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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律琐言

OB24000141
作者雷梦麟
出版社—
出版年1563
版本明嘉靖癸亥(四十二年,1563)歙县知县熊秉元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地理政书)
详细分类史部·政书(法令)
是否公版是
页数698 页
容量209.1 MB
文件 MD566130fb182855b30975e52b1576cfb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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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读律琐言》是明代雷梦麟所撰的一部律学著作,本次OCR所见为前20页,主要保存卷首《御製大明律序》、名例律条目、五刑、十恶、八议以及部分问刑条例与“琐言曰”按语。据文件名与卷首题名,该书由歙县知县熊秉元于明嘉靖癸亥即嘉靖四十二年(1563)刊行,作者雷梦麟曾任刑部山东清吏司郎中,具备刑名实务背景。卷首《御製大明律序》题洪武三十年五月,述明初“明礼导民、定律绳顽”之意,并提到将《大诰》条目撮其要略附载于律,革去历年榜文禁例,令法司只依律与《大诰》议罪;又规定黥刺、杂犯死罪、徒流迁徙、笞杖等刑的赎罪科断原则,并编书刊布中外,使臣民知所遵守。正文卷第一为名例,标明“律计四十七条”,列十恶、五刑、八议、应议者犯罪、职官有犯、军官有犯、文武官犯公罪、文武官犯私罪、应议者之父祖有犯、军官军人犯罪免徒流、犯罪得累减、以理去官、无官犯罪、除名当差、流囚家属、常赦所不原、徒流人在道会赦、犯罪存留养亲、工乐户及妇人犯罪、徒流人又犯罪、老小废疾收赎、犯罪时未老疾、给没赃物、犯罪自首、二罪俱发以重论、犯罪共逃、同僚犯公罪、公事失错、共犯罪分首从、犯罪事发在逃、亲属相为容隐、吏卒犯死罪、处决叛军、杀害军人、在京犯罪军民、化外人有犯、本条别有罪名、加减罪例、称乘舆车驾、称期亲祖父母、称与同罪、称监临主守、称日者以百刻、称道士女冠、断罪依新颁律、断罪无正条、徒流迁徙地方等。五刑部分详列笞、杖、徒、流、死及赎铜钱数额:笞刑五等,自二十至五十,赎铜钱六百文至三贯;杖刑五等,自六十至一百,赎铜钱三贯六百文至六贯;徒刑五等,杖六十徒一年至杖一百徒三年,赎铜钱十二贯至二十二贯;流刑三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赎铜钱三十贯至三十六贯;死刑绞斩,赎铜钱四十二贯。书中还载问刑条例,列军民诸色人役、文武官吏、监生生员、冠带官、知印承差、阴阳生、医生、老人、舍人等犯笞杖徒流杂犯死罪时运炭、运灰、运砖、纳米、纳料等赎罪方式,以及无力者做工、摆站、哨瞭、发充仪从、煎监炒铁等处置,并涉及妇人折收银钱、老幼废疾收赎、在京军丁做工等细则。十恶列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八议列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宾,并载应议者犯罪须实封奏闻取旨、不许擅自勾问,犯十恶者不用此律。“琐言曰”则对八议、职官有犯、王府宗室有犯、问刑条例等逐层解释,强调奏请、会议、取旨及依律拟断之意。本次所见还包括王府、将军、仪宾有犯及妾媵数额、请名请封、越关赴京等条例,对研究明代名例律、刑罚赎罪制度、宗室管理与司法程序均有直接资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雷梦麟
雷梦麟,明代人,生卒年未详。据卷首题名,曾任刑部山东清吏司郎中。所撰《读律琐言》为明代律学著作,以疏解《大明律》为主,卷第一为名例律,兼采御制序、问刑条例及个人按语“琐言曰”,反映其律学见解与司法实践经验。

学术价值

1. 保存明嘉靖刊本《读律琐言》卷第一,反映明代对《大明律》名例律的注释与律学解释方法。
2. 收录《御製大明律序》、五刑赎铜数额、十恶、八议及问刑条例,对研究明代刑罚、赎罪、宗室王府和司法程序具有资料价值。
3. “琐言曰”按语体现作者雷梦麟以刑部官员身份对律文的实务理解,有助于认识明代律学与司法实践的结合。

公版依据

成书/刊刻于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早于1911年,依P0直接判“是”。

适合人群

法律史、明史、法制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学研究者,以及对中国古代律学、司法制度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卷首有《御製大明律序》,题洪武三十年五月,述明初定律、大诰及法司依律与大诰议罪之意。

目录

卷首:御製大明律序。 名例:律计四十七条;十恶;五刑;八议;应议者犯罪;职官有犯;军官有犯;文武官犯公罪;文武官犯私罪;应议者之父祖有犯;军官军人犯罪免徒流;犯罪得累减;以理去官;无官犯罪;除名当差;流囚家属;常赦所不原;徒流人在道会赦;犯罪存留养亲;工乐户及妇人犯罪;徒流人又犯罪;老小废疾收赎;犯罪时未老疾;给没赃物;犯罪自首;二罪俱发以重论;犯罪共逃;同僚犯公罪;公事失错;共犯罪分首从;犯罪事发在逃;亲属相为容隐;吏卒犯死罪;处决叛军;杀害军人;在京犯罪军民;化外人有犯;本条别有罪名;加减罪例;称乘舆车驾;称期亲祖父母;称与同罪;称监临主守;称日者以百刻;称道士女冠;断罪依新颁律;断罪无正条;徒流迁徙地方。 五刑:笞刑五、杖刑五、徒刑五、流刑三、死刑二,并赎铜钱数额。 问刑条例:赎罪、运炭运灰运砖纳米纳料、做工摆站哨瞭、妇人折银、老幼废疾收赎等。 读律琐言卷第一 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