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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日纪

OB23000669
作者李清(据卷首小传及内容推知,OCR未直接署名)
生卒年1602—1683
出版社—
出版年清初(约康熙间)
版本清初刊本(待确认)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杂史)
详细分类史部·杂史
是否公版是
页数349 页
容量86.9 MB
文件 MD5041add74e759d9a84b9fd93de43728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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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书为《甲申日纪》金集上,本次 OCR 仅见前20页,内容以编年体逐日记载崇祯十七年甲申四月至五月南明弘光政权建立过程。起于四月丁亥晦日福王由崧至淮安府,述其世系:福王讳由崧,神宗孙,先福王常洵世子,常洵为郑贵妃所出,开邸河南府;崇祯十四年流贼陷河南,常洵遇害,世子播迁河北,终制嗣封。毅宗曾手择宫中宝玉带付内使赐之,十七年复因寇入河北,流离入淮安府。时北都失守,毅宗惨崩,以伦以序应属福王,而迎立潞王之议起。潞王名常涝,神宗侄。江南在籍诸臣恐福王立后追怨妖书及挺击、移宫等案,谓潞王立不惟释罪且邀功。以废籍少宗伯两入留郡倡议者钱谦益,兵部侍郎吕大器主谦益议甚力,右都御史张慎言、詹事姜曰广皆然之,丁忧山东佥事雷縯祚、礼部郎中周镳亦往来游说。独逆案为民阮大铖与凤阳总督马士英密书言不可。福王惧不得立,书召南窜总兵高杰与黄得功、刘良佐协谋拥戴。刘泽清素狡,先附立潞议,至是以兵不敌改计从杰等。南都诸臣不知,方列福王不孝不弟七款贻漕督史可法转贻马士英,为主潞王地。不知杰等与士英已歃血议立福王。史可法知事势已决,始具舟启迎。吏科李沾与御史郭维经、陈良弼等复倡言于内。李沾历阶而上,面折吕大器,谓论典礼则礼莫重于尊君,论兴兵则兵莫先于卫主,倘有异议者即以一死殉之。礼成告庙,约二十八日登舟迎驾。二十九日福王舟抵燕子矶,三十日以王礼见百官,素衣角带,语及大行辄哭失声,语嗣立辄逊谢。

五月戊子朔,福王谒孝陵,入谒奉先殿,出驻行宫,群臣进见劝进,辞。己丑,群臣上笺劝进凡三上不允,止允监国。庚寅,福王监国于南京,先行拜天礼,升殿受监国宝。兵侍吕大器心怵前议,欲请后日即登极,御史祁彪佳力争,谓监国之名极正,今不两日即登极何以服人心而谢江北诸将士,宜俟发丧满服后从之。扬州进士郑元勋闻立潞议,言于工科左李清曰祸自此始,神宗四十八年得泽犹系人心,岂可舍孙立侄;万一左良玉扶楚、郑芝龙扶益,各挟天子以令诸侯,谁禁之者。及王监国,人心乃定。甲申巳,以监国谕天下大赦,发大行皇帝丧谕天下,丧礼依旧制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释服,毋禁民间音乐嫁娶。壬辰,以张慎言为吏部尚书,命万元吉宣谕各镇,元吉渡江犒赉,调解黄得功、刘泽清、高杰等争占扬郡之嫌,请史可法速赴任为四镇画地分守。御史祁彪佳疏陈致治大本,监国嘉纳。允廷推进史可法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改高弘图为礼部尚书进东阁大学士,马士英进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仍督凤阳。高弘图陈新政八事,涉及正义问、御讲幄、设记注、睦亲藩、议庙号、严章奏、固江防、详诏使。甲午,升姜曰广为礼部尚书,王铎以原官兼东阁大学士同入阁。乙未,改补吏部司官,复起刘宗周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命祁彪佳宣抚江南。兵部请设防江水师定额五万,添设两镇画地分防。升补李沾、张元始、沈胤培、左懋第、李清等为各科给事中。钱增疏陈东南水利,言苏松常镇杭嘉湖七郡之水以太湖为腹,以大海为尾闾,以三江入海为血脉,刘家河淤塞关系民生国计,宜速议举行。楚抚何腾蛟报恢复德安府随州。戊戌,张慎言疏陈中兴十议,涉及节镇、侨藩、开屯、叛逆、伪命、褒恤、功赏、起废、惩贪、漕税。己亥,命陈丹衷宣谕江北,允史可法督师淮扬,召马士英入阁辅政。庚子,命江南募兵,张国维回部佐理戎政,起徐石麒、解学龙等,以陈子龙巡视京营,起废籍章正宸、詹尔选等。辛丑,起许誉卿光禄寺卿。壬寅,监国即皇帝位于南都,大赦,改明年为弘光元年,命太监韩赞周管司礼监事,卢九德为司礼监秉笔。全书以日纪形式详载弘光立国之初的拥立争议、党争、人事任免、军政措置、江防水利与漕税议论,是研究南明史的重要编年文献。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李清(据卷首小传及内容推知,OCR未直接署名)
1602—1683
李清(1602—1683,待确认),字映碧,号映碧,江苏兴化人。明崇祯四年进士,官至大理寺左寺丞。据卷首小传,李清曾遣祀南镇,行甫及杭而南都失守,由杭间道趋隐松江之六保,既而渡江居高邮之三垛,久而始归兴化,杜门不出。大学士徐立斋以纂修明史荐,谢病不行,闲居著书,享年八十岁。著有《南渡录》《三垣笔记》《甲申日纪》等。本次 OCR 所见卷首小传与李清生平相合,但未直接署名,作者信息尚待后续页面或其他文献进一步确认。

学术价值

1. 逐日记载南明弘光政权建立过程,可补《明史》《南明史》及相关编年史细节。
2. 详载福王与潞王拥立之争,涉及钱谦益、吕大器、张慎言、姜曰广、马士英、阮大铖、史可法等人物,是研究南明党争与定策的重要资料。
3. 保存弘光初年人事任免、江防、水师、漕税、水利、起废、惩贪等制度议论,可考察南明政权初期运作。
4. 卷首小传提供作者李清生平线索,对研究李清著述及明末清初遗民士人亦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成书于清初,在1911年之前,按P0规则直接判为公版,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南明史与明清易代史研究者、中国古代编年史与政治制度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研究者、明清之际党争与士人研究者、江苏兴化地方文献研究者。

序文信息

前20页未见序文;卷首有小传,述作者仕至大理寺左寺丞,遣祀南镇,行至杭州而南都失守,由杭间道隐松江之六保,渡江居高邮之三垛,久归兴化,杜门不出;大学士徐立斋以纂修明史荐,谢病不行,闲居著书,享年八十岁

目录

前20页未见完整目录,内容为编年条目,可见主要日期与事项如下: - 崇祯十七年甲申四月丁亥晦日,福王至自淮安府 - 五月戊子朔,福王谒孝陵、奉先殿,群臣劝进 - 己丑,群臣上笺劝进,止允监国 - 庚寅,福王监国于南京 - 甲申巳,以监国谕天下大赦,发大行皇帝丧 - 壬辰,张慎言为吏部尚书,万元吉宣谕各镇 - 甲午,姜曰广为礼部尚书,王铎入阁 - 乙未,复起刘宗周,祁彪佳宣抚江南 - 戊戌,张慎言疏陈中兴十议 - 己亥,陈丹衷宣谕江北,史可法督师淮扬 - 庚子,命江南募兵,张国维回部 - 辛丑,起许誉卿光禄寺卿 - 壬寅,监国即皇帝位于南都,改元弘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