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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周吏部纪事一卷》为明末吴郡张世伟所撰纪事之书,明崇祯间刻本。本次所见为前20页,卷首有小序,正文分“忤阉始末”“建行始末”“狱毙始末”“捐助始末”“枉奏始末”等篇,末附刻姓氏捐资名单。全书以周顺昌(周吏部)为中心,记其与阉党抗争及死难始末。周顺昌,苏州吴县人,万历癸丑进士,曾任福州推官,值税关高寀之变,以司理署县篆,独倡议会鸣鼓声罪,不牵率诣税廨请命,后以异等擢吏部。天启甲子阉祸作,魏忠贤擅权,杨涟具疏数二十四大罪攻之。周顺昌因送被削巡抚周某序,忤阉党,后为织监李实疏劾,天启丙寅三月被逮。逮行之时,吴县县令陈怀牒诣吏部,吏部慨然曰“吾办逮久矣”,因在籍削夺不得控尺五、紓所欲言为憾,倘囚得上书,得责数当事,使诸奸知世间忠义男子不可尽杀,则一死尚有瘳。士民千百人哭从之,呼冤沸天,聚县署,吏部对千百人称说古今忠义,毫无惓色。开读日,诸生抗言两臺宜疏救,官旗叱速读,手琅珰杻械作势将加,众执香哄起,官旗拔剑击,或从后掣得,众益信矫旨,挤排哄击有死者。次日两臺合疏闻,吏部请臺檄护行,间道归死司寇,当道不敢任,后以夜出胥门,别为伪节出关门,会阴雨,众不及聚,得行,时月之二十五日。狱毙始末记逮到后,閹初闻变亦恐,后月十八奉宽旨,言周某逮到当酌议,小民即日解散免究;然閹愈肆无忌,月二十五仍下诏狱,二十八刑讯,坐赃二千金,再讯增千金。狱死七贤,追比家属。未死前五月六日王恭厂之变,黑烟起,火轰震,圯屋以万计,伤人千计;二十一日朝天宫灾。六月十七死,丧以闰六月二十七日抵家。七月朔大风,连雨后自东南扫西北,近海淹千百家,水腾涌丈余,山中百余年木偃什殆尽。七夕邸报至,两臺诸公共秘之。五人行法之期,人流鬼泣,苏城岌岌。捐助始末记吏部清廉,解福州任时弛装可百余金,不启缄,立授刺辞;归止行李四营,取道中州,交际赠遗不启缄刺辞。缇逮至时囊无一钱,官旗京邸习廉名,私访所居见陋巷数椽,痛心大戚。閭城衿绅及诸不识姓名士民怀金钱诣县署投赠,不日得数百金。吏部命亲知籍记之,官旗更索重贿,屡淹其期,贿日益增,众怒亦日益积,届期决裂。枉奏始末记先一年乙丑八月四日倪御史劾疏,言吏部贪横,出都舟抵潞河货重舟沉白镪浮露,又言汪文言杖逐归广陵、周某舟造之,又魏某逮过苏欢饮十日以女许婚其孙。吏部见贪横等语大愤,欲籍行李数并覈道出河南从陆不从舟,具疏辨;后见旨下,洒然曰“求仁得仁”。末段张世伟总结,周顺昌名顺昌,苏州吴县人,今赠太常寺卿,称吏部;崇禎元年戊辰秋九月九日。后附刻姓氏捐资名单,有徐汧、钱位坤、侯峒曾、茅元仪、杨廷枢、黄翼圣、夏允彝、顾咸正、汪邦柱、王时敏、侯岐曾、王佐圣、郑敷教、施之朝、张溥、顾咸建等。此书详记周顺昌被逮、苏州民变、诏狱死难及身后赠恤,兼及明末阉党、东林党争、市民运动、京师灾异与社会捐资,是研究明末政治史、苏州地方史的重要文献。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详记周顺昌与阉党斗争、被逮、苏州民变及诏狱死难,是明末东林党争、阉党祸政与市民运动的重要史料。
2. 保存张世伟亲闻亲见之记述,可补正史、方志及周顺昌传记之阙,具有史料互证价值。
3. 附刻姓氏捐资名单反映明末士绅社会网络与刻书捐助情形,对版本学、社会史研究亦有参考意义。
2. 保存张世伟亲闻亲见之记述,可补正史、方志及周顺昌传记之阙,具有史料互证价值。
3. 附刻姓氏捐资名单反映明末士绅社会网络与刻书捐助情形,对版本学、社会史研究亦有参考意义。
公版依据
P0:成书/刊刻于明崇祯间(1628—1644),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作者张世伟卒年虽待考,但按P0规则无需查作者生卒年。最终结论:是。
适合人群
明史、东林党与阉党研究、苏州地方史、古籍版本与历史文献研究者,以及传统文化爱好者。
序文信息
卷首有小序,署“吴郡张世伟述”。序中言周吏部为“千古开出之人”,被逮而小民千百人为乡绅持香号冤、哄击缇骑至枭磔不悔,为“千古绝无之事”;吏部死诏狱甫一年,圣天子登极遍恤冤死诸臣,吏部以六品官起。又言宜得高文巨笔照耀史册,并须得乡里知厚能通其志、考其世之人按次本末;张世伟自谦,仿韩柳张中丞传后、段太尉轶事,著为篇,更其端为五集,其成有七。末署“崇禎元年戊辰秋九月九日”。
目录
- 小序
- 忤阉始末
- 建行始末
- 狱毙始末
- 捐助始末
- 枉奏始末
- 附刻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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