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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襄敏公奏议十四卷 卷五

OB23000953
作者李遂(李襄敏公)
生卒年1504—1566
出版社—
出版年未详(所载奏疏纪年至明嘉靖三十七年)
版本未详(本次仅见前20页,未见牌记)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杂史)
详细分类史部·诏令奏议类
是否公版是
页数26 页
容量82.5 MB
文件 MD5177d9dfb846a3d02f21c325518f38c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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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李襄敏公奏议十四卷》为明代李遂所撰奏议汇编,本次所见为卷五部分,卷首标明“李襄敏公奏議卷之五”,下有“督撫稿”字样。前20页起于卷四末尾残句,可见“奏请米之口”“将大河口把总均乞请换”等文字,随后进入卷五正文。卷五所收均为督抚任内奏疏,内容集中反映明嘉靖三十六年至三十七年前后,东南倭患、江北防务、漕运安全、卫所班军、地方治安、钱粮征解等军政要务,是研究明代中后期地方治理与海防体系的重要材料。

其中《亟处海防将领以備守禦疏》据淮扬海防兵备副使刘景韶呈文展开,指出练兵、召募、将领缺员等问题,提及通泰参将黑孟阳、仪真守备苑山被劾革任,兵部题补湖广都司杨尚英,但作者担心其到任迟缓、兵将不习地利,主张就近调用熟悉海防水战的邓城,并称苏松参将刘显有民望,请求皇上敕下兵部详议,以固江海重地。《量留班军疏》则围绕嘉靖三十七年各卫所班军赴京操备一事,援引兵部咨文、赵文华条陈、顾寰题奏及前任巡抚王诰处理旧例,反复申说凤阳、泗州、皇陵等重地防卫空虚,若再抽赴班军恐误春汛,故请求将凤阳等八卫所并徐、邳、淮、大四卫春班官军暂免赴京,与原留官军协守陵寝漕运要地,秋班仍照旧赴班。

《剿捕妖贼以息乱源疏》详细记载颍州兵备佥事徐惟贤呈报的高普仙妖言惑众案。高普仙自称陕西曲江岸人,改名高举,云游至颍州,收有《金锁玉柜连环遁诀》妖书,于张家集创建玉皇堂,吸引陈洪、张真悟、王普照、王玄得等投拜。其妄称“上方无生真人脱化”“李天志出世为王”,以黄红绿绢旗招众,聚众数百,拒捕杀人,焚毁民房。后经保长、火夫、巡捕吏目、颍川卫千户及兵勇等缉捕,高普仙、小王氏、王芳、王华等被获,起出旗三面、妖书五十二本、马一匹、禅杖一根。此疏叙事委曲,保存了明代民间宗教起事、地方缉捕与审断流程的珍贵细节。

《惩前虑后陈愚见以裨边务疏》为应兵部咨文举荐将材之作,作者列举王邦瑞、鲍象贤、罗洪先、曾忭、胡松、刘景韶、靳学曾、俞大猷、刘显等人,分别评其操守、才略、边务、战功,称文臣武将可大用,请敕该部酌量擢用。《首获奸细疏》记淮安府捕获宋应奎即宋鲲池一案,宋鲲池原为浙江台州府松门卫军余,被倭寇掳至海上后投顺毛海峰,受命潜入南京、淮扬一带探听消息、招诱内应,并抄撰《平倭十策》试图投递军门,后因言语文字不相符被疑,最终被淮安卫舍余鲍泰首告擒获。此疏反映嘉靖年间倭寇情报渗透与明军盘诘防御的实态。

《计处钱粮以济牵挽以苏灾困疏》则聚焦川贵采木、工部料银与江北灾伤。疏中列举和州、滁州、徐州、庐州、凤阳、淮安、扬州等地原派料银及已解银两,指出江北连年兵灾、河患水灾,民力不堪,请求比照苏松蠲免未征料银,并将事例银暂留一年以济大木牵挽。末尾残句“凋疲残民复罹重大灾伤恳乞”尚未完篇。总体看,卷五奏疏以军政实务为核心,叙事细密,涉及大量明代卫所、官职、地名、钱粮数字与案件人名,兼具公文史料与历史文献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李遂(李襄敏公)
1504—1566
李襄敏公即明代李遂,字邦良,号克斋,江西丰城人,嘉靖五年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尚书,谥襄敏。其仕宦经历多在嘉靖朝,曾参与东南抗倭、海防、漕运及地方军政事务。《李襄敏公奏议》所收多为任官期间所上疏稿,涉及海防将领调度、班军留戍、剿捕地方妖贼、举荐文武将材、缉获倭寇奸细、蠲免灾伤钱粮等事,具有明显的经世实务色彩。本次 OCR 仅见《李襄敏公奏议》卷四末及卷五部分内容,正文中多见“臣”“本院”“提督军门”等奏疏口吻,可与嘉靖三十六年至三十七年前后东南、江北防倭形势相印证。

学术价值

1. 保存明嘉靖三十六年至三十七年前后江北、淮扬、凤阳、颍州等地海防、倭患、班军、漕运、钱粮、地方治安等原始奏疏,可补正史记载之细节。
2. 涉及大量明代卫所、官职、地方官员、将材举荐及案件审断信息,对研究明代军政运作、地方治理与文书制度具有史料价值。
3. 《剿捕妖贼以息乱源疏》《首获奸细疏》等篇,具体记录民间宗教起事、倭寇奸细渗透与缉捕过程,可供明代社会史、宗教史、海防史、法制史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所载奏疏纪年至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成书于明代嘉靖年间,早于1911年。按公版判定优先级 P0,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明史、海防史、军事史、历史文献学、古籍整理、明代社会与宗教研究者,以及对明代奏议、倭患、漕运、地方治理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未见

目录

卷之四末(残) - 奏请米之口(残) - 将大河口把总均乞请换(残) 卷之五 督抚稿 - 亟处海防将领以備守禦疏 - 量留班军疏 - 剿捕妖贼以息乱源疏 - 惩前虑后陈愚见以裨边务疏 - 首获奸细疏 - 计处钱粮以济牵挽以苏灾困疏 - 凋疲残民复罹重大灾伤恳乞(残,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