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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年春、夏、秋、冬季条例
| OB | 23001073 |
|---|---|
| 作者 | 清乾隆官修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786 |
| 版本 | 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官刻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杂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杂史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250 页 |
| 容量 | 188.9 MB |
| 文件 MD5 | 9ef2cfa511c3a5f865bda2053c5cb3e6 |
书籍简介
《丙午年春、夏、秋、冬季条例》为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官修条例汇编,按春、夏、秋、冬四季分编,逐季收录朝廷谕旨、部院题奏、咨文及通行事例。本次仅见前20页,主要为丙午年春季条例目录及正文数件。目录开列:嗣后除俸满留任千总年届六十以上者该督抚即行遵办理外,其未经俸满之千总以及把总外委亦不得竟以履历为凭,均当察其年貌,如果已形衰老即行一体勒休;各省如有遣犯逃走,地方官即派委能干官兵先于本省附近盗贼可以潜踪处所严行查拿,不得假以经年不获徒具文饬缉;大计卓异分别大小缺分酌定保荐员数;军政之年荐举人员或合例人员不敷定额则宁阙毋滥,仍于本内声明缺额几员,下次仍可依照定额,倘有滥举充数即将原保上司照例议处;蒙古地方遇有盗窃马匹牲畜遵照新例办理;妇女因人亵语戏谑羞忿自尽之案,如系并无他故,辄以戏言觌面相狎者,无论有无图奸之心,即照但经调戏本妇羞忿自尽例拟绞监候;盗葬及于有主坟地内切近坟旁盗葬者,照强占官民山场律分别减等杖徒勒限押迁,倘盗葬后被地主发掘弃毁尸骸及开棺见尸者,地主仍照例分别治罪,其盗葬之人无论所葬尊长卑幼俱照强占官民山场律杖一百流三千里,其地师讼师审有唆令盗葬情事即与本犯一体治罪;粤省洋商不准再行呈进贡物,海关监督亦不准备物呈进,至督抚及监督等不得因洋商现已停止进贡复藉端令其垫买物件致滋扰累。
正文所见春季条例中,首件为乾隆五十一年正月初六日准兵部咨职方司案呈兵科抄出本部题前事一案,议覆贵州巡抚陈用敷奏请将未俸满之千总、把总、外委察年力衰老者一体勒休,奉旨依议通行各省。次件为乾隆五十一年正月十三日准刑部咨奉天司案呈内阁抄出吉林将军宗室都等奏吉林所属历年通缉应发新疆改发内地已获未获并自行投回数目一摺,并载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初十日上谕,令各省将军嗣后不时防范,如有逃犯即派委能干官兵先于本省附近盗贼可以潜踪处所严行查拿。全书以“条例”形式汇辑政务,内容涵盖武职考绩、逃遣缉捕、地方保荐、蒙古牧畜盗窃、妇女贞节案件、坟地盗葬、粤海关洋商进贡等,反映乾隆中期整饬营伍、严缉逃犯、规范地方司法与对外贡物管理之行政实态。版本为清乾隆五十一年官刻本,书页有台湾国家图书馆藏印及水印。本次仅见前20页,夏、秋、冬季条例及后续内容待补。
正文所见春季条例中,首件为乾隆五十一年正月初六日准兵部咨职方司案呈兵科抄出本部题前事一案,议覆贵州巡抚陈用敷奏请将未俸满之千总、把总、外委察年力衰老者一体勒休,奉旨依议通行各省。次件为乾隆五十一年正月十三日准刑部咨奉天司案呈内阁抄出吉林将军宗室都等奏吉林所属历年通缉应发新疆改发内地已获未获并自行投回数目一摺,并载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初十日上谕,令各省将军嗣后不时防范,如有逃犯即派委能干官兵先于本省附近盗贼可以潜踪处所严行查拿。全书以“条例”形式汇辑政务,内容涵盖武职考绩、逃遣缉捕、地方保荐、蒙古牧畜盗窃、妇女贞节案件、坟地盗葬、粤海关洋商进贡等,反映乾隆中期整饬营伍、严缉逃犯、规范地方司法与对外贡物管理之行政实态。版本为清乾隆五十一年官刻本,书页有台湾国家图书馆藏印及水印。本次仅见前20页,夏、秋、冬季条例及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机构简介
本书由清廷相关机构纂辑颁行。清廷设内阁、六部及各省督抚、将军等,负责将谕旨、题奏、咨文逐级传达并汇编成条例。乾隆五十一年(1786)春季条例即由兵部、刑部等衙门咨行各省,内容涉及武职甄别、逃犯缉拿、大计卓异、蒙古盗马、妇女羞忿自尽、盗葬治罪、粤海关洋商进贡等,体现清代中期中枢机构与地方督抚、将军之间的政务运作。
学术价值
1. 保存乾隆五十一年春季条例原文,可资研究清代中期谕旨、部院题奏与地方通行条例的运转程序。
2. 涉及武职甄别、逃遣缉捕、大计卓异、蒙古盗马、妇女羞忿自尽、盗葬治罪、粤海关洋商进贡等,对清代军事、法律、边疆治理与对外关系研究具有史料价值。
3. 本书为清乾隆官刻本,有台湾国家图书馆藏印,可供版本学、古籍流传与清代官刻文献研究参考。
2. 涉及武职甄别、逃遣缉捕、大计卓异、蒙古盗马、妇女羞忿自尽、盗葬治罪、粤海关洋商进贡等,对清代军事、法律、边疆治理与对外关系研究具有史料价值。
3. 本书为清乾隆官刻本,有台湾国家图书馆藏印,可供版本学、古籍流传与清代官刻文献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官刻本,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
适合人群
清史、清代法制史、政治制度史、军事史、边疆史、对外关系史及古籍版本研究者与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本次前20页未见序文
目录
丙午年春季条例目录:
一、嗣后除俸满留任千总年届六十以上者该督抚即行遵办理外,其未经俸满之千总以及把总外委亦不得竟以履历为凭,均当察其年貌,如果已形衰老即行一体勒休。
二、嗣后各省如有遣犯逃走,地方官即派委能干官兵先于本省附近盗贼可以潜踪处所严行查拿,不得假以经年不获徒具文饬缉。
三、大计卓异分别大小缺分酌定保荐员数。
四、嗣后军政之年荐举人员或合例人员不敷定额则宁阙毋滥,仍于本内声明缺额几员,下次仍可依照定额,倘有滥举充数即将原保上司照例议处。
五、嗣后蒙古地方遇有盗窃马匹牲畜遵照新例办理。
六、嗣后凡妇女因人亵语戏谑羞忿自尽之案,如系并无他故,辄以戏言觌面相狎者,无论有无图奸之心,即照但经调戏本妇羞忿自尽例拟绞监候。
七、嗣后如有于他人田园山场盗葬及于有主坟地内切近坟旁盗葬者,照强占官民山场律分别减等杖徒勒限押迁;倘盗葬后被地主发掘弃毁尸骸及开棺见尸者,地主仍照例分别治罪;其盗葬之人无论所葬尊长卑幼俱照强占官民山场律杖一百流三千里;其地师讼师审有唆令盗葬情事即与本犯一体治罪。
八、嗣后粤省洋商不准再行呈进贡物,海关监督亦不准备物呈进,至督抚及监督等不得因洋商现已停止进贡复藉端令其垫买物件致滋扰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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