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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抄三十四
| OB | 23000941 |
|---|---|
| 作者 | 不著撰人(清代官方邸报汇编)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43 |
| 版本 | 未详(待确认)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杂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杂史(诏令奏议)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15 页 |
| 容量 | 12.4 MB |
| 文件 MD5 | 0e7f66a96f62ff2ac1a239de6202b84f |
书籍简介
《京抄三十四》为清代道光朝官报、邸报或京抄汇编之一种,本次 OCR 仅见前15页。书题“京抄”,内容按时间辑录上谕、奏折、题本等官方文书,所涉时间自道光二十三年(1843)前后,涵盖海防巡洋、地方火灾、官员升署、军火制造、仓库亏空、司法收赎等政务。
从已有 OCR 可见,上谕部分载御史江鸿陞奏请饬提出洋巡洋,指出广东洋面不靖,各洋面有匪徒出没,沿海奸民恃海洋为后路,命沿海水师提镇认真巡缉,每岁出洋具奏一次,并由各该总督破除情面密访明查;又载广东水师提督吴建勲于廉州洋面盗匪迁延观望,特旨降为副将。广西巡抚周之琦奏临桂县署左居民杨遇春厨房失火,延烧县署刑兵谷仓等房及科房四间,请将临桂县知县吴敬纶交部照例议处。直隶总督讷尔经额奏请以涿州营参将赵毓桂升署督标中军副将,详述其年四十九岁、河南洛阳县人、由武举中式嘉庆己卯科武进士、钦点三等侍卫,以及历官登州镇标右营都司、臣标后营游击、通永镇标左营游击等履历,并说明其历俸未满二年、丁母忧尚未服阕等情形。贵州提督张国相片奏加工火药,建议营操大阵及打过堂条子仍用旧制火药,枪炮兵丁打准头则给发加工之药,以除陈易新、储备缓急。刑部议复湖广总督裕泰等奏,前任湖北广济县参革知县蒋烟亏短仓库各款共银九千五百一十二两零,因公那移库银五千两以上,例拟杖一百流三千里,查抄家产估值银五百九十三两零,监追三年限满仍未完缴,因在监患病成笃,拟准收赎,并令各上司分赔归款。
这些文书保存了道光朝中枢政务的原始记录,涉及吏治、海防、军事、财政、司法、地方行政及京城管理等多方面,对研究清代奏折制度、官报流转、道光朝政治生态与行政实态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版本方面,OCR 未见牌记、序跋、钤印,具体刊刻或抄写者待考,据内容可定为清代公版文献。本次仅见前15页,后续内容待补。
从已有 OCR 可见,上谕部分载御史江鸿陞奏请饬提出洋巡洋,指出广东洋面不靖,各洋面有匪徒出没,沿海奸民恃海洋为后路,命沿海水师提镇认真巡缉,每岁出洋具奏一次,并由各该总督破除情面密访明查;又载广东水师提督吴建勲于廉州洋面盗匪迁延观望,特旨降为副将。广西巡抚周之琦奏临桂县署左居民杨遇春厨房失火,延烧县署刑兵谷仓等房及科房四间,请将临桂县知县吴敬纶交部照例议处。直隶总督讷尔经额奏请以涿州营参将赵毓桂升署督标中军副将,详述其年四十九岁、河南洛阳县人、由武举中式嘉庆己卯科武进士、钦点三等侍卫,以及历官登州镇标右营都司、臣标后营游击、通永镇标左营游击等履历,并说明其历俸未满二年、丁母忧尚未服阕等情形。贵州提督张国相片奏加工火药,建议营操大阵及打过堂条子仍用旧制火药,枪炮兵丁打准头则给发加工之药,以除陈易新、储备缓急。刑部议复湖广总督裕泰等奏,前任湖北广济县参革知县蒋烟亏短仓库各款共银九千五百一十二两零,因公那移库银五千两以上,例拟杖一百流三千里,查抄家产估值银五百九十三两零,监追三年限满仍未完缴,因在监患病成笃,拟准收赎,并令各上司分赔归款。
这些文书保存了道光朝中枢政务的原始记录,涉及吏治、海防、军事、财政、司法、地方行政及京城管理等多方面,对研究清代奏折制度、官报流转、道光朝政治生态与行政实态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版本方面,OCR 未见牌记、序跋、钤印,具体刊刻或抄写者待考,据内容可定为清代公版文献。本次仅见前15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机构简介
若按官方邸报汇编视之,其编纂、抄发机构待考;内容反映清代京城中枢与各衙门的文书流转,涉及都察院、军机大臣、刑部、兵部、户部、总督、巡抚、提督等。所在地北京,成立年份无考。
学术价值
1. 保存道光朝上谕、奏折、题本等官方文书原文,可补《清实录》及档案研究之不足。
2. 涉及海防巡洋、水师处分、地方火灾、官员升署、军火制造、仓库亏空、司法收赎等具体案件,有助于观察道光朝行政、司法与地方治理实态。
3. 可作清史、中国近代史、政治制度史、法制史、邸报与新闻史、北京史及古籍整理研究的参考资料。
2. 涉及海防巡洋、水师处分、地方火灾、官员升署、军火制造、仓库亏空、司法收赎等具体案件,有助于观察道光朝行政、司法与地方治理实态。
3. 可作清史、中国近代史、政治制度史、法制史、邸报与新闻史、北京史及古籍整理研究的参考资料。
公版依据
P0:成书或出版年在1911年之前。本书所收文书年代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等,属清代文献,早于1911年,直接判“是”。
适合人群
清史、中国近代史、政治制度史、法制史、北京史、邸报与新闻史研究者,以及古籍整理、清代档案与官报文献爱好者。
序文信息
无
目录
本次前15页未见目录,内容为按时间辑录的官方文书,可见主要条目包括:
- 上谕:御史江鸿陞奏请饬提出洋巡洋等事
- 广西巡抚周之琦奏临桂县署失火延烧科房文卷请将知县交部议处
- 直隶总督讷尔经额奏请以赵毓桂升署督标中军副将
- 贵州提督张国相片奏加工火药事宜
- 刑部议复湖广总督裕泰奏官犯蒋烟患病成笃应否收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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