具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题“戊申九月”,结合内容为清末财政处提调刘世祈呈文、商务印书馆代印于京邸,暂定为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刊印,在1911年(含)之前,属优先级P0,直接判定为公版。

适合人群

中国近代财政史、货币史、金融史、清末新政史研究者,以及关注近代经济制度变迁的读者。

序文信息

无传统序跋;卷首题“議 戊申九月 慈石”

目录

OCR前20页未见完整目录。可见卷首呈文及正文篇题“币制宜如何画一”等,具体目录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