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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录四十五卷 续录一百七十五卷 第二十
东华录四十五卷 续录一百七十五卷 第二十
| OB | 23001870 |
|---|---|
| 作者 | 清·王先谦编 |
| 生卒年 | 1842—1917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清(具体年份OCR未载) |
| 版本 | 清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杂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杂史(编年史)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62 页 |
| 容量 | 22.4 MB |
| 文件 MD5 | f836d1db9aab244368e5518cc6e49c2e |
书籍简介
本书为《东华录》四十五卷、《续录》一百七十五卷之第二十,清王先谦编,清刊本,本次OCR为前20页。册前题“九朝東華錄 第二冊”,正文卷端题“東華錄卷十一”,下注“雍正二十二至雍正二十二”,版心见“东华录卷十一”“雍正十一年”等字样,可知本册主要收录《东华录》卷十一所载清世宗雍正十一年部分史事,本次所见以雍正十一年正月至九月内容为主。正文按日编次谕旨、奏折摘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水利、灾赈、吏治及民族关系等多方面。正月所见有谕内阁川省米价与拨运楚省事,浙江总督程元章奏海宁海塘危险,命内大臣海望、总督李卫前往浙江会同程元章通盘相度海塘工程;命加赈江南沿海被水饥民,敕修江南范公堤;封允祕为亲王,皇四子、皇五子弘昼等封亲王;谕各省建立书院,赐帑银一千两,并令筹画膏火以垂永久;调高其倬为两江总督、尹继善为云贵广西总督,以陈宏谋为云南布政使;命大学士伯鄂尔泰前往北路军营经略军务;议覆靖边大将军顺承亲王参奏振武将军傅尔丹在乌孙珠尔地方遇贼并未亲身督阵,得旨从宽免其治罪,留军营效力;谕甘凉肃等处兵丁粮料草束折给银两,令署督刘于义等严饬提镇将余利归公接济兵丁;命铸边左右副将军印二颗交大将军收贮;遣官赈札赖特贫民;谕国家以制科取士,士子所学关世道人心,令礼部先期晓谕应试士子于三场文艺均应努力殚心;户部议准添设安西兵备道;上谒昭西陵、孝陵、孝东陵;谕躬谒陵寝见沿途安设水缸甚多,令查明具奏,地方官当以休养百姓为务。二月所见有四川建昌总兵官赵儒奏剿办蒙古喇儿斯堡等处贼番,攻克番寨六十余处;封二十四阿哥允祕为和硕诚亲王,皇四子为和硕宝亲王,皇五子弘昼为和硕和亲王;谕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备,令该管大臣严查营中积弊;以吴士玉为礼部尚书,涂天相为左都御史;晋封贝勒弘春为多罗泰郡王;谕理藩院喇嘛扎卜前年一闻贼信即惊溃,革去扎萨克和硕亲王,令其弟德亲扎布承袭;谕从来天时旱涝由于政治阙失,刑狱为民生休戚所关,令刑部清理积弊,海寿、王国栋痛改前非;刑部议奏原任副都统阿三于大将军调遣时托故后期、遇贼奔北,应即于军前正法,从之。三月所见有谕办理军机大臣等西藏驻扎弁兵本为保护唐古特人等以防准噶尔,今贼夷大败,藏地无事,令量留兵数百,余俱撤回;大学士张廷玉奏请酌定分别监禁之例、详慎引例之条,令九卿确议;谕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六省举人赴京会试邮程遥远,令主考官于落卷中择文尚可观而人材可用者添取数人;上亲耕耤田;理藩院参奏土默特辅国公沙津达赖临阵遁归,革去公爵,在军前效力赎罪;吏部议准改设徐州府、铜山县、凤台县等;户部议准程乡县改为直隶嘉应州;谕四川口外盛尔格土目等及打箭炉之明正、里塘等土司土妇效力可嘉,分别赏赉;谕太庙享祀增添上香之仪,令大学士会同礼部酌古准今定议;赐陈倓等三百二十八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谕鄂尔多斯郡王查木阳身为副将军不将精兵派出,削去郡王授为贝勒,发往军前效力;命嵇曾筠为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仍管江南河道总督事;谕从来造作言语煽惑人心者律有不赦之条,令各路将军严加禁约;谕国家声教覃敷,人文蔚起,令大学士九卿会议博学鸿词科事宜;议覆察罕叟尔地当阿尔泰数路递循,于乌里雅苏台地方内外植木中实土块建造城垣;议奏达爾濟身为将军不将兵马加意牧放,革职,交顺承亲王令其效力赎罪;谕武格在巴尔库尔军营捏造撤兵之说,革职拿解来京严加讯问;工部等衙门议准浙江修建海塘事宜;谕直隶盗案较前减少,仍照不分首从皆斩之例从宽办理;谕刑部独子留养之条乃法外之仁,令通行晓谕;贵州提督哈元生奏九股顽苗悖叛,剿抚初定,应驻重兵弹压。七月至九月所见有谕科爾沁公喇嘛扎布旗分贫苦人等动支米谷赈济;吏部等衙门议准两淮盐政事宜;谕礼部侍郎杭奕禄沿途放纵扰累兵民,革职;禁止直省将军督抚提镇于经制外滥给外委千把总牌札;大学士陈元龙以年老乞休,加太子太傅以原官致仕;谕江南沿海地方海潮泛溢,绅衿士庶捐输赈济,令督抚宣旨褒奖;谕常德府城民居失火延烧二百余户,令地方官重议处;命平郡王福彭代为定边大将军;户部议覆直隶向无额设狱囚口粮,请一体准设;赈江西大庾等十一县被水饥民;兵部等衙门议准台湾营制事宜;谕山东历年耗羡银两存库七十五万四千两有零,将雍正十一年地丁钱粮蠲免四十万两;谕新科庶吉士给廪饩,拨官房为教习馆;谕直隶河渠水利关系国计民生,河道总督王朝恩到任以来性好安闲,革职,以顾琮补授;谕吐鲁番回民移至安西,仍照原数支给口粮;吏部议准湖北恩施县忠建地方添设巡检;吏部议准广西太平府属思城州土知州赵康祚缘事参革,改土归流,隶崇善县管辖;谕河南学政俞鸿图纳贿营私,革职,令户部侍郎陈衡前往会同总督王士俊严审定拟;刑部等衙门议准署宁远大将军查郎阿参奏总兵官曹勋奉派领兵哈密剿贼失机饰词捏报,著在军前正法枭示;谕仓场事务渐次清厘,嗣后监督但能谨守成规便可称职;谕秋审册内有一线可生之机者亦当陈奏;谕刑部大臣须务其大者远者,国家水旱生民冻馁最为紧要;礼部题康亲王崇安薨,予祭一次;谕大学士张廷玉给假数月回家举行典礼;吏部议覆直隶地方辽阔,佐杂官员酌量增改;吏部遵旨议奏满洲举人选用小京官、外任等例;办理军机大臣等议准署陕西总督刘于义奏回民安置事。所涉人物有世宗、允祕、弘昼、鄂尔泰、傅尔丹、锡保、查郎阿、福彭、张廷玉、陈元龙、李卫、程元章、海望、高其倬、尹继善、刘于义、岳钟琪、纪成斌、曹勋、武格、哈元生、鄂弥达、郝玉麟等,事件有西北用兵、海塘工程、书院建设、博学鸿词、台湾营制、改土归流、灾赈蠲免、刑狱清理、吏治整饬等,较集中地反映雍正十一年清廷在内政外交、军事财政、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施政情形。本册为编年体史料摘录,文字多为谕旨、奏折原文或节录,保存了清前期政治军事的第一手材料,对研究雍正朝历史、清代史料编纂及《东华录》版本流传具有文献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册为《东华录》卷十一雍正十一年之摘录,按日编次谕旨、奏折,涉及西北用兵、海塘工程、书院建设、博学鸿词、台湾营制、改土归流、灾赈蠲免、刑狱清理、吏治整饬等,是研究雍正朝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重要编年史料。
2. 所载雍正帝整顿刑狱、清理积弊、整饬吏治、蠲免钱粮、兴修水利、筹办海塘等谕旨,以及傅尔丹、锡保、查郎阿、福彭、鄂尔泰、张廷玉、李卫、程元章等人事,可与《清世宗实录》、相关奏折档案及方志互证。
3. 王先谦编《东华录》以编年摘录方式汇纂清代史料,本册可见其卷次、版心及册题信息,对考察《东华录》的编纂体例、史料来源与流传版本亦具文献价值。
2. 所载雍正帝整顿刑狱、清理积弊、整饬吏治、蠲免钱粮、兴修水利、筹办海塘等谕旨,以及傅尔丹、锡保、查郎阿、福彭、鄂尔泰、张廷玉、李卫、程元章等人事,可与《清世宗实录》、相关奏折档案及方志互证。
3. 王先谦编《东华录》以编年摘录方式汇纂清代史料,本册可见其卷次、版心及册题信息,对考察《东华录》的编纂体例、史料来源与流传版本亦具文献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刊本(王先谦编刊本),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
适用领域
清前期史、雍正朝政治军事史、清代水利史、灾赈史、边疆史研究者,清代史料编纂与古籍整理研究者,对《东华录》及雍正朝编年文献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 九朝东华录 第二册
- 东华录卷十一 雍正十一年(所见正月至九月部分)
- 正月:川省米价与拨运楚省、浙江海塘、加赈江南饥民、敕修范公堤、封亲王、谕建书院、调高其倬尹继善、鄂尔泰往北路军营、傅尔丹事、甘凉肃兵丁粮料、铸边左右副将军印、赈札赖特贫民、制科取士谕、添设安西兵备道、谒陵、沿途水缸事
- 二月:四川建昌剿番、封诚亲王宝亲王和亲王、谕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备、吴士玉礼部尚书、晋封弘春、喇嘛扎卜事、刑狱天时谕、阿三正法
- 三月:西藏撤兵、张廷玉奏监禁引例、六省举人落卷添取、亲耕耤田、沙津达赖革爵、改设徐州府铜山县凤台县、程乡改嘉应州、赏赉四川土司、太庙上香仪、赐进士、鄂尔多斯查木阳削爵、嵇曾筠文华殿大学士、造言惑众谕、博学鸿词科、乌里雅苏台建城、达爾濟革职、武格拿解、浙江海塘事宜、直隶盗案、独子留养、哈元生奏九股苗
- 七月至九月:科爾沁赈济、两淮盐政、杭奕禄革职、禁止外委牌札、陈元龙致仕、江南海潮捐赈、常德火灾、福彭为定边大将军、直隶狱囚口粮、赈江西大庾等县、台湾营制、山东蠲免、庶吉士廪饩、直隶河工、吐鲁番回民口粮、湖北忠建巡检、思城州改土归流、俞鸿图纳贿案、曹勋正法、仓场事务、秋审谕、刑部大臣谕、康亲王崇安薨、张廷玉给假、直隶佐杂增改、满洲举人选用例、回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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