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归闲述梦
| OB | 23001094 |
|---|---|
| 作者 | 赵璜 |
| 生卒年 | 1463—?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清末(具体年未详) |
| 版本 | 清末虞山周氏鸽峯草堂蓝格钞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杂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杂史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33 页 |
| 容量 | 10.9 MB |
| 文件 MD5 | 29cd8cad829bd424cac261bdad39b9d0 |
书籍简介
《归闲述梦》为明赵璜所撰,卷前有赵璜自序,署“嘉靖壬辰孟夏之吉西峯老人撰”。自序称,璜自登第入官垂三纪余始获乞休,今家居明农之暇,心稍间静,思及官中往事,颇能历历道之。虽无奇谋异政可书,然自隳括平生履历大端,亦有关繫者。如出守齐郡、入丞京府、巡抚宣府山东、总理黄河运河、整饬郊畿武备、督运宫殿大木,以至掌理部务,虽责任不同,事体亦殊,然皆处繁剧之地,当废坏之余,干涉中宫戚里,掣肘难为者多矣。璜为之尽吾心、竭吾力,利害不以系情,险夷不以易节,既多年所,随事计劳,则亦有涓埃之补。当是时,郡有去思,边无警报,东土以宁,近郊以靖,河患以平,大工以济,部务以清。璜不敢自以为力,而归之国家圣圣相承,德威广大,典法严明。因撮其大者重者笔之简牍,藏之箧笥,非敢自衒,将以贻后之人,俾知国家之盛德威所及、典法所临,夷虏自迩敛邇,山川莫不效灵,而况中官戚里何敢差池,特在臣工奉行何如耳。其曰“述梦”者,因事之颠末题奏有章,议行有卷,传播有口碑,皆实事也;行之往日,言之今日,听者何所考证,不犹说梦者乎,故窃取陶靖节“处世若大梦”之意以自况。
前20页除序外,还有诗数首,如“药物年来是所须,深居简出一衰躯”一律;嘉靖辛卯八月廿一日喜雨诗“甘霖一洒润如酥,洒入秋田活槁枯”一律;又有邸报传来荐起用旧人者,赵璜自忧年已七十、老病侵寻,作诗见志。正文多述其仕宦经历与地方政事。初至济南,首禁科罚,僚寀以为不可,赵璜力革大户部粮罚纸价,节缩公费,士夫称其“节财省费如吾太守真循吏也”。又记山东镇守太监任札临清,每岁出巡索各府馈银,李太监会发银买马进贡,赵璜以无马报,封还原银;朱太监忠出巡,赵璜不发货,省岁馈百两。济南府吏舍火,赵璜祭城隍、徙吏妾,火熄;又记邹平大户张洪盗边银案,冯续被冤,赵璜默祷城隍,税课大使吴江呼“昭报”,终得实情。丰县旧有齐府屯田,弘治中寿府讨作牧马草场,居民告扰,赵璜勘处仍听民佃种。正德初朱钦巡抚山东,议免衍圣公地亩税粮均派兖州花户代纳,赵璜建议径免,不必累乡人。弘治末太监吴中、宁瑾奉敕选后妃,历真保广顺大名东昌等府,每府索馈银多者五六千两,赵璜抗阻,济南得免,青兖登莱四府亦无所得。正德六年补顺天府丞,惜薪司太监李本为医官刘相柴价,欲借府库银,赵璜斥之,参刘相,天官刘机诬奏,镇抚牟斌秉公执法,查得侵费银六百两。又记鲁府邹平王妃薨无子,庶子当潩、当涼争爵,赵璜扶弱抑强,后潩写竹致谢。巡抚山东时,夏布政催征,赵璜议减免折纳;东平屈姓报密梁穀、袁质谋不轨,赵璜查虚捕获,避免兵变;归善王当沕妄言反叛事,赵璜与钦差勘虚,马魁、梁穀等获罪。阙里议筑城,衍圣公孔闻韶欲请西涯作记,赵璜不愿藉此延誉。凡此皆实录明代中期地方行政、司法、王府、宦官、赋税、河工、屯田等事,叙事具体,可补史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前20页除序外,还有诗数首,如“药物年来是所须,深居简出一衰躯”一律;嘉靖辛卯八月廿一日喜雨诗“甘霖一洒润如酥,洒入秋田活槁枯”一律;又有邸报传来荐起用旧人者,赵璜自忧年已七十、老病侵寻,作诗见志。正文多述其仕宦经历与地方政事。初至济南,首禁科罚,僚寀以为不可,赵璜力革大户部粮罚纸价,节缩公费,士夫称其“节财省费如吾太守真循吏也”。又记山东镇守太监任札临清,每岁出巡索各府馈银,李太监会发银买马进贡,赵璜以无马报,封还原银;朱太监忠出巡,赵璜不发货,省岁馈百两。济南府吏舍火,赵璜祭城隍、徙吏妾,火熄;又记邹平大户张洪盗边银案,冯续被冤,赵璜默祷城隍,税课大使吴江呼“昭报”,终得实情。丰县旧有齐府屯田,弘治中寿府讨作牧马草场,居民告扰,赵璜勘处仍听民佃种。正德初朱钦巡抚山东,议免衍圣公地亩税粮均派兖州花户代纳,赵璜建议径免,不必累乡人。弘治末太监吴中、宁瑾奉敕选后妃,历真保广顺大名东昌等府,每府索馈银多者五六千两,赵璜抗阻,济南得免,青兖登莱四府亦无所得。正德六年补顺天府丞,惜薪司太监李本为医官刘相柴价,欲借府库银,赵璜斥之,参刘相,天官刘机诬奏,镇抚牟斌秉公执法,查得侵费银六百两。又记鲁府邹平王妃薨无子,庶子当潩、当涼争爵,赵璜扶弱抑强,后潩写竹致谢。巡抚山东时,夏布政催征,赵璜议减免折纳;东平屈姓报密梁穀、袁质谋不轨,赵璜查虚捕获,避免兵变;归善王当沕妄言反叛事,赵璜与钦差勘虚,马魁、梁穀等获罪。阙里议筑城,衍圣公孔闻韶欲请西涯作记,赵璜不愿藉此延誉。凡此皆实录明代中期地方行政、司法、王府、宦官、赋税、河工、屯田等事,叙事具体,可补史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记录明代中期地方行政、司法审判、王府制度、宦官干政、赋税漕运、河工屯田等实况,可补正史之阙。
2. 赵璜个人仕宦回忆,反映明中期官僚士大夫的行政实践、政治态度与处世心态。
3. 书中大量具体案例,如济南禁科罚、镇守太监索银、张洪盗银案、丰县屯田案、东平诬告案、归善王案等,具有法制史、社会史与政治史史料价值。
4. 清末虞山周氏鸽峯草堂蓝格钞本附“虞山周氏鈔記”“虞山周氏鈔藏”等,具有版本学、钞本流传与藏书史价值。
2. 赵璜个人仕宦回忆,反映明中期官僚士大夫的行政实践、政治态度与处世心态。
3. 书中大量具体案例,如济南禁科罚、镇守太监索银、张洪盗银案、丰县屯田案、东平诬告案、归善王案等,具有法制史、社会史与政治史史料价值。
4. 清末虞山周氏鸽峯草堂蓝格钞本附“虞山周氏鈔記”“虞山周氏鈔藏”等,具有版本学、钞本流传与藏书史价值。
公版依据
P0:成书于明嘉靖壬辰(1532),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是”。
适合人群
明史研究者、政治制度史与法制史研究者、地方社会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学研究者、中国古代历史爱好者。
序文信息
赵璜自序,嘉靖壬辰孟夏之吉西峯老人撰;另有诗数首
目录
本次OCR未见原书目录,前20页内容大致包括:序、又诗、喜雨诗、邸报荐起诗、成化中堕水事、齁疾梦药事、初至济南禁科罚、镇守太监索银事、济南火狐事、邹平张洪盗银案、丰县屯田事、衍圣公免粮议、选后妃抗索事、顺天府丞刘相案、鲁府争爵事、山东折纳事、东平谋反诬告事、归善王事、阙里筑城事等。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23001094。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