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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抄 第二十三册 封面

京抄 第二十三册

OB23000933
作者不著撰人
生卒年1558—1639
出版社—
出版年1843
版本不详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杂史)
详细分类史部·杂史
是否公版是
页数14 页
容量9.6 MB
文件 MD5295fcefd4e86d907ac03700ebf59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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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册为《京抄》第二十三册,开篇标“道光二十三年十月十七日”,所收内容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十月十七日前后之上谕、奏折、官员任免、武场科举、地方司法与河工处分等官方文书,具有京抄、邸报汇编性质。首先载管遹群奏请以赖普调补镇海县知县事,前批已准其调补,因赖普尚未咨报到任、无俸次可计,不为例准声听之列奏明请旨;又因镇海县员缺紧要,前批该督奏称该员年力壮盛、能耐劳苦,所有该员应得处分并加恩宽免,仍令该督随时察看,如不胜任即行奏参,倘因保荐在前稍涉回护,惟该督是问。次载恩桂、芳赏假十日,所有各项差使毋方派员署理。又见朱笔武场正考官周祖喈、副考官黄瑞,场内弹压副都统、武场监试御史、外帘、收掌、弥封等官差派。吏部方面,载有授劾河南试用同知王等赴省坐补、浙江淳安县知县、顺天东安县知县赵引见,王庆萼等照例坐补,杨炳奎、赵从俭准补;又宿迁县丞范、考功司主事刘等引见,范传勋准升罗江、清河县知县,刘成万补授,所遗主事员缺并宋延春补授。

直隶总督讷尔经额奏称,饶阳县知县林世裕、正定县知县张伏吉均因病出缺,饶阳县系疲难要缺,正定县系冲繁难要缺,例应在通省知县内调补。经查有清河县知县戚员安详明练、办事细心,以之调补饶阳实堪胜任;定兴县梁室书以之调补正定,堪胜兼河九要之任。惟该员等历俸均未满,与例未符,但实在相需,请准调补,所遗清河、定兴二缺请留外补。盛京将军禧恩奏吉林长春民妇李王氏控于会文纵放牛马践踏田禾,喝令多人将伊夫堂兄李得扬致伤身死;于会文贿买刑房书吏徐懋祥改作板条口供,又串同书吏懋德改造申册,强占地亩,将李得扬之子李耒子赴京呈控,解交吉林将军审讯,并刑逼画押结案。李王氏原呈内牵涉于会文倚恃徐懋德霸地,欲将祁敬安、于班钺等案一并推查。奉旨交盛京将军会同盛京刑部就近提集人证秉公审讯定拟。后因案证屡提未到,供词矛盾,李得扬所供与原报不符,于会文是否故杀、贿买书吏等情未能实供,奏请将案交盛京兵部侍郎倭什讷、刑部侍郎斌良赴吉林查办,就近传集要证质审明确按律定拟,以昭平允。讷尔经额又片奏本年永定河北岸堤漫口,请将永定河道恒春、北岸同知宁乔林、六工汛霸州州判、把总富太等开复处分,仍在工效力,奉旨已录。整体而言,本册保存了道光朝职官调补、武场科举、地方司法案件与河工处分等多方面政务文书,是研究清代邸报制度、职官制度、法制史与河工事务的重要材料。本次仅见前14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不著撰人
1558—1639
本书未署个人作者,内容为清代道光二十三年(1843)京抄汇编,收录上谕、奏折、官员任免、司法案件、河工处分等官方文书,暂按机构汇编文献处理。

机构简介

本书未见明确个人署名,暂按法人/机构作品处理。其内容为清代京抄、邸报类官方文书汇编,涉及直隶、盛京、吉林、河南、浙江、顺天等地政务。具体编纂机构未见于本次 OCR,机构所在地按清代京师北京,成立年份不详。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代道光二十三年京抄、邸报类官方文书,可据以考察当时上谕、奏折的传递与汇编形态。
2. 涉及职官调补、武场科举、地方司法案件与河工处分,对清史、政治制度史、法制史及水利史研究有参考价值。
3. 吉林长春民妇李王氏控案及盛京将军、盛京刑部会审过程较详,可反映清代地方司法、书吏舞弊与中央复核机制。

公版依据

P0:本书所见内容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京抄,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之前,直接判定为“是”。

适合人群

清史研究者、中国法制史研究者、历史文献学与档案文书研究者,以及清代邸报、京报、职官制度爱好者。

序文信息

无

目录

本次 OCR 未见正式目录,所见内容依次包括:道光二十三年十月十七日上谕;管遹群奏赖普调补镇海县知县事;恩桂、芳赏假;武场正考官、副考官及监试各官;吏部坐补、引见、补授等员缺;直隶总督讷尔经额奏调补饶阳县、正定县知县;盛京将军禧恩奏吉林长春民妇李王氏控于会文等案;讷尔经额片奏永定河北岸堤漫口请开复处分等。本次仅见前14页,后续内容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