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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朝剥复录卷之五
两朝剥复录卷之五
| OB | 23001789 |
|---|---|
| 作者 | 吴应箕(次尾)辑;夏燮(嗛甫)校证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不详 |
| 版本 | 未见牌记(OCR卷端题“兩朝剝復錄卷之五”)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杂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杂史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1033 页 |
| 容量 | 243.0 MB |
| 文件 MD5 | 189e960b0ff1dae0ca22cb040d87da4b |
书籍简介
《两朝剥复录》卷之五,卷端题“明吳應箕次尾輯,皖南後學夏燮嗛甫校證”,前20页起于“丁卯九月”,所记为明熹宗崩、崇祯帝登极前后至崇祯初年削夺阉党、昭雪蒙难诸臣及逆案渐定之事。卷首总论称“書九月慶之也”,谓是时熹宗方晏驾,今上已登极,诸奸以次削夺,前之蒙难死者以次昭雪,被斥幸存者亦以次升用,惟逆案未定、荐举多杂,故凡登启事者概不书,惧混其实;己巳以后逆案定矣,“由前言之一阳之初生也,由后言之七日之来复也”。夏燮按语说明本书体例:“錄本以一年爲一卷,此天啟七年九月合崇禎元年别爲一卷,以莊烈登極爲斷”,此后皆书逆案被斥之奄党,不叙升用;升用之中不尽忤璫之人,甚至有附璫而反登启事者,故惧混其实。以下逐条列事,包括太仆寺卿陈殷准回籍守制,夏燮按其为夺情视事、璫败始陈请回籍,后丽逆案;监生陆万龄、曹代、何储奇著严行提究追赃正罪,因司业朱之俊参之,朱之俊曾以忠贤功不在孟子下榜示通衢,万龄等以逆璫比孔孟请建祠于国学之西,之俊不敢沮,至是借影射利纠之而尚未敢言建祠之谬;十月延绥巡抚朱童蒙准回籍守制,工部尚书李养德准回籍终制,夏燮感叹“觀此則從前皆奪情世界矣悲夫”;兵部尚书崔呈秀准回籍守制,时璫事将败,御史杨维垣首劾呈秀以护局,疏中犹称厂臣不名,贾继春亦劾之;工部尚书吴淳夫准归养;监魏忠贤准回私宅调理;宁国公魏良卿改锦衣卫指挥使,东平侯魏良栋改指挥同知,安平伯魏鹏翼改指挥佥事;巡按御史倪文焕准回籍侍养;监生陆万龄、曹代、何储奇著法司究问,李日焕著革去衣巾,通政吕图南疏也,图南为钱嘉徵所纠,欲以此掩之;魏忠贤生祠著悉行拆毁变价;通政司经历孙如洌送刑部拟罪;兵部尚书崔呈秀著吏卿科道从公会勘,其子举人崔铎覆试定罪,以礼科吴宏业参之;原任浙江巡抚潘汝祯著行削籍追夺诰命,时奉旨有“首建生祠患失鄙夫”语;兵部尚书田吉回籍;太监魏忠贤著降小火者发凤阳司香;再著锦衣卫差的当官旗扭解押赴彼处交割,兵部接奉圣谕列数魏忠贤擅窃国柄、蠹盗内帑、诬害忠良、草菅多命及素蓄亡命身带凶器环拥随护势若叛然等罪,忠贤闻而大惧,自缢于阜城店中;操江刘志选削籍为民,以张文熙参其离间母后;都司萧惟中著拏问正罪,其为崔呈秀妓兄,以乐户为都司,赴任时为诸生所殴骂;吏部尚书周应秋准回籍调理;府尹李春茂著冠带闲住,以主事李梦湖参之;兵部尚书崔呈秀先行削了籍为民,追夺诰命,余俟会勘定夺。夏燮按语广泛引《明史·奄党传》《魏呈润传》《纪事本末》、计氏《北略》、《烈皇小识》等,辨陆万龄等姓名、曹代与何储奇之误读、崔呈秀子崔铎覆试、魏忠贤谕旨中“押发凤阳”与“逮问”先后、萧惟中与萧灵犀关系等,具有明显的史事校证性质。本书前20页集中呈现崇祯初年清算阉党、拆毁生祠、追究冒功及逆案初定的过程,兼存辑录与校证两层文本,对研究明末党争、崇祯初政局、阉党逆案及明清史籍校勘均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书卷之五逐条辑录天启七年九月至崇祯初年清算阉党、昭雪蒙难诸臣、拆毁生祠、追究冒功及逆案初定等史事,可与《明史》《明史纪事本末》互证,对研究明末党争与崇祯初政局具有史料价值。
2. 夏燮按语广泛引《明史·奄党传》《魏呈润传》《纪事本末》、计氏《北略》、《烈皇小识》等,辨析陆万龄等姓名、崔呈秀子崔铎覆试、魏忠贤押发与逮问先后等异同,对明清史籍校勘与史源学研究有参考意义。
3. 卷首总论及按语说明本书“以一年为一卷”“以庄烈登极为断”“逆案未定荐举多杂”等编纂体例,可用于考察《两朝剥复录》的史料组织方式与明末清初史家对阉党逆案的态度。
4. 书中保存魏忠贤降发凤阳、中途扭解、阜城自缢及崔呈秀会勘、潘汝祯削籍等具体谕旨与邸报信息,对研究明末诏令文书、官员处置程序与政治事件细节亦有辅助价值。
2. 夏燮按语广泛引《明史·奄党传》《魏呈润传》《纪事本末》、计氏《北略》、《烈皇小识》等,辨析陆万龄等姓名、崔呈秀子崔铎覆试、魏忠贤押发与逮问先后等异同,对明清史籍校勘与史源学研究有参考意义。
3. 卷首总论及按语说明本书“以一年为一卷”“以庄烈登极为断”“逆案未定荐举多杂”等编纂体例,可用于考察《两朝剥复录》的史料组织方式与明末清初史家对阉党逆案的态度。
4. 书中保存魏忠贤降发凤阳、中途扭解、阜城自缢及崔呈秀会勘、潘汝祯削籍等具体谕旨与邸报信息,对研究明末诏令文书、官员处置程序与政治事件细节亦有辅助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为明吴应箕辑、清夏燮校证的明末史事辑录,所记止于崇祯初年,辑录与校证均属1911年(含)以前文献。依据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核查作者卒年。本次OCR未见具体刊刻牌记与出版年,版本细节待核。
适用领域
明史、明末党争与崇祯初政局研究者;明清史籍校勘、史源学与笔记史料研究者;古籍整理、明代诏令文书与政治制度研究者;对魏忠贤阉党、逆案及明末政治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未见
目录
OCR前20页可见条目:
- 两朝剥复录卷之五
- 丁卯九月
- 明吴应箕次尾辑
- 皖南后学夏燮嗛甫校证
- 九月总论及按语
- 太仆寺卿陈殷准回籍守制
- 监生陆万龄曹代何储奇著严行提究追赃正罪
- 十月延绥巡抚朱童蒙准回籍守制
- 工部尚书李养德准回籍终制
- 兵部尚书崔呈秀准回籍守制
- 工部尚书吴淳夫准归养
- 监魏忠贤准回私宅调理
- 宁国公魏良卿改锦衣卫指挥使东平侯魏良栋改指挥同知安平伯魏鹏翼改指挥佥事
- 巡按御史倪文焕准回籍侍养
- 监生陆万龄曹代何储奇著法司究问李日焕著革去衣巾
- 魏忠贤生祠著悉行拆毁变价
- 通政司经历孙如洌送刑部拟罪
- 兵部尚书崔呈秀著吏卿科道从公会勘其子举人崔铎覆试定罪
- 原任浙江巡抚潘汝祯著行削籍追夺诰命
- 兵部尚书田吉回籍
- 太监魏忠贤著降小火者发凤阳司香
- 火者魏忠贤著锦衣卫差的当官旗扭解押赴彼处交割
- 操江刘志选削籍为民
- 都司萧惟中著拏问正罪
- 吏部尚书周应秋准回籍调理
- 府尹李春茂著冠带闲住
- 兵部尚书崔呈秀先行削了籍为民追夺诰命余俟会勘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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