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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录四十五卷 续录一百七十五卷 第五十 封面

东华录四十五卷 续录一百七十五卷 第五十

OB23001932
作者王先谦编;周韶蕭校
出版社—
出版年清(具体年不详)
版本清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杂史)
详细分类史部·杂史
是否公版是
页数94 页
容量36.0 MB
文件 MD5ec48464f5a17864d43d03b742975cbbe

书籍简介

《东华录四十五卷 续录一百七十五卷 第五十》为清代王先谦编、周韶蕭校的编年体史料汇编《东华录》及《东华续录》中的一册。本次OCR前20页可见封面题“九朝東華錄 第五冊”,版心多标“東華續錄卷十二”“嘉慶十九年”,卷端题“王先謙敬編 周韶蕭恭校”,知本册主要收录《东华续录》卷十二所载清嘉庆十九年(1814)正月至七月间的上谕、谕军机大臣等及官员任免、政务处置内容。源文件名标“第五十”,封面又题“第五冊”,册次标识存在差异,尚待结合全书进一步核对。

从OCR可见条目看,本册史料以嘉庆十九年朝政大事为经,以上谕原文为纬。正月载上年天理教逆匪突入禁门、滑县克复时关帝神像显灵及加封“仁勇”二字、颁滑县庙宇御书扁额等事;又载吴璥请开捐例,户部及曹振镛、托津、铁保、英和等议覆,最终暂开豫东事例;山东军需报销、审讯牛亮臣冯克善、南山匪徒剿办、长龄杨遇春赛冲阿等分路追剿万五、陈四、尤九、麻大旗、吴抓孤、粪贵等股;并载海洋私运银两、那彦成复命、铁保因玉努斯案革职、松筠查办喀什噶尔冤狱、当铺输息议驳、宗室嫡室追封、贤良祠牌位移易案、强克捷忠烈赐谥、蔡之定请行楮钞被议、李亨特微山湖贻误河工、河南岁抢修经费逾额罚赔、阿桂名粮裁补之议、控案逾限、全唐文告成、宗室乡会试覆试、裁兵、凉山生番、裕瑞盛京买妾、桂芳病故、强克捷专祠、初彭龄查案、吐鲁番棉花税、太监需索供应、吴邦墉滥刑、那彦成自请严议、国史馆和珅列传纂修失当、秋审处派员、直隶民欠、缉拿逆犯等。整体而言,本册保存嘉庆十九年较完整的编年上谕,涉及天理教起义善后、南山匪徒剿办、吏治刑名、河工漕运、财政捐例、宗室管理、边疆事务及国史纂修等,是研究嘉庆朝后期政治运作、军事镇压、财政河工与司法行政的重要编年史料。版本方面,本册为清刊本,封面“九朝東華錄 第五冊”、版心“東華續錄卷十二 嘉慶十九年”及卷端校者信息较清晰,可供考察《东华续录》的刊刻形态、册次分装与流传情况。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王先谦编;周韶蕭校
王先谦,清代学者、官员,本书编者。周韶蕭,本书校者,卷端题“王先謙敬編 周韶蕭恭校”。二人字号、生卒年及生平仕履,本次OCR前20页未见系统记载,待结合全书及其他文献补考。

学术价值

1. 本册保存嘉庆十九年较完整的编年上谕,可供研究天理教起义善后、南山匪徒剿办及嘉庆朝后期军事镇压与地方治理。
2. 书中涉及开捐例、山东军需报销、河南岁抢修经费、直隶民欠、当铺输息等财政河工议题,对研究嘉庆朝财政收支、河工经费与捐例制度具有参考价值。
3. 所载铁保玉努斯案、贤良祠牌位移易案、强克捷赐谥、蔡之定请行楮钞被议、国史馆和珅列传纂修等,可补嘉庆朝吏治、刑名、礼制与国史纂修史料。

公版依据

本书为清刊本,所收史事至嘉庆十九年,刊刻时间在1911年(含)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王先谦、周韶蕭等贡献者卒年;具体刊刻年份不详,版本项已注明为清刊本。

适用领域

清史、清代政治制度史、财政史、河工漕运史、司法史与历史文献学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工作者,以及具备文言阅读能力的清代史料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未见

目录

- 东华续录卷十二 嘉庆十九年 - 正月:关帝加封仁勇、滑县克复、开捐例议、山东军需报销、审讯牛亮臣冯克善、南山匪徒剿办、海洋私运银两、那彦成复命、铁保玉努斯案等 - 二月至三月:当铺输息议驳、宗室嫡室追封、贤良祠牌位移易案、强克捷赐谥、蔡之定请行楮钞被议、李亨特河工贻误、河南岁抢修经费、阿桂名粮议、控案逾限、全唐文告成、宗室乡会试覆试、裁兵等 - 四月至七月:凉山生番、裕瑞盛京买妾、桂芳病故、强克捷专祠、初彭龄查案、吐鲁番棉花税、太监需索供应、吴邦墉滥刑、那彥成自请严议、国史馆和珅列传、秋审处派员、直隶民欠、缉拿逆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