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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书为明代王圻纂辑《续文献通考》之第十四册,内页卷端题“续文献通考卷之四十六 选举考 举士四”,卷首署“皇明进士云间王圻纂辑”。源文件名标注为明王圻撰、万历癸卯曹时聘刊本,可知此册为明万历三十一年癸卯(1603)曹时聘刊刻之《续文献通考》中的一册,内容属该书“选举考”中的“举士”部分。本次 OCR 仅见前20页,主要为卷四十六“选举考·举士四”正文,集中记载明代会试考官、中式人数、科举制度沿革及相关科场史事。
从正文可见,本卷以编年方式逐科记录明代会试情况。起自明太祖洪武四年,命礼部尚书陶凯、前翰林院侍讲学士潘廷坚为主文官,中式举人俞友仁等一百二十名;此后历记洪武十八年黄子澄等四百七十二名、二十一年施显等九十九名、二十四年许观等三十一名、二十七年彭德等一百名、三十年丁丑春榜宋琮等五十二名及夏榜任伯安等。建文帝二年,记礼部尚书陈廸、右侍郎黄观知贡举,翰林学士董伦、太常少卿高逊志充考试官,中式吴溥等一百一十名。成祖永乐二年,命侍读学士解缙、侍读黄淮为考试官,取杨相等四百七十二人,并载成祖与礼部论洪武取士多寡之语。此后永乐四年、七年、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各科考官、中式人数均有记录。仁宗洪熙元年,载谕礼部科举取士须南北兼收,南取六分、北取四分,此为明代南北分卷取士的重要史料。宣宗宣德五年、八年,英宗正统元年、四年、七年、十年、十三年,景泰二年、五年,英宗天顺元年、四年、七年等科,均列考官及中式人数。宪宗成化二年、五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十七年、二十年及二十二年更定会试取士南北中卷额数,孝宗弘治三年、六年、九年、十二年、十五年、十八年,武宗正德三年、六年、九年、十二年、十五年,世宗嘉靖二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十七年、二十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二十九年、三十二年、三十五年、三十八年、四十一年、四十四年,穆宗隆庆二年、五年,直至万历二年、五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十七年、二十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二十九年等科,皆详载主考、同考及中式举人数。其中如弘治十二年程敏政被劾鬻题案,涉及唐寅、徐经等,过程记载颇详;正德九年费宏事、天顺七年场屋火灾等,亦为科举史重要事件。
除逐科记录外,本卷还设“考官增损事例”,述洪武初至正德间主考、同考人数变化;“举人会试禁限”,记弘治四年大学士刘吉因被弹劾而奏定举人三次不中者不许会试之例;“场屋火”,记正统三年顺天乡试及天顺七年会试场屋火灾;“乙榜举人”,记洪武三十年令礼部乙榜举人署教谕训导及副榜举人读书太学等制;“殿试沿革”,详列殿试日期、读卷、传胪、赐宴、立石题名等仪制;“读卷仪”“传胪仪”“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仪”,备载明代殿试后各项礼仪程序;“历朝及第姓名”,则列洪武四年吴伯宗以下至天顺元年黎淳等各科状元、进士人数及轶事。这些内容对研究明代科举制度、会试殿试仪节、取士名额变化、南北分卷、科场案及士人群体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此本为万历癸卯曹时聘刊本,卷端题署明确,版本信息可与源文件名互证。曹时聘为刊刻者,王圻为纂辑者。全书体例承续《文献通考》,而续记明代典章制度,选举考部分尤为详密。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从正文可见,本卷以编年方式逐科记录明代会试情况。起自明太祖洪武四年,命礼部尚书陶凯、前翰林院侍讲学士潘廷坚为主文官,中式举人俞友仁等一百二十名;此后历记洪武十八年黄子澄等四百七十二名、二十一年施显等九十九名、二十四年许观等三十一名、二十七年彭德等一百名、三十年丁丑春榜宋琮等五十二名及夏榜任伯安等。建文帝二年,记礼部尚书陈廸、右侍郎黄观知贡举,翰林学士董伦、太常少卿高逊志充考试官,中式吴溥等一百一十名。成祖永乐二年,命侍读学士解缙、侍读黄淮为考试官,取杨相等四百七十二人,并载成祖与礼部论洪武取士多寡之语。此后永乐四年、七年、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各科考官、中式人数均有记录。仁宗洪熙元年,载谕礼部科举取士须南北兼收,南取六分、北取四分,此为明代南北分卷取士的重要史料。宣宗宣德五年、八年,英宗正统元年、四年、七年、十年、十三年,景泰二年、五年,英宗天顺元年、四年、七年等科,均列考官及中式人数。宪宗成化二年、五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十七年、二十年及二十二年更定会试取士南北中卷额数,孝宗弘治三年、六年、九年、十二年、十五年、十八年,武宗正德三年、六年、九年、十二年、十五年,世宗嘉靖二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十七年、二十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二十九年、三十二年、三十五年、三十八年、四十一年、四十四年,穆宗隆庆二年、五年,直至万历二年、五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十七年、二十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二十九年等科,皆详载主考、同考及中式举人数。其中如弘治十二年程敏政被劾鬻题案,涉及唐寅、徐经等,过程记载颇详;正德九年费宏事、天顺七年场屋火灾等,亦为科举史重要事件。
除逐科记录外,本卷还设“考官增损事例”,述洪武初至正德间主考、同考人数变化;“举人会试禁限”,记弘治四年大学士刘吉因被弹劾而奏定举人三次不中者不许会试之例;“场屋火”,记正统三年顺天乡试及天顺七年会试场屋火灾;“乙榜举人”,记洪武三十年令礼部乙榜举人署教谕训导及副榜举人读书太学等制;“殿试沿革”,详列殿试日期、读卷、传胪、赐宴、立石题名等仪制;“读卷仪”“传胪仪”“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仪”,备载明代殿试后各项礼仪程序;“历朝及第姓名”,则列洪武四年吴伯宗以下至天顺元年黎淳等各科状元、进士人数及轶事。这些内容对研究明代科举制度、会试殿试仪节、取士名额变化、南北分卷、科场案及士人群体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此本为万历癸卯曹时聘刊本,卷端题署明确,版本信息可与源文件名互证。曹时聘为刊刻者,王圻为纂辑者。全书体例承续《文献通考》,而续记明代典章制度,选举考部分尤为详密。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逐科记录明代洪武至万历间会试考官、同考官及中式人数,可补《明史·选举志》《明实录》等书之细节,是研究明代科举取士规模与考官制度的重要史料。
2. 保存南北分卷取士、会试禁限、场屋火灾、科场案、殿试仪制、传胪仪、乙榜举人等制度与事件,对明代选举史、教育史、政治文化史研究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3. 作为《续文献通考》万历癸卯曹时聘刊本之一册,卷端题署与版本信息明确,可供古籍版本学、明代刻书史及王圻著述研究参考。
2. 保存南北分卷取士、会试禁限、场屋火灾、科场案、殿试仪制、传胪仪、乙榜举人等制度与事件,对明代选举史、教育史、政治文化史研究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3. 作为《续文献通考》万历癸卯曹时聘刊本之一册,卷端题署与版本信息明确,可供古籍版本学、明代刻书史及王圻著述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明万历三十一年癸卯(1603)曹时聘刊本,成书及刊刻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明史与科举史研究者、中国古代教育史研究者、古籍版本与目录学研究者、历史文献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本次前20页未见序跋
目录
本次前20页未见总目,可见篇目如下:
- 续文献通考卷之四十六 选举考 举士四
- 会试考官并中式数目
- 考官增损事例
- 举人会试禁限
- 场屋火
- 乙榜举人
- 殿试沿革
- 读卷仪
- 传胪仪
- 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仪
- 历朝及第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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