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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河奏疏卷十 封面

督河奏疏卷十

OB23000713
作者许振祎(一作许振禕)
生卒年1827—1899
出版社—
出版年清光绪间(具体待考)
版本清刻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杂史)
详细分类史部·杂史(诏令奏议)
是否公版是
页数680 页
容量25.8 MB
文件 MD5780185297ca3a56ca7daa1c184f79a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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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次所见为《督河奏疏》卷十,卷端题“督河奏疏卷十 阳湖吴翊寅校”。内容为清末东河河道总督许振祎在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前后的奏疏、附片及所奉批旨,集中反映其任内河工事务、官员任免、病假销假以及调任广东巡抚等情形。

据 OCR 可见,本卷开篇即涉及河上要工,称应由兼署河臣与山东抚臣商酌办理,并记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奉硃批“吏部知道钦此”。其后有奏请以在任候补知府、现任彰德水利通判黄履中护理运河道篆,称其老诚忠实、节款爱民,郑工之役曾省公家二百万两,随臣办工数年,力保险工,两岸称颂,故特檄调护理运河道篆,并会同兼署河东河道总督、河南抚臣刘树堂合词具奏。

又有“奏运河道因病陈请开缺委员接署片”,记运河道耆安随臣办理运河六年,才具虽非出众,而安静朴勤,颇能尽心工役。曩年土贼结党乘夜抢入该道舟次,意在夺印,经该道防御甚坚,虽击去二齿犹不少挫,遂令一无所获,擒贼正法,沿河挑工千人勤事如故。今因积劳寒湿,手足不能旋转,恳请开缺调治。奉硃批“知道了钦此”。

又有“奏谢补授广东巡抚恩并遵旨北上请训”,记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奉上谕,东河总督许振禕著补授广东巡抚,河道总督著刘树堂暂行兼署;初三日奉电旨,许振褘已授广东巡抚,迅即来京请训,刘树堂即行接署河督篆务,并著妥慎设防。许氏跪聆两次恩谕,感悚难名,并述河壖六载,豫省黄河往往随时生险,频年支持殊竭蹶,运河款绌工多,办理实多未妥,拟出月即巡历运河上下游亲督兴工,俟来年三月布置稍定,即遄回河南赶办防汛。

另有“奏销假任事”,记其前因河工渐次就绪,衰病时增,深恐贻误,恳恩开缺回籍调治,奉硃谕著赏假一个月毋庸开缺;赏假期满后仍力疾任事。奏疏中还论及黄河治理之难,称黄河北徙南迁具有天意,非人力所能豫知;近世增高培薄、筑坝添埽虽为下策,究可程功,有一钱之及工即有一钱之明效;又谓疆臣可因筹款而显才,河臣则祗能用款而抱疚,安澜无警则岁费几若无名,决口求完则钜帑可以共饱;方今军事未平,转输孔急,倘有挪移延宕,必至坐失事机,而臣听命他人,岂能自主。这些内容对了解清末河政困境、经费支绌、人事纠葛及作者忧虑具有直接史料价值。

本书为许振祎任东河河道总督期间奏疏之汇编,卷十所存虽仅前二十页,但已涉及河工、运河、官员考绩、病假调任、地方防务及光绪朝政局等多个层面。版本为清刻本,吴翊寅校。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许振祎(一作许振禕)
1827—1899
许振祎(1827—1899),一作许振禕,字仙屏,江西奉新人。清末大臣。同治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历任江苏布政使、东河河道总督、广东巡抚等职。据本次 OCR 所见,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奉上谕,东河总督许振禕著补授广东巡抚,河道总督著刘树堂暂行兼署;初三日又奉电旨,令其迅即来京请训。许氏自述“河壖六载”,长期办理河工,对黄河、运河修防及河政经费、人事多有陈奏。吴翊寅,阳湖(今江苏常州)人,生平待考,曾校《督河奏疏》。

学术价值

1. 保存清末东河河道总督许振祎任内奏疏,可补清末黄河、运河治理及河政管理制度史料。
2. 涉及运河道官员耆安、黄履中等人事任免与考绩,可供晚清职官制度与官员群体研究。
3. 反映光绪二十一年前后东河总督调任、河南巡抚兼署河督、广东巡抚补授等政局变动。
4. 奏疏中论及河工经费、军事转输、疆臣与河臣权责等,对晚清财政史、水利史和政治史研究均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成书、刊刻于清光绪间,内容涉及光绪二十一年(1895),在1911年(含)之前。按 P0 规则,成书或出版年在1911年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及校者卒年。

适合人群

清史研究者、中国水利史研究者、晚清政治与制度史研究者、历史文献与古籍整理研究者、奏折档案研究者。

序文信息

未见

目录

督河奏疏卷十 奏运河道因病陈请开缺委员接署片 奏谢补授广东巡抚恩并遵旨北上请训 奏销假任事 (本次前20页所见,后续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