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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嘉隆疏钞》残存二十一卷,本次OCR对应文件名标注“26”,或为册次标识。本次仅见前20页,所见内容为“兵例”部分,未见全书总目、序跋、牌记等,故全书编纂原委、完整卷次及刊刻源流尚待进一步查考。就所见文本而言,其内容主要按年月编次,收录嘉靖元年至嘉靖三十年间的都察院、兵部、刑部、大理寺等衙门题奏,以及奉圣旨议准的事例、条例和处置办法,集中反映明代嘉靖朝军事、军政、军法、边务、武职袭替、京营清理、校尉力士佥补、土官承袭、皇亲荫袭限制等方面的制度运作。
从前20页内容看,开篇即标“兵例”,随后逐条记载嘉靖元年七月都察院等衙门会议题奉圣旨,规定今后再有妄保异姓军职者,不分袭替董数及初次保勘,一体罢职揭黄。嘉靖元年九月兵部题明旧例,通行各处巡抚、巡按并按察司官:都司卫所大小军职犯该立功满日及带俸差操者,不许管军管事;都指挥、指挥月支米三石,卫镇抚、正副千户月支米二石,所镇抚、百户月支米一石,其余俱支折色,直待三年、五年改过自新或曾经举用者,方许照旧本折兼支。嘉靖元年十一月兵部又题通行直隶各省巡抚都御史、巡按御史,督同三司各该道官,遇猺獞、流贼、矿徒等为害,先要责成起脚失事州县督厉官兵即行扑灭;若有隐匿不报及邻境官兵不行会剿者,将贼情起脚府卫州县各掌印官罢职不叙,巡捕机兵民快人等各问充军,指挥、千百户等官问罪完日降二级调发别卫,子孙袭替不得告承祖职复回原卫;因而失误军机、纵贼奔逸、贻患重大者,查照飞报军情律条问拟斩罪。其后又列贼攻围弃城逃走、守边将帅失陷城寨、官兵斩获剧贼、阵亡优恤、缉捕强贼等赏罚细则。
此外,书中还载嘉靖元年都御史姚谟题陈言边务事,兵部覆题奉圣旨,规定武职有犯照依云贵武职土官事例,笞杖罪名径自提问,仍年终类奏;重情则依律例施行。嘉靖二年、三年、四年、五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十一年、十三年、十五年、十六年、十八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二十五年、三十年等年份均有题奏事例,涉及军职犯罪、充军、立功、降调、为民、追赃、优养、校尉佥补、王府民校征银、土官承袭、宣大二镇立功人犯、运炭运米赎罪、永远充军子孙承袭、边将失误军机、擒斩奸细赏格、虏中逃回人处置、京卫京营清查、皇亲子孙承袭限制、锦衣卫镇抚司员缺推用、奏带参随冒功查革、武举署职实授、内外卫所官员年六十以上住俸等。内容多录“题奉圣旨”“题准”“奏准”等公文套语,具有明显的原始档案汇编性质。
本次所见虽仅“兵例”前20页,但已可看出该书对嘉靖朝军政条例搜辑较密,逐条按年月排列,便于考察制度因革与执行细则。其文字保留大量明代公文格式、官职称谓、律例用语及当时习语,对研究明代军事史、法制史、边政史、文书制度及吏治弊病均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从前20页内容看,开篇即标“兵例”,随后逐条记载嘉靖元年七月都察院等衙门会议题奉圣旨,规定今后再有妄保异姓军职者,不分袭替董数及初次保勘,一体罢职揭黄。嘉靖元年九月兵部题明旧例,通行各处巡抚、巡按并按察司官:都司卫所大小军职犯该立功满日及带俸差操者,不许管军管事;都指挥、指挥月支米三石,卫镇抚、正副千户月支米二石,所镇抚、百户月支米一石,其余俱支折色,直待三年、五年改过自新或曾经举用者,方许照旧本折兼支。嘉靖元年十一月兵部又题通行直隶各省巡抚都御史、巡按御史,督同三司各该道官,遇猺獞、流贼、矿徒等为害,先要责成起脚失事州县督厉官兵即行扑灭;若有隐匿不报及邻境官兵不行会剿者,将贼情起脚府卫州县各掌印官罢职不叙,巡捕机兵民快人等各问充军,指挥、千百户等官问罪完日降二级调发别卫,子孙袭替不得告承祖职复回原卫;因而失误军机、纵贼奔逸、贻患重大者,查照飞报军情律条问拟斩罪。其后又列贼攻围弃城逃走、守边将帅失陷城寨、官兵斩获剧贼、阵亡优恤、缉捕强贼等赏罚细则。
此外,书中还载嘉靖元年都御史姚谟题陈言边务事,兵部覆题奉圣旨,规定武职有犯照依云贵武职土官事例,笞杖罪名径自提问,仍年终类奏;重情则依律例施行。嘉靖二年、三年、四年、五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十一年、十三年、十五年、十六年、十八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二十五年、三十年等年份均有题奏事例,涉及军职犯罪、充军、立功、降调、为民、追赃、优养、校尉佥补、王府民校征银、土官承袭、宣大二镇立功人犯、运炭运米赎罪、永远充军子孙承袭、边将失误军机、擒斩奸细赏格、虏中逃回人处置、京卫京营清查、皇亲子孙承袭限制、锦衣卫镇抚司员缺推用、奏带参随冒功查革、武举署职实授、内外卫所官员年六十以上住俸等。内容多录“题奉圣旨”“题准”“奏准”等公文套语,具有明显的原始档案汇编性质。
本次所见虽仅“兵例”前20页,但已可看出该书对嘉靖朝军政条例搜辑较密,逐条按年月排列,便于考察制度因革与执行细则。其文字保留大量明代公文格式、官职称谓、律例用语及当时习语,对研究明代军事史、法制史、边政史、文书制度及吏治弊病均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保存嘉靖朝兵部、都察院、刑部等衙门题奏与圣旨原文,可补《明实录》《大明会典》等所载制度细节。
2. 反映明代军职袭替、军职犯罪惩处、边务防御、擒斩赏罚、京营清查、校尉力士佥补等制度运作。
3. 对研究明代法制史、军事史、政治史、文书制度及地方治理具有史料价值。
4. 残存二十一卷本可作为《嘉隆疏钞》版本流传、篇目存佚及明代诏令奏议汇编体例的比勘材料。
2. 反映明代军职袭替、军职犯罪惩处、边务防御、擒斩赏罚、京营清查、校尉力士佥补等制度运作。
3. 对研究明代法制史、军事史、政治史、文书制度及地方治理具有史料价值。
4. 残存二十一卷本可作为《嘉隆疏钞》版本流传、篇目存佚及明代诏令奏议汇编体例的比勘材料。
公版依据
P0:成书或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本书内容为明嘉靖至隆庆间章疏事例汇编,属明代文献,直接判定为“是”。
适合人群
明史研究者、军事史与法制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研究者、明代诏令奏议及公文档案研究者,以及对明代历史与古籍文献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无
目录
本次仅见“兵例”部分,未见表目。正文按嘉靖元年至嘉靖三十年等年月编次,所列条目多涉及兵部、都察院、刑部、大理寺等题奏及圣旨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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