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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运漕粮全案
| OB | 24000820 |
|---|---|
| 作者 | (清)马新贻总纂;蒋益澧、杨昌濬、王凯泰、高卿培、秦湘业、英朴、段光清、陈璚、林聰彝、何兆瀛等分纂;黄宗汉初编 |
| 作者时代 | 清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67 |
| 版本 | 清同治六年刊本(板存粮储道库)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地理政书) |
| 详细分类 | 史部·地理政书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1101 页 |
| 容量 | 120.7 MB |
| 文件 MD5 | 26af83e8d31846951bfcfbdafe8d2b00 |
书籍简介
《浙江海运漕粮全案》为清代浙江海运漕粮档案汇编,清同治六年(1867)刊,板存粮储道库。前20页所见包括马新贻《浙江海运全案重编序》、王凯泰《浙江海运全案重编序》、总纂分纂校名单及黄宗汉《浙江海运全案初编序》等,是研究清代漕运海运、浙江减漕及太平天国战后地方恢复的重要原始文献。
据马新贻序,海运起于元至元十九年,废于明永乐十三年;清康熙、嘉庆中廷臣屡议海运未果,道光六年江苏因高堰决运道梗创行海运,后一岁辄罢,二十七年及咸丰初复行,然三次海运仅行江苏,浙江不与。浙江海运自咸丰三年始。其前一年兑漕后时,船不归次,前抚臣黄宗汉疏请变通办理如江苏故事,招集商艘、许其免税,南兑北交胥无愆期,得旨嘉奖。后太平军踞镇扬,江路又阻,遂无岁不行海运;因上海之失,改道刘河,即元时刘家港故道,及五年攻克上海乃复其旧。浙相继沦陷,有漕州县一片贼氛,官既未由征收,漕运因而中止。
同治初,以江浙赋重,疆吏议减。其时杭嘉湖三郡未复,户口流亡,册籍毁失,无可稽考。迨同治三年浙西次第戡定,前闽浙督臣左宗棠条陈四事,并于省会设局清厘。马新贻莅浙抚任,首以此為亟,奏定杭嘉湖三属统减三十分之八,照原额减漕二十六万六千七百石有奇,浮收之数又减数十万。因田畴荒芜,三年之漕未能启征,四年乃得征运漕白正耗米十九万四千六百余石。其时苏省犹行海运,马新贻督同司道豫筹运费,请以漕截及行月食米等项作抵,不得复议津贴以病民,其余仍遵旧章少加损益。五年正月分遣道府丞倅驰赴沪、津两局,恪慎将事,三月放洋,六月蒇役,六年之运亦如之。因案牍纷繁,惧有散佚,乃裒为八卷授梓,初编、续编板已毁,因并刻之,统命曰《浙江海运全案重编》。
王凯泰序则述同治四年贼氛初靖,需米甚迫,浙江漕罢运已数年,议于灾蠲各县之外剔荒征熟。仁和等十五州县之民输将一如平日,起运漕白正耗米十九万四千六百五十四石,由海运河运天津,共用银十四万四千三百二十九两,运脚正项增于往昔,而合计正杂仍不及原议石费八钱之数。旧日册案兵火荡然,茫无端绪,抚臣督同司道旁稽博采,复得前抚臣黄宗汉所刊海运初编、续编,揆量时势,参酌异同,复取四年海运行局以来公牍文字,芟繁存要,汇为新编,首列减漕事宜。黄宗汉初编序则述咸丰二年壬子夏调浙江,元年漕粮杭嘉两帮头船挽运出江,因旱运道阻滞,部臣有南粮变价之议,湖漕变价不行,遂思变通试行海运。
是书对研究清代海运漕粮制度、浙江减漕、太平天国战后地方恢复、津沪海运局运作、商船免税、刘河航道及晚清财政均有较高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据马新贻序,海运起于元至元十九年,废于明永乐十三年;清康熙、嘉庆中廷臣屡议海运未果,道光六年江苏因高堰决运道梗创行海运,后一岁辄罢,二十七年及咸丰初复行,然三次海运仅行江苏,浙江不与。浙江海运自咸丰三年始。其前一年兑漕后时,船不归次,前抚臣黄宗汉疏请变通办理如江苏故事,招集商艘、许其免税,南兑北交胥无愆期,得旨嘉奖。后太平军踞镇扬,江路又阻,遂无岁不行海运;因上海之失,改道刘河,即元时刘家港故道,及五年攻克上海乃复其旧。浙相继沦陷,有漕州县一片贼氛,官既未由征收,漕运因而中止。
同治初,以江浙赋重,疆吏议减。其时杭嘉湖三郡未复,户口流亡,册籍毁失,无可稽考。迨同治三年浙西次第戡定,前闽浙督臣左宗棠条陈四事,并于省会设局清厘。马新贻莅浙抚任,首以此為亟,奏定杭嘉湖三属统减三十分之八,照原额减漕二十六万六千七百石有奇,浮收之数又减数十万。因田畴荒芜,三年之漕未能启征,四年乃得征运漕白正耗米十九万四千六百余石。其时苏省犹行海运,马新贻督同司道豫筹运费,请以漕截及行月食米等项作抵,不得复议津贴以病民,其余仍遵旧章少加损益。五年正月分遣道府丞倅驰赴沪、津两局,恪慎将事,三月放洋,六月蒇役,六年之运亦如之。因案牍纷繁,惧有散佚,乃裒为八卷授梓,初编、续编板已毁,因并刻之,统命曰《浙江海运全案重编》。
王凯泰序则述同治四年贼氛初靖,需米甚迫,浙江漕罢运已数年,议于灾蠲各县之外剔荒征熟。仁和等十五州县之民输将一如平日,起运漕白正耗米十九万四千六百五十四石,由海运河运天津,共用银十四万四千三百二十九两,运脚正项增于往昔,而合计正杂仍不及原议石费八钱之数。旧日册案兵火荡然,茫无端绪,抚臣督同司道旁稽博采,复得前抚臣黄宗汉所刊海运初编、续编,揆量时势,参酌异同,复取四年海运行局以来公牍文字,芟繁存要,汇为新编,首列减漕事宜。黄宗汉初编序则述咸丰二年壬子夏调浙江,元年漕粮杭嘉两帮头船挽运出江,因旱运道阻滞,部臣有南粮变价之议,湖漕变价不行,遂思变通试行海运。
是书对研究清代海运漕粮制度、浙江减漕、太平天国战后地方恢复、津沪海运局运作、商船免税、刘河航道及晚清财政均有较高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代浙江海运漕粮的奏疏、序文、职名与经费核算材料,可补海运制度史、漕粮运输史之不足。
2. 详载同治初浙江减漕、荒征熟征、杭嘉湖户口册籍毁失与地方恢复情形,对太平天国战后浙江社会经济史研究具有原始价值。
3. 反映沪、津两局海运运作、商船免税、刘河改道及运脚经费等具体问题,可供清代财政史、交通史与地方治理研究取资。
2. 详载同治初浙江减漕、荒征熟征、杭嘉湖户口册籍毁失与地方恢复情形,对太平天国战后浙江社会经济史研究具有原始价值。
3. 反映沪、津两局海运运作、商船免税、刘河改道及运脚经费等具体问题,可供清代财政史、交通史与地方治理研究取资。
公版依据
本书序作于清同治六年(1867),成书或刊刻在1911年(含)之前,依据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卒年;本书虽有多人署名,不影响该公版判定。
适合人群
清史、漕运史、经济史、财政史、太平天国史、浙江地方史、古籍版本学研究者及晚清文献爱好者。
序文信息
马新贻《浙江海运全案重编序》,署大清同治六年丁卯十月朔;王凯泰《浙江海运全案重编序》,署同治六年季秋之月;黄宗汉《浙江海运全案初编序》,述咸丰二年壬子夏调浙江及海运变通缘起。
目录
前20页未见总目,所见内容为:
- 哈佛学院图书馆/哈佛燕京学社藏书标记
- 浙江海运全案重编序(马新贻)
- 浙江海运全案重编序(王凯泰)
- 总纂、分纂、分纂兼总校、校对等职名名单
- 浙江海运全案初编序(黄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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