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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粥条议

OB24000594
作者陈继儒
生卒年1558—1639
出版社—
出版年1831
版本清道光辛卯(11年)六安晁氏活字印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地理政书(荒政)
是否公版是
页数6 页
容量1.2 MB
文件 MD53039e7e07fca952c3b43d676b6824d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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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煮粥条议》为明代陈继儒所撰荒政文献,主要讨论荒年煮粥赈济饥民的具体办法。据卷首题识,万历三十七年(1609)岁饥,巡抚都御史周孔教檄知府张九德、华亭知县聂绍昌、青浦知县韩原善分往乡村作粥以济饥民,所需米粮皆取给于署丞顾正心济荒米,并令乡士夫好义者监视。当时乡市煮粥凡十八处,佘山一路俞廷谔独捐米三百石,于宣妙寺煮粥,就食者颇众。陈继儒因作此条议,署“余山道人陈继儒识”。

全文以条目形式总结赈粥事务,涉及设厂地点、管理人员、场所选择、炊事人员、粥品质量、燃料、就食次序、特殊人群照料、丐流管理、代领凭证、道路桥梁修治、监查亲尝、灶台修筑等。其核心主张包括:设粥于城郭则游手之人多,设粥于乡村则力耕之农众,聚则疫痢易染,分则道里适中,故宜城郭十一、乡村十九,较为得平;委官监视不无供应之烦及左右需索,不如敦请缙绅贤士为地方信服者主持;搭厂既费竹木工食,又防火烛风雨,不如借寺院水浆、锅灶、寓房贮积;执事即选饥民中健旺好洁者,给米二升令司炊爨;反对粞粥,主张以白米为主,警惕石灰入锅及石膏掺和致病;草柴不如木柴,火力既盛,搬载堆积亦易,余炭又可给饥民,劈柴完者加粥一碗;吃粥上午一次、下午一次,俱自带碗笞就食,遇风雨道途艰难,许自带瓦器并给二次以便携归;给粥次序应强老人先于童壮、妇人先于男子,老人尫羸不能久待,妇人领粥出自万不得已,俱宜体恤,来即发之;童子最难驯伏,须择人管摄,击锣为号,五童一队,壮男俟末后散之;丐流另设粥场,仍令丐头管领,毋使混扰饥民;远近体面人如学究、医生之类,以绝粒为苦又难于到厂,当给竹筹烙铁印记,托人代领,不必亲至;道路桥梁有缺坏毁腐者皆补筑修理,勿使饥病之人倾跌致毙;粥之生熟厚薄有无插和,监视者当亲看亲尝,则诸弊悉除;煮粥须用砖灶,一则耐久,一少灰尘。

附录周盐院讳孔教救荒条谕,强调民间积贮有限而商贾通济无穷,商贾来则谷米多,谷米多则米价自平,故疏通商贾尤为救荒急务;又主张捐俸为首,奖励乡绅富家捐输,对捐数万金救民者题旌、竖坊给扁,欲冠带者给冠带,欲效用者给劄付,并免重役;同时保护富家,禁抢夺、禁强借。条谕还议及荒政与鸠工结合,主张修圩以工代赈,使有田稍饶者计亩出米,有田家贫者计亩出力,以饶者之米充贫者之腹,使之毕力修筑,既救目前之荒,又为后来备荒之用。该书版本为清道光辛卯(十一年,1831)六安晁氏活字印本,本次仅见前6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陈继儒
1558—1639
陈继儒,明代华亭人,字仲醇,OCR署“余山道人陈继儒识”。本次所见内容题“华亭陈继儒仲醇著”,可知其为华亭籍文人。万历三十七年岁饥,地方官分往乡村煮粥济民,陈继儒因作《煮粥条议》,条陈赈粥办法。其余生平事迹,本次OCR未详。

学术价值

1. 保存明代万历年间江南地区赈粥救荒的具体操作规范,可供荒政史、社会救济史研究参考。
2. 反映官方、乡绅、富户、商贾在灾荒救济中的互动关系,以及以工代赈、奖励捐输等救荒思路。
3. 为陈继儒研究提供其小品文之外的经世文献材料,可见其对地方荒政的关切。
4. 清道光六安晁氏活字印本对版本学、活字印刷史及古籍流传研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P0:成书于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刊刻于清道光十一年(1831),均在1911年(含)之前,故直接判定为“是”。

适合人群

明史研究者、荒政与社会救济史研究者、古籍版本学与活字印刷史研究者、陈继儒研究者,以及关注中国古代灾荒应对与地方治理的读者。

序文信息

无

目录

- 煮粥条议 - 附录 周盐院讳孔教救荒条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