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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通志 第十二册

OB24000668
作者未详
出版社—
出版年清晚期,待考
版本刻本,待考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方志
是否公版是
页数1279 页
容量229.8 MB
文件 MD5c26d8a84b9de7cec325507751004ea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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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次所见为《云南通志》卷一百五十,选举志三之三,举人三,国朝一。该卷主要记载清代云南乡试制度、解额变化、考官差遣、补行乡试、广额、官卷、副榜、磨勘、经费等相关史事,并引录《清会典事例》《旧云南通志》及总督蔡毓荣、巡抚石文晟等奏疏,是研究清代云南科举与选举制度的重要文献。

开篇引《清会典事例》载顺治二年定各省乡试解额,云南省中式五十四名;又定京省各经中额,云南易经十六名、诗经十八名、书经十一名、春秋五名、礼记四名。其中春秋、礼记为孤经,人数若少或不足额,仍仿往例,看某经卷多则加某经。又定题差乡试考官,云南四月初十日具题;乡试出榜后各省解送试卷,云南限十二月到部,迟延者听部科纠参。八年题准云南正考官差户、兵、刑、工四部司官一员,副考官差行人一员;又题准直省取中举人朱墨卷,令主考、监临、布政使、知府等官于出榜日公同在場包裹,每十卷为一封,各用印信,是日即起程解送,云南定限九十日到部,如违限十日,布政使罚俸一月,解送官议处。十七年题准各直省乡试照旧额减半,云南初定首举乡试照旧额取中;又议准滇省贡院未修、学臣未到,庚子科乡试于十八年补行。

康熙二年题准云南乡试照例减半中二十七名,旧《云南通志》外加额五名。《会典事例》载八年奉云南加中三名,内易、诗各一名,书、春秋、礼记共一名。十一年议准直省乡试仍取副榜,照旧例外增云南五名。二十年奉加二十三年乡试中额云南三名,二十二年补行云南省辛酉科乡试。总督蔡毓荣请补行乡试疏称:滇省地方初复,亟宜修举废坠,收拾人心;兴贤大典尤为政体所当先、舆望所甚切,请以明年癸亥八月特行乡试,仍照顺治十八年辛丑补庚子科之例暂行广额。又三十五年覆准顺天乡试云南在京应试者仍取正印京官印结,或取同乡官保结,亲身赴部投递,如有假冒,将出结官员一并议处;又议准直省乡试广额云南增中十五名,其副榜并分经取中之处均照例计算取中。巡抚石文晟请广中式解额疏称:滇居天末,昔以士子甫离兵燹,不暇诗书,文教未盛;今蒙皇上右文教养,云蒸豹变,入闱应试者数至二千余人,而中式不过二十七名;礼闱会试卷分南北,南北卷中又将四川、云南分为中左,四川取中四十二名,云南取中二十七名,同一中左取额悬殊,故生员王思训等援情环龠,请照四川之额每科遴取四十二名,以励边地人才。

此后又载旧《云南通志》三十八年己卯科太和殿告成增额三名;《会典事例》四十二年恩诏、四十四年乡试云南增中三名;四十七年覆准云南乡试于额中四十二名外加中五名;五十年遵议定直省中额均于五分内加增一分,云南增中九名,副榜并分经取中之处均照名数计算,永为定例。旧《云南通志》是科广额三名、五经卷额一名;五十二年开万寿恩科额六十名;《会典事例》五十三年载优长者、武场武生武举愿入文场俱准送,中式者造入新册,不中者仍入文武原册,不准再考;又六十一年奏准恭奉监训,方建工元年特行乡试并加申额,云南广额十名。雍正元年奏准云南省因广额多中副榜一名,将未二名裁汰;旧《云南通志》癸卯正科以甲辰二月补行;《会典事例》四年遵议定乡试同考官调取员数,云南十房调取十八人,贵州六人,四川六人,广西六人;六年题准外省贡监赴京闱者亲赍地方官印文及地邻甘结,限乡试年二月内到监,云南省路途遥远准其展限两月到监。七年载各省乡试之年旧例以巡抚为监临、以布政使为提调、以道员为副提调、以按察使为监试、以道员为副监试,因藩臬二官为通省办粮刑名总汇,入场一月有余将地方公事耽搁迟延,改为各省以道员一人为提调官、一人为监试官,永著为例。旧《云南通志》十年加云南乡试额九名,谨案实加六名,旧志误;《会典事例》十三年十月恩诏乡试广额云南加十名。

乾隆元年议准顺天乡试将云南等省编中皿字号,如中皿人数不及十五名仍附入南皿,无庸另编字号。三年遵议准各省主考起程日期,云南以十日为限,倘有逾限逗遛者由部查实参奏。又谕每科主考差往各省,彼地督抚有无餽送路费向无定例,今酌量道途远近分别路费多寡:云南八百两,贵州七百两,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湖南六百两,江南、浙江、江、湖北、陕西五百两,河南、山东、山西四百两,行知省抚遵照此数,不得以私意增减,主考等亦不得于此之外更有所受,永著为例。又议准直省同考官分经各房,云南同考官十房,易经三房、书经二房、诗经三房、春秋一房、礼记一房。又七年议准文武互试原欲简拔全才,而日久弊生,文场则有夹带、传递、代做诸弊,武场则有换卷之弊,内帘但凭文取中,外帘又查察维艰,嗣后将文武乡会互试之处永行停止。又九年议准云南为小省,准其每举人一名录额中五十九名,酌减五名。又十三年科举定额,每举人一名大省录取八十名、中省六十名、小省五十名,其途本宽,果系真才自不复有遗珠之叹;但近来士子因科场剔除旧习,颇知自爱,有志读书,期以实应,又当稍展其额以示鼓舞作兴之意。前议但就正榜定额,尚有副榜未经议及,著再加恩每副榜一名大省加取四十名、中省加取三十名、小省加取二十名,令各学政于考试遗才时,不论生员、贡监,亦不拘县分大小,但就文理明通者照数录送入闱,此外不许滥送。又十五年议准滇省文闱乡试自甲子科以后共录科举二千九百名,人数较少,内帘易经房考三员减一员、诗经房考三员减一员;又覆准滇省外帘各官受卷所、誊录所应各裁减二员,弥封所、对读所、收掌官应各裁减一员,又巡察等官共用三十五员内酌减十一员。又十六年谕前经降旨,今岁恭逢圣母皇太后万寿,于壬申年特开恩科,其直省乡试恐二月天寒,是以照会试例于三月举行;但思三月乡试必至四月初旬,曷应乡试俱著于二月举行,京城二月天气尚寒,顺天乡试于三月。又议准京官文四品、外官文三品、武官二品以上及翰詹科道各官,其子孙、同胞兄弟、同胞兄弟之子乡试者得编官字号,余并不得混冒;至官卷中额照旧额减定云南二名,必应试足十卷者别编官字号,不及数者入民卷,如佳文甚少不足中额者以民卷补中。又二十年钦奉恩诏丙子年各省乡试广额云南五名。又二十三年遵旨议定乡试官卷中额,云南小省以十名取中一名,其官卷定故者乃遵从从前不及十卷不编官号之例,无庸另编官卷以杜滥取;或小省官生至十六名以上,计其零数已逾定数之半,应照顺天乡试另编皿号之例,零数过半者准其计算,亦各取中一名,其多不及半者不准计算;再官卷名数总以现在定额为限,不得于额外取中,如官卷不敷照例以民卷补足。又二十四年奏准本年系乡试之期,适有闰六月,若照旧例题请各省正副考官未免期限太宽,今酌拟将云南等省典试官展迟一月,挨次题请考官遵依定限起程,庶关防严密而于定例仍相符合。又载礼部请今科暂就现办之纸制用经部咨驳等语,前因周人骥奏请更定卷式,部臣议准通行画一,但滇省奉文既迟,卷纸已经购备,则今科暂准仍前制用;又有短狭不符仅止分寸,而该部并不揆情理,惟知一驳了事,似此胶柱鼓瑟最为相沿陋习,屡经训饬何以不知悛改,著礼部堂官明白回奏。又三十六年议准滇省现任州县员数较少,而上官差委较他省为多,嗣后滇省同考官照例于科目出身之现任州县、同知、通判内调取外,如有不敷即将现在委署州县以上一体考充,其非现在委署及借补县丞等官仍照定例概不准入内帘。又四十二年据曹学闵奏磨勘试卷诗内闲有平仄失粘例应罚科者,大抵北五省及云贵等小省之人居多,请将一二字偶然失粘者姑免置议一摺,所见亦是;北省及边省士人语音限于风土,试帖内平仄未能悉叶自所不免,若因此即行停科,致伊等往返徒劳情亦可悯,但试帖著于功令,且诗韵俱在,士子如果留心学习断无终于不能之理,曹学闵仅请将本科免议尚恐未能遽改,著从宽予以十科之限,令此等省科后仍有失粘者照大省一体传利,言十科已阅三十年之久,如此宽其程限,若再不能改则是伊等故违功令,终于不学,其处分实所自取,不能复为之原谅加恩矣,将此通谕知之。又四十四年奏准本年云南所出二场诗经题有“凤凰于飞,翙翙其羽”二句,本无不合,惟是此二句再见於下一章,一字不易,今截去“亦集爰止”及“亦傅于天”之句,士子难以作文,虽通场俱就题完篇,而是首章是次章俱不能办,似此之类科场条例内本无明文,并非违例,但经文句法似此重叠者甚多,若不分开出题究难遵照,请嗣后凡一样雷同句法不得命题,务使士子知是某章某节之题,庶免牵混而昭慎重。又五十七年遵旨题请考官日期云南以四月下旬。又六十年奏准云贵川广各省试卷定限于年内磨勘完竣。又嘉庆元年诏乡试云南加十名。又五年准户部查覆中式举人例给坊银之外另给衣服顶带之处,云南省中式举人衣服顶带银两系动支地丁银两,每名给绒缨帽一顶每顶银六钱,雀顶一个重三钱,又每个贴金箔十张价银一分五厘,缎靴一双银七钱,束带一条银一钱五分,绢袍一件银一两九分五厘,披领一个银二钱四分二厘。又奏准云南试卷于本年十二月十九日始据到部,因封印在迩应请展至明年磨勘,其解卷迟延职名应查取交部察议。又十三年奏准本年乡试之期遇闰五月,所有各省考官应照例请分别展期一月,云南省于五月下旬具题,俾考官依限起程按期到省以符定制。又道光元年恩诏乡试云南加额十名。又咸丰元年以下内容因前20页截断,后续待补。

本卷所载虽仅选举志中举人一目,但连篇累牍记录清代云南乡试制度沿革与额数增减,兼及考官差遣、试卷解送、磨勘、官卷、副榜、科举经费、边省士子待遇等,实为研究清代云南科举史、教育史与政治社会史的重要素材。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未详
本书未署作者,OCR未见纂修者、编者等具体署名信息,作者情况待考。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代云南乡试解额、各经中额、考官差遣、试卷解送与磨勘时限等制度细节,可补清代科举制度研究之具体案例。
2. 收录蔡毓荣《请补行乡试疏》、石文晟《请广中式解额疏》等奏疏,反映清初云南恢复科举、收拾人心及边省士子争取广额的历史。
3. 涉及官卷、副榜、录科、同考官分经、文武互试停止、科举经费与衣服顶带银两等,对研究清代科举运作与地方财政有参考价值。
4. 作为《云南通志》选举志的一部分,对云南地方教育史、人才史、社会史及方志编纂研究均有文献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代方志,成书/刊刻在1911年以前,按规则直接判“是”,无需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清史研究者、科举制度研究者、云南地方史研究者、教育史与方志学研究者、古籍整理与历史文献学者。

序文信息

无

目录

- 卷一百五十 - 选举志三之三 - 举人三 - 国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