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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续文献通考》为明代王圻纂辑的典章制度体史书,续补马端临《文献通考》而作。本次所见 OCR 为其中卷之一百六十六“兵考·军器”部分,卷端题“皇明進士雲間王圻纂輯”,源文件名标注为明王圻撰、万历癸卯曹时聘刊本,可知此本为明万历三十一年(癸卯,1603)曹时聘刊刻。该卷内容集中记述历代军器制度、制造、储备、关领、试验、折征及相关军事技术,尤其偏重宋、辽、金、元、明诸朝军器与火器史料。
正文编排大体按朝代顺序展开。宋代部分记理宗淳祐二年诏淮西制置大使司出楮币、米粮,令安丰军修武备。辽代部分记圣宗统和年间多次诏诸道缮甲兵、备南征攻城器,以及兴宗重熙年间禁关南汉民弓矢等事。金代部分记太宗天会三年禁契丹、奚、汉人挟兵,海陵正隆四年督造兵器并赋军器财用于民,世宗大定年间求良弓、定应禁弓箭鎗刀路分品官家奴客旅许带弓箭制,同州徵箭十万根而以鵰鴈羽为箭羽导致价踊,观察判官张穀议减价等。章宗承安二年置军器监,下设兵坊、利器二署;宣宗贞祐三年制品官纳弓箭之令,丁忧致仕者免;兴定三年河南路节镇以上立军器库,设使副、都监同监等员。哀宗奔归德时,记石砲、火鎗之制,称以勅黄纸十六重为筒,实以柳灰、铁汁、磁末、硫黄、砒硝等,临阵烧放,元兵不能支,反映金末火器使用情况。
元代部分记世祖中统二年造人甲、马甲及铁装具,命王清制神臂弓、柱子弓;至元三年造神臂弓千张、矢六万;九年回回亦思马因创造巨砲来献;十年置军器永盈二库,以各路弓矢甲匠隶军器监;十六年括两淮造回回礮新附军匠;二十二年分汉地及江南所拘弓箭兵器为三等;二十三年敕路府州县捕盗者持弓矢;二十五年命六卫造兵器;文宗致和元年造兵器十万等。又记国初军器专设军器局,军装设针工局,鞍辔设鞍辔局,负责点整、算料、监督造完、进库收贮及关支查验等制度。
明代部分尤为详密。先列军法定律:一百户内銃手十名、刀牌手二十名、弓箭手三十名、鎗手四十名。继列军器局、针工局、鞍辔局所造名物,如交阯弓、黑漆鈚子箭、马军雁翎刀、水磨头盔、红漆齐腰甲、长胖袄、鞍辔等,并记铜手铳重五六斤至十斤,器鞍峦二局成造铁盔、甲、腰刀、长鎗、铁牌盔、团牌、撒袋等数额,以及每年碗口铜铳、手把铜铳、銃箭头、信砲、檀木送子、檀木马子等数量。南京兵仗局前厂季造数亦详列。其后按洪武、永乐、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嘉靖、隆庆、万历诸朝,记军器制造、试验、查盘、折征、关领、九门军器、战车、旗牌、火器等制度。如洪武四年以脚蹬弩给边将,七年令线穿甲易以皮,十一年定天下岁造军器数,十六年定造甲用料与穿法,二十年令都司卫所置局,二十三年令工匠轮班赴京,二十五年令军器记官军姓名,二十六年造柳叶甲、锁子头盔给皇城守卫。永乐元年奏准弓式、箭制、腰刀靶、铳砲铸造;二年令军器物料不得一概科扰。正统四年令军器取兵仗局式样,三月差给事中御史试验。景泰二年定卫所季造盔甲鎗刀弓、圆牌、弦、箭、撒袋、锐箭等数额。天顺八年造战车。成化二年令步队造小车,十六年以在库弓箭弦足用折征价银。弘治十一年定令旗令牌规格,并令河南钧磁二州烧磁砲,十三年造斩马大刀、拒马木、竹牌、滚刀等。嘉靖、隆庆、万历间,屡议盔甲改制、民弓箭弦折价、强弩药箭、克敌弩、八瓣帽儿盔、长身大甲、战车、火器试验与各边奏讨火器等。
卷中又列火器名目,如火车、火伞、大将军、将军、夺门将军、神鎗、神铳、斩马铳、手把铜铳、手把铁铳、碗口铳、一窝蜂、神机箭、銃箭、襄阳砲、信砲、盏口砲、神砲、大样神机砲、小样神机砲、碗口砲、铜砲、大砲、小砲、旋风铜砲、砲里砲、铅弹等。并记嘉靖四十三年令京营演放火器改用铅弹,隆庆二年改铸铁弹,五年后改铅弹。各边奏讨火器、硫黄焰硝关领也有记录。卷末载丘文庄公论火器铳砲、神机火枪,唐顺之疏论佛郎机、快枪、鸟嘴铳,戚继光言山东地窖佛郎机及卫库鸟嘴铳,赵士祯进神器谱图、鲁密番鸟铳等事,反映明人对火器源流、制造、使用与海禁、硝黄私贩等问题的认识。
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正文编排大体按朝代顺序展开。宋代部分记理宗淳祐二年诏淮西制置大使司出楮币、米粮,令安丰军修武备。辽代部分记圣宗统和年间多次诏诸道缮甲兵、备南征攻城器,以及兴宗重熙年间禁关南汉民弓矢等事。金代部分记太宗天会三年禁契丹、奚、汉人挟兵,海陵正隆四年督造兵器并赋军器财用于民,世宗大定年间求良弓、定应禁弓箭鎗刀路分品官家奴客旅许带弓箭制,同州徵箭十万根而以鵰鴈羽为箭羽导致价踊,观察判官张穀议减价等。章宗承安二年置军器监,下设兵坊、利器二署;宣宗贞祐三年制品官纳弓箭之令,丁忧致仕者免;兴定三年河南路节镇以上立军器库,设使副、都监同监等员。哀宗奔归德时,记石砲、火鎗之制,称以勅黄纸十六重为筒,实以柳灰、铁汁、磁末、硫黄、砒硝等,临阵烧放,元兵不能支,反映金末火器使用情况。
元代部分记世祖中统二年造人甲、马甲及铁装具,命王清制神臂弓、柱子弓;至元三年造神臂弓千张、矢六万;九年回回亦思马因创造巨砲来献;十年置军器永盈二库,以各路弓矢甲匠隶军器监;十六年括两淮造回回礮新附军匠;二十二年分汉地及江南所拘弓箭兵器为三等;二十三年敕路府州县捕盗者持弓矢;二十五年命六卫造兵器;文宗致和元年造兵器十万等。又记国初军器专设军器局,军装设针工局,鞍辔设鞍辔局,负责点整、算料、监督造完、进库收贮及关支查验等制度。
明代部分尤为详密。先列军法定律:一百户内銃手十名、刀牌手二十名、弓箭手三十名、鎗手四十名。继列军器局、针工局、鞍辔局所造名物,如交阯弓、黑漆鈚子箭、马军雁翎刀、水磨头盔、红漆齐腰甲、长胖袄、鞍辔等,并记铜手铳重五六斤至十斤,器鞍峦二局成造铁盔、甲、腰刀、长鎗、铁牌盔、团牌、撒袋等数额,以及每年碗口铜铳、手把铜铳、銃箭头、信砲、檀木送子、檀木马子等数量。南京兵仗局前厂季造数亦详列。其后按洪武、永乐、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嘉靖、隆庆、万历诸朝,记军器制造、试验、查盘、折征、关领、九门军器、战车、旗牌、火器等制度。如洪武四年以脚蹬弩给边将,七年令线穿甲易以皮,十一年定天下岁造军器数,十六年定造甲用料与穿法,二十年令都司卫所置局,二十三年令工匠轮班赴京,二十五年令军器记官军姓名,二十六年造柳叶甲、锁子头盔给皇城守卫。永乐元年奏准弓式、箭制、腰刀靶、铳砲铸造;二年令军器物料不得一概科扰。正统四年令军器取兵仗局式样,三月差给事中御史试验。景泰二年定卫所季造盔甲鎗刀弓、圆牌、弦、箭、撒袋、锐箭等数额。天顺八年造战车。成化二年令步队造小车,十六年以在库弓箭弦足用折征价银。弘治十一年定令旗令牌规格,并令河南钧磁二州烧磁砲,十三年造斩马大刀、拒马木、竹牌、滚刀等。嘉靖、隆庆、万历间,屡议盔甲改制、民弓箭弦折价、强弩药箭、克敌弩、八瓣帽儿盔、长身大甲、战车、火器试验与各边奏讨火器等。
卷中又列火器名目,如火车、火伞、大将军、将军、夺门将军、神鎗、神铳、斩马铳、手把铜铳、手把铁铳、碗口铳、一窝蜂、神机箭、銃箭、襄阳砲、信砲、盏口砲、神砲、大样神机砲、小样神机砲、碗口砲、铜砲、大砲、小砲、旋风铜砲、砲里砲、铅弹等。并记嘉靖四十三年令京营演放火器改用铅弹,隆庆二年改铸铁弹,五年后改铅弹。各边奏讨火器、硫黄焰硝关领也有记录。卷末载丘文庄公论火器铳砲、神机火枪,唐顺之疏论佛郎机、快枪、鸟嘴铳,戚继光言山东地窖佛郎机及卫库鸟嘴铳,赵士祯进神器谱图、鲁密番鸟铳等事,反映明人对火器源流、制造、使用与海禁、硝黄私贩等问题的认识。
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保存宋、辽、金、元、明历代军器制度与火器技术史料,可补正史、会典、兵志之不足。
2. 详细记录明代军器局、针工局、鞍辔局、兵仗局等机构造作数额、物料、试验、查盘、折征与关领制度,有助于研究明代军事后勤与财政。
3. 卷中火器名目、火鎗制法、佛郎机、鸟嘴铳、鲁密番铳等内容,对研究中国古代火器史、中外技术交流及明代海防有参考价值。
4. 收录丘濬、唐顺之、戚继光、赵士祯等人论火器与兵备言论,可反映明中后期军事思想与技术观念。
2. 详细记录明代军器局、针工局、鞍辔局、兵仗局等机构造作数额、物料、试验、查盘、折征与关领制度,有助于研究明代军事后勤与财政。
3. 卷中火器名目、火鎗制法、佛郎机、鸟嘴铳、鲁密番铳等内容,对研究中国古代火器史、中外技术交流及明代海防有参考价值。
4. 收录丘濬、唐顺之、戚继光、赵士祯等人论火器与兵备言论,可反映明中后期军事思想与技术观念。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明万历癸卯曹时聘刊本,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中国古代史、明史、军事史、科技史、火器史、古籍整理与版本研究者,以及对典章制度、兵制军器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 OCR 未见序文
目录
本次 OCR 未见目录页。已见正文为卷之一百六十六“兵考·军器”,内容按宋、辽、金、元、明等朝代排列,并涉及军器制造、试验、查盘、折征、关领、九门军器、战车、旗牌、火器、各边奏讨火器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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