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江西捐盐务题稿及告示章程
| OB | 24000846 |
|---|---|
| 作者 | 佚名(清江西官府辑)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清末(记事至咸丰六年,抄写年代不详) |
| 版本 | 清末抄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地理政书) |
| 详细分类 | 史部·地理政书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71 页 |
| 容量 | 23.9 MB |
| 文件 MD5 | bb04520afbb01d2003bb1f206f6d4ca9 |
书籍简介
《江西捐盐务题稿及告示章程》为清末抄本,首题“盬捐”,未署个人作者,内容为清代咸丰年间江西办理捐输军饷及盐饷事务的告示、牌示、章程汇编。据 OCR 可见,时值太平天国运动兴起,文中称“粤逆犯顺于今五年,蹂躏地方五千余里,糜费帑项数千余万”,清廷户部议准派员劝捐军饷,江西即派前任刑部侍郎黄、陞用知府朱孙诒等妥为劝谕,并令添派公正绅士会同地方官实力办理。文件反复出现“本部院”“本部堂”“抚部院”“藩司”“曾部堂”等称谓,以及“省城设立总局”“报捐总局”“盐饷总局”等机构,说明该书是官文书汇编,而非一般著述。
全书前 20 页主要包含多篇会衔告示、牌示和章程。较早的告示为“会衔为奉旨广为劝捐以济军饷以苏民困事”,日期为“四年三月初七日”,强调军需浩繁,劝谕绅民捐输,并承诺随捐随发执照、核减银数、简化程序。其后有“四年七月初五日”会衔晓谕,宣布本月十二日开局报捐;“四年七月初十日”牌示总局头门,颁定规条,涉及省城设总局、司验收捐项、稽核捐例、填给实收、汇造法册,各府分县由委员绅士造册解交总局,并规定饭食银、照费、解交藩库、奖励劝捐委员绅士等。奖励办法颇为具体:劝捐至十万两以上专摺保奏,不及十万两者汇奏奖叙,五千两以上给军功六品顶戴,三千两以上七品,二千两以上八品,一千五百两以上九品。章程还规定捐生交银须库平足色,报捐官职职衔照新章核减二成至四成上兑,贡监生捐例亦有细目。
此外,书中还有“四年闰七月初一日”“闰七月初二日”牌示总局头门,说明吉郡开局、部照到日缴换实收等事;“四年闰七月初十日”示贴郡城,约束随役人等不得宿娼聚赌、赊买货物;“四年十一月初一日”晓谕防止假冒亲族招摇、干预公事。至“五年五月十五日告示四道发顾府”,又劝捐并许广学额。“会衔为盐饷事”列出盐饷章程:江西省城设总局,饶州、吴城、万安、新城分设四局,分别查淮私、浙私、粤私、闽私;每盐一斤收税课钱十文,给三联护照,准作官盐行销淮引地面;设巡查丁役、巡船,经费由税课动支。另有“五年八月十八日”“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晓谕,要求各盐店销售积盐、赴省领运浙盐,不得收买无照私盐。文末见“咸壟六年五月十五”等字样(OCR 讹字,当为咸丰六年)。本次仅见前 20 页,后续内容待补。
全书前 20 页主要包含多篇会衔告示、牌示和章程。较早的告示为“会衔为奉旨广为劝捐以济军饷以苏民困事”,日期为“四年三月初七日”,强调军需浩繁,劝谕绅民捐输,并承诺随捐随发执照、核减银数、简化程序。其后有“四年七月初五日”会衔晓谕,宣布本月十二日开局报捐;“四年七月初十日”牌示总局头门,颁定规条,涉及省城设总局、司验收捐项、稽核捐例、填给实收、汇造法册,各府分县由委员绅士造册解交总局,并规定饭食银、照费、解交藩库、奖励劝捐委员绅士等。奖励办法颇为具体:劝捐至十万两以上专摺保奏,不及十万两者汇奏奖叙,五千两以上给军功六品顶戴,三千两以上七品,二千两以上八品,一千五百两以上九品。章程还规定捐生交银须库平足色,报捐官职职衔照新章核减二成至四成上兑,贡监生捐例亦有细目。
此外,书中还有“四年闰七月初一日”“闰七月初二日”牌示总局头门,说明吉郡开局、部照到日缴换实收等事;“四年闰七月初十日”示贴郡城,约束随役人等不得宿娼聚赌、赊买货物;“四年十一月初一日”晓谕防止假冒亲族招摇、干预公事。至“五年五月十五日告示四道发顾府”,又劝捐并许广学额。“会衔为盐饷事”列出盐饷章程:江西省城设总局,饶州、吴城、万安、新城分设四局,分别查淮私、浙私、粤私、闽私;每盐一斤收税课钱十文,给三联护照,准作官盐行销淮引地面;设巡查丁役、巡船,经费由税课动支。另有“五年八月十八日”“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晓谕,要求各盐店销售积盐、赴省领运浙盐,不得收买无照私盐。文末见“咸壟六年五月十五”等字样(OCR 讹字,当为咸丰六年)。本次仅见前 20 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机构简介
本书所涉捐输、盐饷事务由清代江西省级官府设局办理。OCR 可见“省城设立总局”“报捐总局”“盐饷总局”等名称,并于饶州、吴城、万安、新城分设四局,负责劝捐、收课、缉私、给照、解交藩库等事务。相关机构多因咸丰年间军需而设,具体成立年份及完整组织沿革待考。
学术价值
1. 反映晚清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江西军费筹集的捐输办法、奖励标准与基层执行机制,可补财政史、军事史资料。
2. 保存了以盐抵饷、借运浙盐、设卡抽税、化私为官等盐政章程,对研究晚清盐政、引地、私盐与地方税收有参考价值。
3. 记录捐纳官职、职衔、封典、加级、贡监生捐例及核减成数,可供研究晚清捐纳制度与吏治财政。
4. 文书包含会衔告示、牌示、章程、晓谕等多种公文形态,有助于研究清末地方行政文书格式与运行。
5. 作为清末抄本,且带哈佛燕京学社、哈佛大学汉和图书馆等英文馆藏标识,对古籍流传、海外汉籍收藏及版本鉴定亦有参考意义。
2. 保存了以盐抵饷、借运浙盐、设卡抽税、化私为官等盐政章程,对研究晚清盐政、引地、私盐与地方税收有参考价值。
3. 记录捐纳官职、职衔、封典、加级、贡监生捐例及核减成数,可供研究晚清捐纳制度与吏治财政。
4. 文书包含会衔告示、牌示、章程、晓谕等多种公文形态,有助于研究清末地方行政文书格式与运行。
5. 作为清末抄本,且带哈佛燕京学社、哈佛大学汉和图书馆等英文馆藏标识,对古籍流传、海外汉籍收藏及版本鉴定亦有参考意义。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末抄本,成书/出版年在 1911 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
适合人群
适合清史、中国近代史、太平天国史、晚清财政史、盐政史、捐纳制度、地方行政文书、历史文献学与古籍版本研究者阅读参考,也可供相关史料整理与公版古籍传播使用。
序文信息
未见
目录
- 盬捐(首题)
- 会衔为奉旨广为劝捐以济军饷以苏民困事(四年三月初七日)
- 会衔为晓谕事(四年七月初五日)
- 会衔为晓谕事(四年七月初十日牌示总局头门)
- 会衔为颁定规条事(含设总局、派员、饭食照费、解捐、执照、奖励、捐生交银、核减、贡监捐例等章程)
- 为晓谕事(四年闰七月初一日牌示总局头门)
- 为晓谕事(四年闰七月初二日牌示总局头门)
- 示(四年闰七月初十日示贴郡城)
- 为晓谕事(四年十一月初一日)
- 会衔为晓谕事(五年五月十五日告示四道发顾府)
- 会衔为盐饷事(含设卡、收课、缉私、经费等章程)
- 会衔为晓谕事(五年八月十八日)
- 为晓谕事(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示贴名城門及河干)
- 咸壟六年五月十五日告示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24000846。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