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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浙疏草 第八册
| OB | 23000863 |
|---|---|
| 作者 | 浙江巡抚 撰(佚名)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清初 |
| 版本 | 清刻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杂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诏令奏议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108 页 |
| 容量 | 343.4 MB |
| 文件 MD5 | acb9fac2191431be801078afc0bf3acc |
书籍简介
《抚浙疏草》为清初浙江巡抚所撰公文汇编,本次所见为第八册前二十页。全书以“疏草”为名,实收录作者巡抚浙江期间所发布的告示、牌檄、奏疏等文种,内容涉及关防诈伪、清理重狱、招抚海逆、严禁扰害迁民、申严编审条约、招抚山盗、禁饬告贴产价、申饬官收官兑、谕令协擒浙西寇盗、结甲竖栏以清盗源等。从篇目与正文可见,清初浙江社会面临多重治理难题:沿海有郑成功等海上势力活动,文中称“海逆”“郑逆”,并载招抚郑氏官兵投诚、许以封公侯、优叙录等政策;内地则盗贼蜂起,如逆寇杨四等结连亡命、啸聚穷山,大盗张涧嘴等屯营作寨、流突杭嘉湖等地;同时赋役编审积弊丛生,富者田连阡陌而漏役,贫者地无立锥犹挂空名,奸胥里蠹诡户冒免、飞洒赋役;漕粮征收中又有运弁旗丁巧立名色、踢斛淋尖、科派扰民;司法方面则人命强盗大辟重案淹滞最多,问官因循不结,法司批驳模棱,累月经年,幽囚瘐毙。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并颁布一系列措施:严查假冒亲族、招摇诓骗之徒;清理重狱,限五日内造册送院,逐件详覆,分别题奏发落;招抚海逆,令沿海汛防官不得索贿、杀降冒功,须善为安插;严禁汛防官兵借端盘诘、拦阻抢掳迁民;申严编审三款,论产当差、分别儒民、归图听从民便,革除诡户冒免、飞洒赋役;招抚渔里等山盗党,准其纳械投诚,愿归农者归农,愿充伍者充伍,能斩寇首者授官重赏;禁止奸棍告贴产价、妄希诈贴;申饬官收官兑,令小民上仓照数收足,官贴银两依题定银数完纳,不许军民交兑、乘机科派;谕令各属官民协擒浙西寇盗,凡遇大兵会剿,地方印捕官督同保甲钉塞支河小港、扼守巨津隘口,村村扑灭、处处搜查,容留窝匿者十家连坐;并申严保甲建栅之法,十家为一甲,甲立一长,悬总牌、小牌,开列丁口籍贯艺业,朔望呈报,盘诘形迹诡秘之人。这些文献集中反映了清初浙江在司法、海防、招抚、赋役、漕运、保甲、弭盗等方面的治理实践,兼具公文文书与地方行政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记录清初浙江巡抚在司法、海防、招抚、赋役、漕运、保甲等方面的行政措施,可补清初地方治理史料。
2. 涉及郑成功等海上势力与浙江沿海迁民、招抚投诚政策,对研究清初海防与迁界、招抚政策具有参考价值。
3. 反映清初赋役编审、诡户冒免、飞洒赋役、漕粮官收官兑等经济制度实态,有助于研究清初赋役与漕运。
4. 保存清初保甲建栅、弭盗清源、协擒盗贼等基层控制措施,对研究地方治安与保甲制度具有一定价值。
2. 涉及郑成功等海上势力与浙江沿海迁民、招抚投诚政策,对研究清初海防与迁界、招抚政策具有参考价值。
3. 反映清初赋役编审、诡户冒免、飞洒赋役、漕粮官收官兑等经济制度实态,有助于研究清初赋役与漕运。
4. 保存清初保甲建栅、弭盗清源、协擒盗贼等基层控制措施,对研究地方治安与保甲制度具有一定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为清初刻本,成书或刊刻于1911年之前。按优先级P0,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作者具体姓名虽待考,但不影响公版结论。
适合人群
清史研究者、中国地方史与浙江区域史研究者、清初海防与招抚政策研究者、法制史与司法狱政研究者、赋役制度与漕运史研究者、古籍公文文献整理研究者。
序文信息
未见序文
目录
關防詐僞
清理重獄
招撫海逆
嚴禁擾害遷民
申嚴編審條約
招撫漁裏等山盜黨
禁飭告貼產價
申飭官收官兌
諭令恊擒浙西寇盜
結甲竪欄以清盜源
(本次仅见前20页,目录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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