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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存金陵大营各卷
| OB | 23001496 |
|---|---|
| 作者 | 不详(清代官方公文汇编,无个人署名)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54 |
| 版本 | 钞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杂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杂史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1164 页 |
| 容量 | 393.3 MB |
| 文件 MD5 | 4f40d0db081cf00bae7c3ea10e758c66 |
书籍简介
《录存金陵大营各卷》为清代咸丰年间金陵大营(江南大营)军需饷银公文汇编之钞本,本次OCR前20页主要包括卷端题署、总目及多件粮台知照、移会、咨文。卷端题“录存金陵大营各卷一”,其下称“谨将金陵大营军需各业汇编成帙以备查考”,总目列“部拨各省饷银卷咸丰四年分”“咸丰四年分部斋铜银”“理江西善后换局”等目。正文所录公文时间集中在咸丰四年(1854)正月至二月,发文者包括“钦差大臣向”(向荣)、“总司粮台彭”(彭玉雯,按察使衔)、“江西抚部院张”、“湖南抚部院骆”(骆秉章)、“两江督部堂怡”(怡良)、“浙江抚院黄”(黄宗汉)、“署江苏抚部院许”(许乃钊)、“粤海关监督”等,内容涉及:户部指拨江西漕项银、随漕银、捐监银共十万九千两解赴江南大营;江西粮道邓仁堃解咸丰二年分漕项银三万二千六百两,内扣江西盐道熊莪养廉银二千两;粤海关北新关借拨税银二万两解营;广东关税收银二十万两截留江南大营,先由浙江筹垫银十九万余两,后经浙江巡抚黄宗汉奏明作正开销、不再截留归款;湖南截留广东解京饷银十万五千八百余两,奉旨仍解京库;山西改拨饷银十万两、四川续捐军饷银一万三千两在途逗留,粮台飞咨催解;江西、浙江、广东、广西四省协济大营饷需;江苏每月由苏拨解银七万两难以悬定等。公文详载各款项来源、数额、解员衔名、起解日期、行走路线及批回销差等,反映咸丰四年春江南大营军饷匮乏、待饷孔急、各省协济截留纷繁的财政窘境。所涉人物除向荣、彭玉雯外,还有江西布政使陆元烺、粮道邓仁堃、盐法道熊莪、粤海关监督乌某、浙江布政使陈某某、苏州布政使陈某某等,可补清代咸丰朝军需档案之阙。版本为钞本,前20页OCR含卷端、总目及多件公文,文字间有残乱,钞写年代、行款、递藏情况尚待核对原书。本书对研究太平天国时期清军江南大营的后勤供应、清代军需财政运作、各省协济与截留制度及公文流转具有重要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咸丰四年金陵大营(江南大营)军需饷银公文汇编,逐件记录户部指拨、各省协济、截留归款、催解起解等过程,是研究太平天国时期清军后勤财政的第一手史料。
2. 公文涉及江西、浙江、湖南、广东、广西、江苏、山西、四川等省及粤海关、北新关等机构,详载款项数额、解员衔名、起解日期与行走路线,可资考察清代军需协济制度、截留制度及公文流转程序。
3. 所录向荣、彭玉雯、骆秉章、怡良、黄宗汉、许乃钊、陆元烺、邓仁堃、熊莪等人往来公文,可补清代咸丰朝人物传记及江南大营军事史之阙。
4. 钞本形态、总目编排及公文格式,有助于研究清代军需档案的编纂方式与钞本面貌。
2. 公文涉及江西、浙江、湖南、广东、广西、江苏、山西、四川等省及粤海关、北新关等机构,详载款项数额、解员衔名、起解日期与行走路线,可资考察清代军需协济制度、截留制度及公文流转程序。
3. 所录向荣、彭玉雯、骆秉章、怡良、黄宗汉、许乃钊、陆元烺、邓仁堃、熊莪等人往来公文,可补清代咸丰朝人物传记及江南大营军事史之阙。
4. 钞本形态、总目编排及公文格式,有助于研究清代军需档案的编纂方式与钞本面貌。
公版依据
本书为清咸丰年间(约咸丰四年,1854)公文汇编之钞本,成书及钞写年代在1911年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是”,无需核查编纂者及钞写者卒年。
适合人群
清史、太平天国史、清代军事后勤与财政史研究者;关注清代公文制度、协济截留制度及江南大营历史的读者。
序文信息
前20页未见序文,卷端题“录存金陵大营各卷一”,下接“谨将金陵大营军需各业汇编成帙以备查考”及总目。
目录
据OCR前20页,卷端总目列:部拨各省饷银卷咸丰四年分、咸丰四年分部斋铜银、理江西善后换局等。正文所见公文包括:江西布政使陆元烺为恭录咸丰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湖南巡抚骆秉章咨文及咸丰四年正月初七日巡抚张批札事移文;钦差大臣向荣为北新关监督乌某借拨税银二万两解营事知照;钦差大臣向荣为江西漕项银、随漕银、捐监银共十万九千两内已解到银三万六百两事知照;钦差大臣向荣为户部改拨江西、浙江、粤海关、河东经费共银四十三万一千三百余两催解事知照;钦差大臣向荣为浙海关欠解湖南银四十万两内已解及改解两湖炮船经费事知照;钦差大臣向荣为浙江筹垫银十九万余两作正开销事知照;钦差大臣向荣为山西、四川饷银在途逗留催解事知照;钦差大臣向荣为湖南截留广东解京饷银十万五千八百余两奉旨解京事知照;钦差大臣向荣为江苏每月拨解银七万两难以悬定事札粮台总局;钦差大臣向荣为广东关税收银二十万两截留江南大营、先由浙江筹垫事知照;苏州布政使陈某为浙江巡抚黄宗汉奏明浙省解过大营银十九万余两作正开销事移会;粮台为浙江奏准垫解之款化为乌有、大营正二月饷需窘急事详请等。以上据OCR残页辨识,篇目、次序及完整内容待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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