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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续通商条约章程成案汇编》为清末陕西官书局所刊通商条约、章程、成案之续编。封面题“續通商條約章程成案彙編 光緒二十五年五月秦中書局排印”。全书由李有棻、端方等主持编纂,秦中书局排印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据李有棻序,光绪初元直隶省垣始有《约章类纂》之刊,其书溯从道光季年起迄光绪十一年止,厥后赓续无闻;李有棻念时艰孔亟,外交有道,爰本此书,查十一年以还陕中所有档案,从类编附以广之,刊印遍发所属,藉资考镜。端方序亦言“中国之交涉外國,无小大强弱,莫不持为左验者,今之条约是也”,并称“是书萌芽於光绪初元,至七年而附益之,又四年而赓续之”,至此次续编,“为经编八卷”。凡例详述编纂体例:前编《各国通商条约类编》之刻始光绪初元,后北洋重编约章合章程成案逐一条列,其书编列约章起道光二十二年迄光绪七年而止,刊者仅续以光绪十一年以前诸约,自是而后踵起无闻;此次就陕中奉颁各约章仍照前编义例依类分纂,并取总署所发奏咨成案附列于后,成书八卷,名曰《续通商条约章程成案汇编》,与前书丛代而行。全书分类编纂,总类上下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门之目,一加其旧;六门中之子目并准前式,全书凡分八卷:第一卷总类上下,第二卷吏类,第三四卷户类,第五卷礼类,第六卷兵刑两类,第七卷工类,第八卷申明条约。户类税务为大宗,前编户类税务中分子目十二,今除各国税则一门条约成案不备无从开列外,余并依类编选。凡例又特别提出,前编工类有招工门而无禁工门,然美国现以此事为莫大枝节,将来金山华民苟滋事变,饶舌必多,似应于前编列目例外就招工中附列禁工一门,署颁中美限禁华工条款六条即系申明此事,应从拟例先为附列。此外,凡例说明总署申明旧约之刻另行剔出自为一卷,系诸本约七卷之后,不共前类相混,读者得以原始要终,具征通贯。又说明各行省大府现在奉旨均兼总署大臣职衔,各国约章自应饬属切实讲求,以备随时策遣;并提及清苑劳大令乃宣辑有《约章纂要》一书,前年晋边因议交涉租垦事,幕友误以其书名入公牍,西使遂至总署声称,谓非渠约原本不足征信,转滋辨论,故此编之作亦如正史而外别有编年记载各篇,祗为贯串之资,非作争执之据。凡例还说明,是编所列各约,绘署当日颁行急切悉用草板刊发,字画间有讹舛之处,其章程成案则系吏胥展转誊钞,帝虎鲁鱼不可枚举,兹编付印之始均已饬员分别详晰核正,然校书如除落叶,随除随有,又约章本中西文合译,一字之微关系甚重,其有似涉讹悞而原本即作此字者,不敢逞臆,姑付阙疑。目录显示全书八卷之具体分类:卷一总类上(各国立约年月)、总类下(订约)附;卷二吏类一(遣使)、吏类二(设领事等官);卷三户类一(税务一:口岸贸易、陆路口岸贸易、长江口岸、设领事等官);卷四户类二至七(税务二至七:税货、船钞、子口税、杜稽漏税、运改、权中度外等),附关政;卷五礼类一(交际仪文)等;卷六兵类(疆界)、刑类一(法禁)、刑类二(交涉案件上款或覆答)、刑类三(交涉案件中命盗)、刑类四(交涉案件下捕亡债务)、礼类二(优待保护)、礼类三(游历)、礼类四(学习)、礼类五(传教);卷七工类一(租佣建置)附选募洋将、工类二(招工)附禁工、工类三(行船)附各关理船事宜;卷八总理衙门奏请刊发申明条约。整体而言,本书汇集道光二十二年至光绪二十五年间中外通商条约、章程、成案,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门分类编纂,尤详于税务、口岸、传教、招工、禁工、交涉案件等,是研究清末中外关系、条约制度、通商贸易与外交交涉的重要史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清末通商条约、章程、成案之续编,汇集道光二十二年至光绪二十五年间中外通商交涉文献,可供研究近代中外关系史、条约制度史与外交史参考。
2. 全书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门分类编纂,尤详于税务、口岸、传教、招工、禁工、交涉案件等,保存大量总理衙门奏咨成案,具有史料汇辑与制度史研究价值。
3. 序文、凡例详述编纂缘起、体例与当时外交形势,可供研究清末地方督抚对条约体系的认识、官书局刊印活动及《约章类纂》系列文献的流传与续补。
4. 清光绪二十五年秦中书局排印本本身具有版本学与出版史价值,可供研究清末官书局排印技术、书籍流通与西北地区外交文献传播。
2. 全书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门分类编纂,尤详于税务、口岸、传教、招工、禁工、交涉案件等,保存大量总理衙门奏咨成案,具有史料汇辑与制度史研究价值。
3. 序文、凡例详述编纂缘起、体例与当时外交形势,可供研究清末地方督抚对条约体系的认识、官书局刊印活动及《约章类纂》系列文献的流传与续补。
4. 清光绪二十五年秦中书局排印本本身具有版本学与出版史价值,可供研究清末官书局排印技术、书籍流通与西北地区外交文献传播。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秦中书局排印本,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
适合人群
中国近代史、中外关系史、外交史、法律史、条约制度史、出版史、古籍整理研究者,以及关注清末通商、传教、招工、禁工等问题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有李有棻序(光绪二十五年二月,陕西西安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萍乡李有棻撰);有端方序(光绪二十五年五月,陕西等处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浭阳端方撰)
目录
本次所见为序文、凡例及目录部分,非全书正文。全书八卷目录大要如下:
- 卷一:总类上(各国立约年月)、总类下(订约)附
- 卷二:吏类一(遣使)、吏类二(设领事等官)
- 卷三:户类一(税务一:口岸贸易、陆路口岸贸易、长江口岸、设领事等官)
- 卷四:户类二至七(税务二至七:税货、船钞、子口税、杜稽漏税、运改、权中度外等),附关政
- 卷五:礼类一(交际仪文)等
- 卷六:兵类(疆界)、刑类一(法禁)、刑类二(交涉案件上款或覆答)、刑类三(交涉案件中命盗)、刑类四(交涉案件下捕亡债务)、礼类二(优待保护)、礼类三(游历)、礼类四(学习)、礼类五(传教)
- 卷七:工类一(租佣建置)附选募洋将、工类二(招工)附禁工、工类三(行船)附各关理船事宜
- 卷八:总理衙门奏请刊发申明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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