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书籍简介
《续文献通考》是明代王圻纂辑的一部典章制度体政书,仿马端临《文献通考》而续修,卷端署“皇明進士雲閒王圻纂輯”。本次提取为该书第十册前20页,内页题“續文獻通考卷之三十二”“續文獻通考卷之三十三”,内容主要涉及土贡制度。
卷三十二为《土贡考》中的《贡法》,先记宋、辽、金、元四朝土贡制度及相关史事。宋代部分起于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两浙转运司献赵积钱二万缗、临安府献五万缗,高宗令椿留外府,并戒诸路不得科敷羡余;又记孝宗隆兴元年诏限制内外主兵官进奉香疏、马匹数量,十二月诏诸路州军上供钱物不得拖欠,监司郡守不得以羡余进献;乾道三年刘珙论羡余之弊,乾道八年知光州滕瑞献“圣寿万岁”字及山棚被降官,九年侍御史苏峤奏廖顒献盐本钱等。其后续记淳熙、嘉泰、绍定、宝祐、景定、咸淳等朝贡法、却贡、禁献羡余等事。次载“荆湖贡茶法”,列荆南府、汉阳军、鄂州、蕲州、黄州、麻城场、洗马场、王祺场、石桥场等租额钱、茶额及卖钱数。又载“福建路每年常贡”,分福州、建宁府、泉州、漳州、汀州、南剑州、邵武军、兴化军等,详列荔枝、红蕉花布、干姜、沙鱼、鹿角菜、紫菜、上供银、大礼银、上供钱、甲叶、黄牛皮、羊皮、细色茶、粗色茶、练布等贡物名目与数额。辽代部分记太祖三年幽镇魏定等州来贡,太宗会同、穆宗应历、圣宗统和、开泰、重熙、太康、太安、寿隆等朝贡物、免贡、罢贡等事;又列“与国贡”,记吴越、南唐、唐、晋、汉、周、宋等向辽贡献;金代记海陵天福、世宗大定、章宗明昌、泰和、宣宗贞祐、哀宗正大等朝贡制;元代记太宗、熙宗、世宗、宪宗、世祖、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天历、至顺、顺帝等朝土贡、献宝、却贡、禁献等事,并录胡粹中评语、赵天麟上策。卷三十三题《内地常贡》,记明代南直隶宜兴、庐州府六安州、广德州,浙江湖州、绍兴、温州、杭州、宁波、处州、金华、衢州、台州、严州,江西南昌、南康、赣州、袁州、临江、九江、瑞州、建昌、抚州、吉安、广信、饶州、南安,湖广武昌、岳州、宝庆、长沙等地贡芽茶数额;福建建宁府建安、崇安贡茶最详,并有洪武二十四年九月诏建宁岁贡上供茶听茶户采进、罢造龙团等事。又载直隶宁国府宣城木瓜、广西思明府消毒药、四川成都府药材,以及南京各衙门每年起运各项物件、用船数目等。可见本书以“土贡”为纲,汇辑宋辽金元明历代贡法、贡物、茶法及地方常贡,是研究中国古代贡赋制度、茶政、地方物产与明代南京供给体系的重要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卷首序跋、凡例、总目及后续内容待补。
卷三十二为《土贡考》中的《贡法》,先记宋、辽、金、元四朝土贡制度及相关史事。宋代部分起于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两浙转运司献赵积钱二万缗、临安府献五万缗,高宗令椿留外府,并戒诸路不得科敷羡余;又记孝宗隆兴元年诏限制内外主兵官进奉香疏、马匹数量,十二月诏诸路州军上供钱物不得拖欠,监司郡守不得以羡余进献;乾道三年刘珙论羡余之弊,乾道八年知光州滕瑞献“圣寿万岁”字及山棚被降官,九年侍御史苏峤奏廖顒献盐本钱等。其后续记淳熙、嘉泰、绍定、宝祐、景定、咸淳等朝贡法、却贡、禁献羡余等事。次载“荆湖贡茶法”,列荆南府、汉阳军、鄂州、蕲州、黄州、麻城场、洗马场、王祺场、石桥场等租额钱、茶额及卖钱数。又载“福建路每年常贡”,分福州、建宁府、泉州、漳州、汀州、南剑州、邵武军、兴化军等,详列荔枝、红蕉花布、干姜、沙鱼、鹿角菜、紫菜、上供银、大礼银、上供钱、甲叶、黄牛皮、羊皮、细色茶、粗色茶、练布等贡物名目与数额。辽代部分记太祖三年幽镇魏定等州来贡,太宗会同、穆宗应历、圣宗统和、开泰、重熙、太康、太安、寿隆等朝贡物、免贡、罢贡等事;又列“与国贡”,记吴越、南唐、唐、晋、汉、周、宋等向辽贡献;金代记海陵天福、世宗大定、章宗明昌、泰和、宣宗贞祐、哀宗正大等朝贡制;元代记太宗、熙宗、世宗、宪宗、世祖、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天历、至顺、顺帝等朝土贡、献宝、却贡、禁献等事,并录胡粹中评语、赵天麟上策。卷三十三题《内地常贡》,记明代南直隶宜兴、庐州府六安州、广德州,浙江湖州、绍兴、温州、杭州、宁波、处州、金华、衢州、台州、严州,江西南昌、南康、赣州、袁州、临江、九江、瑞州、建昌、抚州、吉安、广信、饶州、南安,湖广武昌、岳州、宝庆、长沙等地贡芽茶数额;福建建宁府建安、崇安贡茶最详,并有洪武二十四年九月诏建宁岁贡上供茶听茶户采进、罢造龙团等事。又载直隶宁国府宣城木瓜、广西思明府消毒药、四川成都府药材,以及南京各衙门每年起运各项物件、用船数目等。可见本书以“土贡”为纲,汇辑宋辽金元明历代贡法、贡物、茶法及地方常贡,是研究中国古代贡赋制度、茶政、地方物产与明代南京供给体系的重要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卷首序跋、凡例、总目及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以政书体例汇辑宋、辽、金、元、明历代土贡、贡法、茶法及地方常贡资料,可供中国古代财政史、经济史与贡赋制度研究参稽。
2. 保存宋代福建路、荆湖地区贡茶与土产数额,辽金元与国贡、诸王贡献、却贡禁献等记载,以及明代建宁贡茶、地方芽茶和南京起运物件等材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3. 可与《文献通考》《明会典》及地方志互证,用于考察贡赋制度演变、中央与地方物资调拨、茶政及区域物产。
2. 保存宋代福建路、荆湖地区贡茶与土产数额,辽金元与国贡、诸王贡献、却贡禁献等记载,以及明代建宁贡茶、地方芽茶和南京起运物件等材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3. 可与《文献通考》《明会典》及地方志互证,用于考察贡赋制度演变、中央与地方物资调拨、茶政及区域物产。
公版依据
本书为明万历癸卯(万历三十一年,1603)曹时聘刊本,成书/刊刻年在1911年以前,按P0规则直接判为“是”。
适合人群
中国古代史、经济史、财政史、茶业史、方志学、文献学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研究者,以及对中国典章制度史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前20页未见序文
目录
卷之三十二 土贡考 贡法 宋辽金元
荆湖贡茶法
福建路每年常贡
辽
与国贡
金
元
卷之三十三 内地常贡
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四川、广西、南京各衙门每年起运各物件等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24001021。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