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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朝东华录 第二十八册
十朝东华录 第二十八册
| OB | 23002004 |
|---|---|
| 作者 | 王先谦 |
| 生卒年 | 1842—1917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99 |
| 版本 |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杂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杂史(编年体史料汇编) |
| 页数 | 74 页 |
| 容量 | 16.3 MB |
| 文件 MD5 | 966149635a20fa433f966cc285c90183 |
书籍简介
《十朝东华录 第二十八册》为清王先谦所编《十朝东华录》中的一册,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刊本。本次仅见前20页,内容主要涉及嘉庆十二年至十四年(1807—1809)的朝政史料,以编年体形式逐日排纂,涵盖军事、吏治、赈灾、河工、外交、科举、祭祀等诸多方面。就OCR所见,嘉庆十二年部分记载了清廷镇压川陕楚白莲教起义及贵州石岘苗民起事的后续处置,如保薛大等股生擒徐添寿、王登高等得旨嘉奖,增建贵州石岘苗地碉卡、设屯千总并拨兵防守,以及勒保、额勒登保等将领的军事调度;同时载有伊桑阿在贵州巡抚任内任意苛索、经初彭龄参劾后交审拟罪的过程,反映了嘉庆朝整饬吏治的力度。是年京师大雨水、直隶各州县民田廛舍被淹,清廷拨广储司库银及广余司库银各五十万两购料修河,并留漕米六十万石、拨库项十万两交熊枚等分拨急赈,又令兴工代赈;九卿等议驳御史胡钧璜、和静条奏赈灾事宜,仁宗谕令各州县灾民早回鄉里、地方官實心辦賑,并命熊枚查勘直隶赈务,对贪劣者严加惩处。此外还载有御史王苏参奏江苏学政平恕一事,仁宗以国家用人行政之权不应受言官把持,仍令平恕留任,并将王苏交部议处。嘉庆十三年部分涉及明安聽情受賄案,袁锡開圈聚賭、託鄂羅錫葉勒圖向明安說情並致銀票,明安先侵後吐,終被革職發往伊犁效力;又載額勒登保等奏報生擒首逆辛聰、張允壽等,川陝楚餘匪漸次肅清。是年安南阮福映遣使請封並繳送阮光纘舊印,清廷以黎維祁舊案及阮光平父子受恩始末為據,令吉慶等將莫擬扶等三犯照大逆律辦理,並對阮福映使臣加以開導。此外還有英吉利夷船泊零丁洋、吳熊光飭令回國不許登岸的記載,以及整飭漕務、禁止折色、賑濟京城貧民等事。嘉慶十四年部分則見吉慶因廣東博羅匪徒滋事失察革職、張誠基因江西建昌縣匪徒案革職解京、長麟調兩廣總督等官員任免,並涉及祭祀、科舉、河工等日常朝政。本書以實錄、檔案為基礎,按年月日排比,保留大量諭旨、奏摺原文,對研究嘉慶朝軍事行動、吏治整飭、災荒賑濟、中外關係及國家日常行政運作均有重要史料價值。本次僅見前20頁,後續內容待補。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書以編年體排纂嘉慶十二年至十四年朝政史料,保留大量諭旨、奏摺原文,可補《清實錄》及相關檔案之不足,對研究嘉慶朝軍事、吏治、賑災、外交等具有直接史料價值。
2. 書中所見伊桑阿案、明安受賄案、平恕學政案、吉慶失察案等,詳細記錄嘉慶朝整飭吏治的具體過程與君臣應對,可供清代政治史、法制史研究參考。
3. 關於安南阮福映請封、英吉利夷船泊零丁洋等記載,反映清中期與周邊國家及西方國家的交往態度與處理方式,對中外關係史研究具有一定參考意義。
2. 書中所見伊桑阿案、明安受賄案、平恕學政案、吉慶失察案等,詳細記錄嘉慶朝整飭吏治的具體過程與君臣應對,可供清代政治史、法制史研究參考。
3. 關於安南阮福映請封、英吉利夷船泊零丁洋等記載,反映清中期與周邊國家及西方國家的交往態度與處理方式,對中外關係史研究具有一定參考意義。
适用领域
清史、中國近代史研究者;清代政治制度、法制史、中外關係史研究者;古籍版本與史料整理工作者;歷史愛好者。
序文信息
OCR未见
目录
OCR所見為嘉慶十二年至十四年部分內容,非完整目錄。可見篇目涉及:嘉慶十二年更生表、增建貴州石峴苗地碉卡、伊桑阿案、京師大雨賑災、御史胡鈞璜和靜條奏、熊枚查辦直隸賑務、平恕江蘇學政案等;嘉慶十三年明安受賄案、額勒登保奏報生擒首逆、安南阮福映請封、英吉利夷船事件、整飭漕務等;嘉慶十四年吉慶革職、張誠基案、長麟調任等。完整目錄待後續內容補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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