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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西曹议稿》为清代阮吾山所撰,旧钞本。此次仅见前20页。所谓“西曹”,在清代常用为刑部别称,故本书当为刑部案牍议稿汇编,即刑部官员对各省督抚题奏刑名案件所作的复核、议覆文稿。前20页所见各篇均以“查律载”“查例载”“查办理……”发端,先引律例条文,次述案情,再辨析地方原拟之失,最后提出改拟、驳令再议或维持之意见,具有鲜明的司法文书特征。所涉案件类型丰富,包括雇工人与家长关系、凡人斗殴、凶器伤人、窃盗拒捕、保甲管束、子孙复仇、图财害命、官军捏报漂没船粮、亲属贿和命案、捉奸擅杀等。
例如高喜文受雇于陈夫亮家,因推坯被骂,夺掀还殴致陈夫亮死亡,议稿围绕是否具有主仆名分、是否属雇工人殴死家长展开;崔子瑞欠钱被詈,持屠刀扎伤,议稿辨析是否属凶徒执持凶器;谢新瑞偷松毛被沈阿全殴伤身死,议稿讨论事主擅杀与窃犯拒捕;汪大观黑夜潜入王陈氏家,被邻人姚大观持械殴毙,议稿辨析死者是否罪人;又有窃犯交保后复出为匪、保甲登记稽查之议;子孙复仇诸案,引曾朝宗、智洪义等案,讨论律文与钦定权衡;朱老五杀人疑案,指驳初审证据不足;郑文龙捏报外洋失风,议处都司舞弊;徐允武贿和子命,次子告发,议稿强调父子恩义与干名犯义;谢胜时捉奸杀奸夫奸妇,辨析登时与已离奸所。各篇反复出现“臣部”“应令该抚”“到日再议”等语,可证其刑部议覆文书性质。由此书可窥清代律例体系、刑部复核程序、司法推理方法及地方与中央司法互动。其版本为旧钞本,无刊刻牌记,作者阮吾山生平待考。钞本文字保留较多清代法律术语与案例细节,对研究清代法制史、法律文献、刑案运作及社会伦理具有较高资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例如高喜文受雇于陈夫亮家,因推坯被骂,夺掀还殴致陈夫亮死亡,议稿围绕是否具有主仆名分、是否属雇工人殴死家长展开;崔子瑞欠钱被詈,持屠刀扎伤,议稿辨析是否属凶徒执持凶器;谢新瑞偷松毛被沈阿全殴伤身死,议稿讨论事主擅杀与窃犯拒捕;汪大观黑夜潜入王陈氏家,被邻人姚大观持械殴毙,议稿辨析死者是否罪人;又有窃犯交保后复出为匪、保甲登记稽查之议;子孙复仇诸案,引曾朝宗、智洪义等案,讨论律文与钦定权衡;朱老五杀人疑案,指驳初审证据不足;郑文龙捏报外洋失风,议处都司舞弊;徐允武贿和子命,次子告发,议稿强调父子恩义与干名犯义;谢胜时捉奸杀奸夫奸妇,辨析登时与已离奸所。各篇反复出现“臣部”“应令该抚”“到日再议”等语,可证其刑部议覆文书性质。由此书可窥清代律例体系、刑部复核程序、司法推理方法及地方与中央司法互动。其版本为旧钞本,无刊刻牌记,作者阮吾山生平待考。钞本文字保留较多清代法律术语与案例细节,对研究清代法制史、法律文献、刑案运作及社会伦理具有较高资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代刑部议覆文稿,可补清代法制史、司法文书与律例适用研究资料。
2. 案例涉及雇工、窃盗、复仇、奸情、命盗等,有助于考察清代基层社会与法律实践。
3. 反映中央刑部与地方督抚在刑名案件中的复核、驳议与改拟机制,对理解清代司法运作具有参考价值。
2. 案例涉及雇工、窃盗、复仇、奸情、命盗等,有助于考察清代基层社会与法律实践。
3. 反映中央刑部与地方督抚在刑名案件中的复核、驳议与改拟机制,对理解清代司法运作具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人撰、旧钞本,成书或钞写时间在1911年以前,按P0规则直接判为“是”,无需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清代法制史、法律文献、刑案档案、社会史研究者,以及古籍与法律史爱好者。
序文信息
无
目录
前20页未见总目录;所见议稿内容依次涉及:雇工人高喜文殴死家长案、崔子瑞持屠刀扎伤案、谢新瑞偷松毛被殴身死案、汪大观夜入王陈氏家被殴毙案、窃犯交保甲管束案、子孙复仇律例议、吴公窃盗军犯改遣案、朱老五杀人疑案、郑文龙捏报外洋失风案、徐允武贿和子命案、谢胜时捉奸杀奸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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