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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立斋闲录》是明代宋端仪所撰明代朝章典故杂录,本次OCR前20页为卷一开头部分,内容以明初制度沿革、人物事迹和朝野故实为主,逐条杂记,间附按语和文献出处,具有史料笔记性质。卷首第一条记吴元年置翰林院,以陶安为学士,设承旨、学士、侍讲、侍读学士、直学士及待制、应奉等官;洪武元年定品级,承旨与六部尚书俱正二品,学士从三品,侍讲学士从四品;十八年正月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之名,设学士二员秩五品,讲读学士各一员从五品,其属有侍读、侍讲、五经博士、典籍、侍书、侍诏,外此有修撰、编修、检讨以为史官。又记太祖未登基之前乙巳岁立国子学,擢许存仁为博士,四年升学为四品,始设祭酒,即拜存仁为之,并附按语辨“存仁乃谦之子非谦之孙”。以下记洪武二年诏天下立府州县学,八年诏立社学;吴元年改濠州为临濠府,洪武三年改为中都府,定中都筑新城,营皇城,建宫殿、宗庙、大社,并置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于午门东西,新城门十有二;洪武七年十月改中都府为凤阳府,治于新城旧会同馆,赐名凤阳府者以在凤凰山之阳;二十七年以中都国子监为凤阳府学;又记洪武中撤中都宫室名材建大龙兴寺于凤阳府治之北,正统五年火,天顺二年奏准撤皇城内中书省等衙门房五百余间依式重建。书中又记洪武元年八月诏以大梁为北京、金陵为南京,南京既立宗社、建宫室、定朝市,北京令有司次第举行;记杨王坟在盱眙县西南八十里太平乡津里镇牧羊山西北,洪武元年设祠祭署,以王亲陈氏为奉祀,设坟户一百、一千户供祭祀洒扫,并述杨王姓陈氏先世维扬人徙盱眙,年九十九卒,皇帝追崇祖宗四代帝号、建立太庙,复念皇太后所自出,追封外王父为杨王、外王母为杨王夫人,建祠于太庙之东,岁遣重臣致祭,近有言王墓在盱眙者,诏内臣及圆丘署令往祭而修治之,设洒扫户以护视茔城,命词臣宋濂撰文树诸神道。又记徐王坟在宿州城北七十里闵子乡龟山之左、丰山之右,王姓马氏,闵子乡新丰里人,孝慈高后之父,国初追封徐王,配郑氏封徐夫人,洪武四年诏立庙茔城之南,设祠祭所,二十五年改祠祭署,除徐王亲武氏为奉祀,祀丞二员,宿州奉春秋祭,廷余节序之祭徐州供备,设坟户九十三户供洒扫;并载洪武四年六月丙申皇帝御宫门召礼部尚书闽凯谕徐王马氏世为宿州人家闵子乡新丰里,王本农家,素质朴,以兄弟齿序人称马三,少壮时膂力过人,沉毅寡言笑,重然诺,性刚强疾恶,见有不义者视之若仇雠,或少忤其意辄肆殴击,虽至死无所惮,乡人无敢犯,当元政失驭、天下将乱,以忿争杀人恐逮于法,移家定远,及天下大乱,乃挈皇后母避兵它所,而以皇后托定远郭氏俾育为己女,后郭氏首难自立为元帅,收乡民兵,朕亦为部下士,遂以皇后正位中宫,封皇后父为徐王、母郑氏为徐王夫人,以他无继嗣,因立庙于太庙之东,岁时奉祭,然稽诸典礼古无其义,于是即王所居乡里阙地于茔封之。书中还记至正壬辰汝颍兵起,定远郭子兴拔濠梁据之,时钱氏子孙居浙东者家传唐昭宗赐镠之券犹存,乃遣使觅得按其制作;太祖于开国之初开礼乐二局,征天下耆儒宿学分局以讲究礼典乐律,当时集成有《大明集礼》而乐未有全书;洪武元年命中书萧暨、翰林院、太常寺定拟三礼,明年再命集议,又明年遍征草泽道德文章之士相与考订,以为一代之制,今书之存者有《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诸司职掌》。又记洪武初西北边防重镇宣府、大同、甘肃、辽东、大宁,永乐初革去大宁,惟有四镇,宁夏守镇亦永乐初始立,正统中始有榆林;太祖未登之前铸大中通宝,既登宝位乃铸洪武通宝;洪武元年制《大明令》,六年命刑部尚书刘惟谦等造《大明律》,明年书成;洪武三年八月应天府乡试,礼部以闻,帝御谨身殿召前御史中丞臣基、今治书御史臣裕伯俾司去韶之任,而以翰林侍学士臣同、弘文馆学士臣稼、起居注臣诏同、宝寺丞臣洒佐其事。书中又载皇上潜民间为讹言所逼,惧祸将及,随挺身入濠梁,抵其城为门者所执,将欲加害,人以告子兴,子兴亲驰活之,抚之麾下,间召与语,异之,取为亲兵,居数日子兴谓曰“汝单居当为汝婚”,子与暮归与夫人饮食语及斯事,次夫人忽惋惜谓曰“方今兵乱,正当收召豪杰,是子举止异常,若不抚于家而使为他人之亲,是失智矣”,兴悟,遂以女妻之,孝慈皇后是也;后子兴南至和阳薨,归葬滁州,洪武初追封滁阳王,立庙于滁祀之,其女为陈妃,生蜀王、豫王、如意王,洪武十六年十一月七日上亲弃子兴事实,召太常寺丞张来仪谕使为文刻于庙右。又记洪武初建帝王庙于南京鸡鸣山之阳,以祀三皇五帝三王汉高祖光武唐太宗宋太祖元世祖,又诏以历代名臣从祀风后、力牧、皋陶、夔、龙、伯益、伊尹、傅说、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方叔、召虎、张良、何、曹参、陈平、周勃、邓禹、冯异、诸葛亮、房玄龄、杜如晦、李靖、郭子仪、李晟、曹彬、潘美、韩世忠、岳飞、张浚、木华黎、博尔忽、博尔术、赤老温、伯颜凡三十有七人。又记洪武初欲作铁券而不得其制,有言吴越王钱镠国史臣濂佐其事,基姓刘、裕伯姓秦、同姓詹、稼姓睢、韶凤姓乐、濂姓宋;洪武辛亥八月应天府乡试,礼部以闻,上亲选兵部尚书吴琳、国子司业宋濂司考文之任;太祖定昇金陵,遣使樊观征濂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入朝授皇子经,迁起居注,总修元史,升翰林院学士;洪武三年命儒士魏俊等六人编类天下郡县地理形势、降附始末为《大明志》;洪武己酉冬宰相奉上旨纂修一代礼乐书,选取天下儒士十八人,讷备员在列;洪武三年御史胡延平尝上书言今国家宜徙都关中,据古今说事情累数千言;洪武三年庚戌诏天下郡县更修城隍庙祀,立木主,退泥像,郡庙俪郡治之制,县则又与县治图焉,改旧图新,远近一制,以次第告宋讷;洪武壬子简会试士张惟等十八人授编修等职,入文华堂,命宋濂为之师,俾肄业,上间至堂中取其文亲评优劣,命光禄给酒馔,每食皇太子亲王迭为主之,给各冬夏衣,时赐白银鞍马。以下又列潘廷坚、陶安、钱宰、陈遇、叶伯巨、张孟兼、蓝玉、王祎等人物事迹,涉及明初礼乐、科举、刑法、封爵、党案等,并载洪武二十五年九月十三日册允炆为皇太孙诏、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十六日皇太孙即帝位改明年为建文元年等。全书以杂录形式保存明初制度与人物史料,间附按语和出处,如引宋濂小录序、宋讷西隐文集、方希直文集、杨士奇所撰胡延平传、云南志所载王景常所撰文节墓志等,对研究明初政治制度、礼乐编纂、人物生平及建文初年史事均有参考价值。版本为明钞本,卷一前20页内容已涉及翰林院、国子监、中都凤阳、外戚坟庙、礼乐局、律令、乡试、帝王庙、铁券、空印案、蓝玉案、建文册立等,史料密集。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书杂录明初翰林院、国子学、中都凤阳、礼乐局、大明集礼、大明律、乡试、帝王庙、铁券、边镇等制度沿革,可供研究明初政治制度、礼乐编纂和官制演变参考。
2. 书中保存杨王、徐王外戚坟庙及洪武四年谕礼部等史料,并载郭子兴以女妻太祖、滁阳王庙、蓝玉案、空印案、叶伯巨上书、张孟兼案、王祎使云南等人物事迹,对明初人物与政治事件研究具有史料价值。
3. 书中间引宋濂、宋讷、方孝孺、杨士奇等文集和墓志,并附按语考辨,可供明代文献辑佚与史料来源研究参考;明钞本形态亦具版本价值。
2. 书中保存杨王、徐王外戚坟庙及洪武四年谕礼部等史料,并载郭子兴以女妻太祖、滁阳王庙、蓝玉案、空印案、叶伯巨上书、张孟兼案、王祎使云南等人物事迹,对明初人物与政治事件研究具有史料价值。
3. 书中间引宋濂、宋讷、方孝孺、杨士奇等文集和墓志,并附按语考辨,可供明代文献辑佚与史料来源研究参考;明钞本形态亦具版本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明宋端仪撰,明钞本,成书及钞写时代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明史、明代政治制度史、礼乐制度史、史料笔记与版本学研究者,以及关注明初人物与朝章典故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卷一(本次OCR可见条目):
翰林院置官与品级沿革
国子学立学与祭酒设置
府州县学、社学诏令
中都临濠府、凤阳府沿革及中都宫室
南京、北京诏令
杨王坟、徐王坟及祠祭署
徐王马氏事迹与洪武四年谕礼部
礼乐二局与《大明集礼》等礼书
西北边镇沿革
大中通宝、洪武通宝
《大明令》《大明律》
应天府乡试与考官
太祖潜民间及郭子兴以女妻之
滁阳王庙
帝王庙从祀名臣
铁券制作与钱镠券
《大明志》编纂
城隍庙祀改制
文华堂简会试士
潘廷坚、陶安、钱宰、陈遇、叶伯巨、张孟兼、蓝玉、王祎等事迹
皇太孙册立与建文即位
(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条目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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