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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髢申禁事目
| OB | 23001279 |
|---|---|
| 作者 | 朝鲜王朝政府(庙堂)编定;传教者朝鲜国王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788 |
| 版本 | 朝鲜刊汉韩文合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杂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杂史(诏令/政书)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21 页 |
| 容量 | 8.5 MB |
| 文件 MD5 | 5449377d779f5bd137ca39ae42470d85 |
书籍简介
《加髢申禁事目》是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朝鲜刊行的汉韩文合刊官方文书,专门记录朝鲜王朝申禁“加髢”即妇女假髻、重首之饰的政令始末与具体节目。本次仅见前20页,未见封面、版权页及完整序跋,但正文结构较为清晰:先载“今十月初三日大臣诸臣入侍时”国王传教,次载“举条”中君臣讨论,再列“节目”条规,末署“乾隆五十三年十月日”。
据正文,加髢之禁被提升到“明圣志、绍盛烈”的高度。传教称“加髢之禁一言而蔽之曰亟可复也”,认为天下无万全之法亦无两便之事,但由奢入俭、用夏变夷正是应当恢复的旧制。文中回顾“先大王五十年神功大业”有五大成宪:减疋、濬川、禁酒、互婚、去髢;其中下三件曾暂施旋格,并非先王本意。传教特别指出,加髢“本非美制”,起初只是缉发之容,后来演为重首之饰,争尚夸大,致使翔贵汰靡,富者不顾倾产,贫窭者几至废伦,弊极当矫。因此令国中妇女加髢一切革祛,并由庙堂定成事目,京师以阳复日为限,诸道以关到后二十日为期,令后不从者家长坐罚。
“举条”部分记录领议政金致仁、左议政李性源、右议政蔡济恭、户曹判书徐有邻、礼曹判书李在简、吏曹判书郑昌顺、刑曹判书李秉模等入侍议论。诸臣多认为髢髻为目今痼弊,费用浩大,穷家为买髢甚至卖田卖宅,有子娶妇者因不得为髢髻而婚嫁六七年不得行见舅姑之礼,以至废伦。讨论中还提到“贼麟”曾以“宫样”二字沮败先朝禁令,正祖遂申复旧制,并命将沿革颠末颁示朝纸,使后生少年知所未知。
“节目”条列具体禁制:士族妻妾、闾巷妇女凡系编髢加首、本发加首之制一切禁止;代髢之式有娘子双髻、丝阳髻等;首饰金玉珠贝及真珠唐紒、真珠套心之属一并禁断;命妇常时所着及人家宴婚所用勿禁;簇头里所饰既载禁条,婚嫁时七宝簇头里给贲出贲先为禁断,令后冒犯者无论首母、女侩并移法司照律定配;常贱女人露面上等及公私贱并许本发加首,贴髢、加髢之制各别禁断;各宫房水赐里、医女、针线婢、各营邑女妓于本发加首之上戴加里丫以示区别等威,内医女仍用冒缎,余则用黑三升;京师以冬至日为限,外方准冬至日发关,关到后二十日一齐遵行,定限后不遵令者家长随现发痛绳。末有“未尽条件追于磨炼”及乾隆五十三年十月日。
本书汉文部分与韩文谚解部分合刊,前20页可见汉文传教、举条、节目,后附韩文对应文本,是研究朝鲜王朝服饰制度、奢侈禁令、妇女生活、君臣议政及汉韩文合刊文书形态的重要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据正文,加髢之禁被提升到“明圣志、绍盛烈”的高度。传教称“加髢之禁一言而蔽之曰亟可复也”,认为天下无万全之法亦无两便之事,但由奢入俭、用夏变夷正是应当恢复的旧制。文中回顾“先大王五十年神功大业”有五大成宪:减疋、濬川、禁酒、互婚、去髢;其中下三件曾暂施旋格,并非先王本意。传教特别指出,加髢“本非美制”,起初只是缉发之容,后来演为重首之饰,争尚夸大,致使翔贵汰靡,富者不顾倾产,贫窭者几至废伦,弊极当矫。因此令国中妇女加髢一切革祛,并由庙堂定成事目,京师以阳复日为限,诸道以关到后二十日为期,令后不从者家长坐罚。
“举条”部分记录领议政金致仁、左议政李性源、右议政蔡济恭、户曹判书徐有邻、礼曹判书李在简、吏曹判书郑昌顺、刑曹判书李秉模等入侍议论。诸臣多认为髢髻为目今痼弊,费用浩大,穷家为买髢甚至卖田卖宅,有子娶妇者因不得为髢髻而婚嫁六七年不得行见舅姑之礼,以至废伦。讨论中还提到“贼麟”曾以“宫样”二字沮败先朝禁令,正祖遂申复旧制,并命将沿革颠末颁示朝纸,使后生少年知所未知。
“节目”条列具体禁制:士族妻妾、闾巷妇女凡系编髢加首、本发加首之制一切禁止;代髢之式有娘子双髻、丝阳髻等;首饰金玉珠贝及真珠唐紒、真珠套心之属一并禁断;命妇常时所着及人家宴婚所用勿禁;簇头里所饰既载禁条,婚嫁时七宝簇头里给贲出贲先为禁断,令后冒犯者无论首母、女侩并移法司照律定配;常贱女人露面上等及公私贱并许本发加首,贴髢、加髢之制各别禁断;各宫房水赐里、医女、针线婢、各营邑女妓于本发加首之上戴加里丫以示区别等威,内医女仍用冒缎,余则用黑三升;京师以冬至日为限,外方准冬至日发关,关到后二十日一齐遵行,定限后不遵令者家长随现发痛绳。末有“未尽条件追于磨炼”及乾隆五十三年十月日。
本书汉文部分与韩文谚解部分合刊,前20页可见汉文传教、举条、节目,后附韩文对应文本,是研究朝鲜王朝服饰制度、奢侈禁令、妇女生活、君臣议政及汉韩文合刊文书形态的重要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机构简介
朝鲜王朝政府(庙堂)为本书的官方编定主体。朝鲜王朝建立于1392年,至乾隆五十三年(1788)时仍行用明清正朔。本书由国王传教、大臣诸臣入侍议定,并由庙堂定成事目,属于官方政令文书,具体编定机构与刊刻机构待后续版本页、跋文或目录信息复核。
学术价值
1. 本书详细记录朝鲜王朝正祖年间申禁加髢的政令形成过程,包括国王传教、大臣议政、节目条规与定限罚则,是研究朝鲜王朝服饰制度、奢侈禁令及妇女社会生活的重要一手文献。
2. 书中保留“减疋、濬川、禁酒、互婚、去髢”等先王成宪的回顾,以及“贼麟”以“宫样”沮败禁令的政治记忆,对研究朝鲜王朝政治史、君臣议政与政令沿革具有参考价值。
3. 本书为汉韩文合刊本,汉文传教、举条、节目与韩文谚解并置,可用于研究18世纪朝鲜官方文书的双语文书形态、谚文使用及汉韩文对译现象。
2. 书中保留“减疋、濬川、禁酒、互婚、去髢”等先王成宪的回顾,以及“贼麟”以“宫样”沮败禁令的政治记忆,对研究朝鲜王朝政治史、君臣议政与政令沿革具有参考价值。
3. 本书为汉韩文合刊本,汉文传教、举条、节目与韩文谚解并置,可用于研究18世纪朝鲜官方文书的双语文书形态、谚文使用及汉韩文对译现象。
公版依据
P0:本书刊年明确为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最终结论:是。
适合人群
朝鲜王朝史、东亚服饰制度史、妇女史、法制史与汉韩文文献研究者,以及关注古代官方政令文书和双语合刊本形态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未见序文(本次仅前20页)
目录
本次仅见前20页,未见独立目录页;据正文可见结构列目如下:
1. 传曰(今十月初三日大臣诸臣入侍时)
2. 举条(大臣有司堂上入侍时君臣议定)
3. 节目(士族妻妾闾巷妇女加髢禁制、代髢之式、首饰禁断、婚嫁簇头里禁断、常贱女人本发加首、各宫房及营邑女妓区别等威、京师外方定限、家长坐罚等条)
4. 乾隆五十三年十月日
5. 韩文谚解部分(与汉文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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