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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府奏议十六卷 卷十五 封面

督府奏议十六卷 卷十五

OB23000854
作者刘天和
生卒年1479—1545
出版社—
出版年明嘉靖间(据内容记事至嘉靖十九年,具体刊年待考)
版本待考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杂史)
详细分类史部·杂史(诏令奏议)
是否公版是
页数31 页
容量37.6 MB
文件 MD5eec660da873c4bbe0bd6cfe2d83ab9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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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督府奏议十六卷 卷十五》为明代刘天和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期间所汇辑边功奏议之一卷。本卷卷端题“省府奏议边功卷十五”,卷首署“钦差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臣刘天和”,正文以“宪旨疏”“捷音疏”等奏疏形式展开,集中记录嘉靖十九年明军与蒙古吉囊部在西北边境的多次交战及战后功次查核。据OCR可见,嘉靖十九年六月至九月间,蒙古部众驻套、犯边,明军分布于清平堡、怀远堡、威武、龙州、镇靖、花马池、定边营、乾沟、乾涧、黑水苑、榆木沟、打狼山、铁柱泉、沙城儿、安定堡等地防御、设伏、截杀。文中详载延绥总兵官周尚文、游击郑东、副总兵王陞、参将周文、守备吴昇等将领呈报,涉及斩获首级、夺获达马、夷器、达箭,以及阵亡、中伤、射死马匹等具体数目,并多次提及佛郎机、神臂强弩、闷棍、三眼铳、七眼铳、流星大砲、骨朵、弓矢等火器与冷兵器配合使用。其中黑水苑、榆木沟一带战事尤为激烈,奏报称明军以寡敌众,官军奋勇死战,并称有通事、走回人口辨认所获首级中有吉囊亲属,文中反复出现“二那颜”“吉囊第二箇兒子”“吉囊妻弟”等供词,反映当时对虏酋首级的重视与查验。卷中亦录有嘉靖帝旨意及兵部题覆,强调西北边防、将官忠法、功次升赏与失律重处。整体来看,本卷是研究明嘉靖时期九边防御、蒙古吉囊部活动、明军火器战术、军功奏报与边镇调度的重要原始文献。其文本保留大量明代公文格式、异体字与古字,并夹杂表格、图像及钤印痕迹,具有较高的史料与版本研究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刘天和
1479—1545
刘天和,明代官员。据本卷卷端题署,其时任“钦差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御史”。本卷奏议以刘天和名义汇辑上奏,内容多为边将手本、呈文及战功查核。本次OCR未载其生卒、籍贯、科第等详细信息,待补。

学术价值

1. 记录嘉靖十九年蒙古吉囊部犯边及明军沿边防御、设伏、截杀的具体过程,可补《明史》及明代边镇文献之细节。
2. 保存明代奏议、手本、呈文、功次查核等公文形态,有助于研究明代军政文书运作。
3. 详载佛郎机、神臂强弩、闷棍、三眼铳、七眼铳、流星大砲等器用,可资明代火器与战术史研究。
4. 涉及延绥、固原、花马池、定边等九边要地及将领调度,对西北边防地理与军事制度研究具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奏议记事至明嘉靖十九年,成书于明代,远早于1911年。依P0规则,成书年或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

适合人群

明史、明代边防史、军事史、火器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研究者;对明代奏议、九边体系及嘉靖时期蒙古关系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未见书序;正文中引嘉靖帝旨意及兵部题覆等

目录

本次OCR未见全书目录;仅见卷端题“省府奏议边功卷十五”及部分奏疏、手本、呈文。可见内容大致包括: - 卷端题署及刘天和职衔 - 宪旨疏、捷音疏 - 周尚文、郑东、王陞、周文、吴昇等边将手本与呈文 - 黑水苑、榆木沟、打狼山、定边、花马池、乾沟、乾涧等地战功查核 - 嘉靖帝旨意、兵部题覆及功次覆审相关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