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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隆疏钞 残存二十一卷 卷七

OB23000890
作者汪俊、李时、丘九仭、萧一中、熊爵等撰
出版社—
出版年明(具体未详)
版本未详(本次前20页未见牌记、刊记)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杂史)
详细分类史部·诏令奏议
是否公版是
页数77 页
容量250.1 MB
文件 MD56f2821492778d9082910cc74a5aeda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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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嘉隆疏钞》为明代奏疏汇编,今存残本二十一卷,本册为卷七,本次 OCR 仅提取前20页。卷首所见并非书前序跋或总目,而是直接进入嘉靖初年诸臣奏疏正文,说明该册所收主要为嘉靖前期朝廷各部门官员围绕灾异修省、初政更张、言路通塞、民生困敝等议题所上的章奏。就所见图版而言,文本以繁体正文、篇题、具奏人官衔及奉旨日期组成,保留了较完整的奏疏格式与处理过程,具有明代公牍文献的典型面貌。

本卷所见第一篇为礼部尚书汪俊等所题《为修省陈言以复初政以光圣德以答天戒事》。其文由祠祭清吏司案呈,奉礼科抄出南京礼部等衙门尚书等官秦金等题本,核心是借灾异劝谏皇帝“慎终如始”。疏中回顾皇上入继大统以来昭德塞违、厉精图治、革积年宿弊、复示成规,但自去岁以来四方灾异频仍,风潮水患、氛霾旱熯、盗贼窃发、胡虏跳梁并作。作者认为这些咎征皆臣等不能将顺德意、病国厉民所致,因而提出“诏令不能如初”“任贤不能如初”“听纳不能如初”“慎惜不能如初”“法守不能如初”“恤民不能如初”“崇政不能如初”“保固不能如初”等八项,批评政渐勿终,提醒皇帝慎终如始,以慰答天人之望。疏末有嘉靖二年八月初三日奉圣旨,命各衙门官员同加修省以消灾异。

第二篇为礼部右侍郎李时《为广听纳亟祛时弊以弥灾变事》。该疏因嘉靖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夜仁寿宫火灾而发,称灾变非常,中外惊骇,次日钦奉敕旨命文武百官痛加修省。李时指出“变不虚生,皆由人作”,灾异之来虽似天意,实由臣下奉行未尽。他列举八弊:廷臣尚余乖戾之风、四方尚多诛求之政、仕进尚假奔竞之捷、有司尚肆贪黩之私、世禄奢侈之风未殄、刑辟冤抑之气未伸、君子小人有杂进之讥、百司庶府多冒昧之失。其重点在于广听纳、开言路,使耳目之官各指实陈奏,以杜时弊、协舆论。末署嘉靖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奉旨。

第三篇为南京礼科给事中丘九仭《为乞思天灾以图治道事》。其疏陈述即位以来灾变顿仍,四方周遍而南京尤甚,前年水旱风雹,黎民食乏;三四月霪雨不息,五六月土石皆焦,麦薄收而腐,秧当插而坼裂,夏去秋来生意将绝。丘九仭因此条陈四事:开言路以求得失、亲大臣以资治理、远佞人以信君子、恤民困以固根本。其中“亲大臣”主张恢复祖宗朝便殿召对、从容商榷之制;“远佞人”则提醒辨别投机赴会、希旨取宠、谄媚交结、苞苴沽衒之辈;“恤民困”涉及应天府匠役、府卫纳月钱、豪宦占田、富猾买嘱等积弊。末署嘉靖五年六月十七日奉圣旨。

第四篇为贵州道试监察御史萧一中《为修省陈言以答天戒以隆治道事》。萧一中以“元首明则股肱良而众事康”为说,分政教、刑赏、冤抑、困穷四事进言。其批评登极诏令渐次更张,与初政背戾;又直言“大礼一事廷议据经守正而陛下固惑于桂萼之邪说”,并列举传乞内降、拟罪不由理官、滥授锦衣卫官职、罪至杀人而止于充军降级等刑赏失当之例。又言廖鹏、王献、齐佐、蓝华等大恶未即诛戮,无辜被害之人冤抑未伸;灾伤饥馑,赈贷虽行而穷民未必沾实惠,织造、土木又劳民力。末署嘉靖三年三月十八日奉圣旨。

第五篇为福建道御史熊爵《为陈愚见以实修省事》。熊爵称即位以来日食星孛、火灾水旱、雨雹地震、人妖物怪、虫蝗饿殍无岁无之,而太史不奏其占,群臣不言其失,台谏不陈其故,仅以更衣传谕消大变,非礼也。他将致灾之由归为臣下僭擅威权、刑罚未当、风俗侈靡、言路荆棘、嘉政害人、贤哲遭斥、政务纷更、启衅开端、民劳穑废等九项,劝皇帝虚心省察,除巨奸、斥谗谄、黜庸劣、去暴厉,并令群臣闭阁思过、涤心自察。

综观本册前20页,内容集中于嘉靖二年至五年间因灾异而起的修省建言,涉及复初政、开言路、亲大臣、远佞人、恤民困、慎刑赏、罢斋醮、禁传乞、停织造土木等议题,其中还直接提及“大礼议”及桂萼等人物,具有鲜明的时代政治色彩。诸疏多按“奉圣旨该衙门知道”等程序收尾,保留了明代奏疏的行政流转痕迹。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奏疏、卷末题识及版本牌记等信息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汪俊、李时、丘九仭、萧一中、熊爵等撰
本书为明代嘉靖、隆庆两朝奏疏汇编,具体编者未详。OCR 所见为嘉靖初年诸臣奏疏,作者包括:汪俊,明,官至礼部尚书,嘉靖二年上《为修省陈言以复初政以光圣德以答天戒事》;李时,明,礼部右侍郎,嘉靖四年上《为广听纳亟祛时弊以弥灾变事》;丘九仭,明,南京礼科给事中,嘉靖五年上《为乞思天灾以图治道事》;萧一中,明,贵州道试监察御史,嘉靖三年上《为修省陈言以答天戒以隆治道事》;熊爵,明,福建道御史,上《为陈愚见以实修省事》。诸人生卒年未详,事迹待考。

学术价值

1. 保存嘉靖初年多篇奏疏原文,可补《明史》《明实录》及明代奏议总集之不足,为研究嘉靖前期政治、灾异观、言路状况提供一手文献。
2. 诸疏涉及“大礼议”、传乞内降、镇抚司问刑、织造土木、赈灾恤民等具体政务,有助于考察明中期中央与南京官署的行政运作及君臣互动。
3. 奏疏文体完整,包含具奏人官衔、题本流转、奉旨日期等格式信息,对明代公牍制度、奏议编纂与文献形态研究具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所收奏疏年代为明嘉靖二年至五年(1523—1526),成书于明代,远早于1911年,符合 P0 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明史、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历史文献学、奏议与公牍研究者;对嘉靖初年政治、灾异修省及明代言路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前20页未见序文

目录

本册前20页所见主要奏疏: 1. 礼部尚书汪俊等《为修省陈言以复初政以光圣德以答天戒事》(嘉靖二年八月初三日) 2. 礼部右侍郎李时《为广听纳亟祛时弊以弥灾变事》(嘉靖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3. 南京礼科给事中丘九仭《为乞思天灾以图治道事》(嘉靖五年六月十七日) 4. 贵州道试监察御史萧一中《为修省陈言以答天戒以隆治道事》(嘉靖三年三月十八日) 5. 福建道御史熊爵《为陈愚见以实修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