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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书局汇刻书第二十七册
崇文书局汇刻书第二十七册
| OB | 23001834 |
|---|---|
| 作者 | (清)章宗源撰;(清)崇文书局编辑 |
| 作者时代 | 清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77 |
| 版本 | 清光绪三年湖北崇文书局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杂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杂史)·目录学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62 页 |
| 容量 | 9.9 MB |
| 文件 MD5 | ce525674cb48f083aededfc992c34f38 |
书籍简介
《崇文书局汇刻书第二十七册》为清光绪三年(1877)湖北崇文书局刊本,源文件名标注为“崇文书局汇刻书第二十七册”,本册内收清代会稽章宗源所撰《隋经籍志考证》卷十二。本次OCR仅提取前20页,卷端题“隋經籍志考證卷十二”,次行题“律本二十一卷 杜預撰”,又题“會稽章宗源撰”;其后正文转入“雜傳”类,仍题“隋經籍志考證卷十二 會稽章宗源撰”。可知本册前20页为《隋经籍志考证》卷十二中律令刑法类与杂传类部分的考证文字。源文件名虽总题“崇文书局汇刻书第二十七册”,但本册实际内容以《隋经籍志考证》卷十二为主,后续内容待补。
从OCR正文看,本册以《隋书·经籍志》著录为纲,逐条考证书名、卷数、撰人、篇目分合、佚存及旧新唐志异同。前半为律令刑法类,首列“律本二十一卷 杜预撰”,引《晋书·杜预传》《通典·刑门》《唐六典》《北堂书钞·刑法部》《艺文类聚·刑法部》等,考晋律修撰经过、篇目条数、杜预律序及唐志卷数;又列“汉晋律序注一卷 张斐撰”,引《史记·平准书索隐》《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广韵》等,考张斐律序及晋律注文;又列“杂律解二十一卷 张斐撰”等,并及魏晋律令、齐永明律、晋宋齐梁律、梁律、后魏律、北齐律、麟趾格、陈律、周律、周大统式、隋律、隋大业律,以及晋令、梁令、梁科、北齐令、北齐权令、陈令、陈科、隋开皇令、汉建武律令故事、晋故事、集定张杜律注、汉朝议驳、律略论、晋杂议、晋弹事、南台奏事、吴名臣奏事、汉名臣奏事、魏主奏事、汉诸王奏事、魏武制度、魏名臣奏事、魏台杂访议、魏廷尉决事、目驳事、廷尉驳事、后魏职令等。后半为“雜傳”类,首列“輔決錄七卷 漢太僕趙岐撰 摯虞注”,引《后汉书·赵岐传》章怀注引决录序、《晋书·挚虞传》《史通》等,考其书性质、注文及与谱牒类著作之关系;又列海内先贤传、海内士品、四海耆旧传、海内先贤行状、徐州先贤传、徐州先贤传赞、兖州先贤传、海岱志、交州先贤传、益部耆旧传、益州耆旧传杂记、续益部耆旧传、鲁国先贤传、楚国先贤传赞、汝南先贤传、陈留耆旧传、陈留先贤像赞、陈留志、济北先贤传、庐江七贤传、东莱耆旧传、襄阳耆旧记、会稽先贤传、会稽先贤像赞等,广泛引《世说注》《初学记》《太平御览》《文选注》《三国志注》《水经注》《后汉书注》等,考证撰人、卷数、篇目、流传及旧新唐志讹误、重出。可见本书以史志目录为对象,博引史传、类书、注疏,纠谬补阙,是清代史志目录考证的重要成果。
版本方面,本册为清光绪三年湖北崇文书局刊本,OCR中可见卷端题署、条目正文、引文书名及若干钤印图像,印文未能辨识。崇文书局为清代湖北地区刊刻机构,本册作为其汇刻书第二十七册,反映了清末官书局汇刻史志目录考证著作的面貌。文献价值上,《隋经籍志考证》卷十二保存了章宗源对《隋志》律令刑法类与杂传类典籍的系统考证,涉及汉魏至隋唐律令、故事、奏事、先贤传、耆旧传、像赞等文献的撰人、卷数、篇目、存佚及唐志异同,对研究《隋书·经籍志》、清代目录学、史志目录考证方法及佚籍复原均具参考价值。适合目录学研究者、隋唐史志研习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研究者阅读参考。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从OCR正文看,本册以《隋书·经籍志》著录为纲,逐条考证书名、卷数、撰人、篇目分合、佚存及旧新唐志异同。前半为律令刑法类,首列“律本二十一卷 杜预撰”,引《晋书·杜预传》《通典·刑门》《唐六典》《北堂书钞·刑法部》《艺文类聚·刑法部》等,考晋律修撰经过、篇目条数、杜预律序及唐志卷数;又列“汉晋律序注一卷 张斐撰”,引《史记·平准书索隐》《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广韵》等,考张斐律序及晋律注文;又列“杂律解二十一卷 张斐撰”等,并及魏晋律令、齐永明律、晋宋齐梁律、梁律、后魏律、北齐律、麟趾格、陈律、周律、周大统式、隋律、隋大业律,以及晋令、梁令、梁科、北齐令、北齐权令、陈令、陈科、隋开皇令、汉建武律令故事、晋故事、集定张杜律注、汉朝议驳、律略论、晋杂议、晋弹事、南台奏事、吴名臣奏事、汉名臣奏事、魏主奏事、汉诸王奏事、魏武制度、魏名臣奏事、魏台杂访议、魏廷尉决事、目驳事、廷尉驳事、后魏职令等。后半为“雜傳”类,首列“輔決錄七卷 漢太僕趙岐撰 摯虞注”,引《后汉书·赵岐传》章怀注引决录序、《晋书·挚虞传》《史通》等,考其书性质、注文及与谱牒类著作之关系;又列海内先贤传、海内士品、四海耆旧传、海内先贤行状、徐州先贤传、徐州先贤传赞、兖州先贤传、海岱志、交州先贤传、益部耆旧传、益州耆旧传杂记、续益部耆旧传、鲁国先贤传、楚国先贤传赞、汝南先贤传、陈留耆旧传、陈留先贤像赞、陈留志、济北先贤传、庐江七贤传、东莱耆旧传、襄阳耆旧记、会稽先贤传、会稽先贤像赞等,广泛引《世说注》《初学记》《太平御览》《文选注》《三国志注》《水经注》《后汉书注》等,考证撰人、卷数、篇目、流传及旧新唐志讹误、重出。可见本书以史志目录为对象,博引史传、类书、注疏,纠谬补阙,是清代史志目录考证的重要成果。
版本方面,本册为清光绪三年湖北崇文书局刊本,OCR中可见卷端题署、条目正文、引文书名及若干钤印图像,印文未能辨识。崇文书局为清代湖北地区刊刻机构,本册作为其汇刻书第二十七册,反映了清末官书局汇刻史志目录考证著作的面貌。文献价值上,《隋经籍志考证》卷十二保存了章宗源对《隋志》律令刑法类与杂传类典籍的系统考证,涉及汉魏至隋唐律令、故事、奏事、先贤传、耆旧传、像赞等文献的撰人、卷数、篇目、存佚及唐志异同,对研究《隋书·经籍志》、清代目录学、史志目录考证方法及佚籍复原均具参考价值。适合目录学研究者、隋唐史志研习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研究者阅读参考。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册为《隋经籍志考证》卷十二前20页,保存章宗源对《隋志》律令刑法类与杂传类典籍的逐条考证,涉及汉魏至隋唐律令、故事、奏事、先贤传、耆旧传、像赞等文献的撰人、卷数、篇目、存佚及旧新唐志异同,是研究《隋书·经籍志》与清代目录学的重要资料。
2. 正文博引《晋书》《通典》《唐六典》《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初学记》《文选注》《后汉书注》《三国志注》《水经注》等,保存大量佚籍线索与唐志异文,对史志目录考证、佚籍复原及清代考证方法研究具有参考价值。
3. 清光绪三年湖北崇文书局刊本保留了卷端题署、条目正文、引文书名及钤印图像等信息,对研究《隋经籍志考证》的版本流传、清末官书局汇刻书及史志目录著作传播具有参考价值。
2. 正文博引《晋书》《通典》《唐六典》《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初学记》《文选注》《后汉书注》《三国志注》《水经注》等,保存大量佚籍线索与唐志异文,对史志目录考证、佚籍复原及清代考证方法研究具有参考价值。
3. 清光绪三年湖北崇文书局刊本保留了卷端题署、条目正文、引文书名及钤印图像等信息,对研究《隋经籍志考证》的版本流传、清末官书局汇刻书及史志目录著作传播具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出版年为清光绪三年(1877),在1911年(含)之前,依据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及编辑者卒年。
适用领域
目录学研究者、隋唐史志研习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研究者,以及关注清代史志目录考证、佚籍复原和清末官书局刻书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隋经籍志考证卷十二
律令刑法类:律本、汉晋律序注、杂律解、魏晋律令、齐永明律、晋宋齐梁律、梁律、后魏律、北齐律、麟趾格、陈律、周律、周大统式、隋律、隋大业律、晋令、梁令、梁科、北齐令、北齐权令、陈令、陈科、隋开皇令、汉建武律令故事、晋故事、集定张杜律注、汉朝议驳、律略论、晋杂议、晋弹事、南台奏事、吴名臣奏事、汉名臣奏事、魏主奏事、汉诸王奏事、魏武制度、魏名臣奏事、魏台杂访议、魏廷尉决事、目驳事、廷尉驳事、后魏职令等
杂传类:辅决录、海内先贤传、海内士品、四海耆旧传、海内先贤行状、徐州先贤传、徐州先贤传赞、兖州先贤传、海岱志、交州先贤传、益部耆旧传、益州耆旧传杂记、续益部耆旧传、鲁国先贤传、楚国先贤传赞、汝南先贤传、陈留耆旧传、陈留先贤像赞、陈留志、济北先贤传、庐江七贤传、东莱耆旧传、襄阳耆旧记、会稽先贤传、会稽先贤像赞等
(本次OCR未见完整目录,仅据正文所见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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