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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剧奏疏

OB23000070
作者吴鸣虞
出版社—
出版年1628
版本明崇祯间(1628—1644)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杂史)
详细分类史部·杂史(诏令奏议)
是否公版是
页数35 页
容量31.7 MB
文件 MD595940de9eabdadeb631ce7e7295111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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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典剧奏疏》为明吴鸣虞所撰奏疏汇编,据前20页 OCR 内容可知,其主体为崇祯三年(1630)前后吏部文选清吏司有关铨政、选法、补纳、清查冒滥等事的题奏文书,并附有圣旨、部覆及部分揭帖、案呈内容。书名 OCR 作《典劇奏疏》,所收并非一般诗文,而是明代中枢政务运作中形成的奏疏、题本、圣旨与部议文书,具有鲜明的档案文献性质。

从成书背景看,明末内忧外患,军兴告匮,财政紧张,吏治腐败,铨选制度积弊深重。吴鸣虞在奏疏中反复指出,吏途“滥觞极矣”,选官过程中存在“不繇实历”“不候年满”“借忠典之频颁致品级之混冒”等弊端,甚至“朝受冠裳暮圗除选”。面对候选主簿秦之藩等十七人揭帖,指称序榜无名、截取有名者五十余人,吴鸣虞上疏辩明出序旧规,称考取、援纳二项载在条例,而効劳、咨送、自愿降边等项系临时审夺,向无出序之例,并采取停选措施以肃铨政。相关奏疏经圣旨命堂上官查明具奏,反映出崇祯初年吏部内部对选法紊乱的激烈争论。

前20页所见内容大致按时间编排,涉及崇祯三年二月、三月、四月、六月、十二月等多次题奏。其重要篇章包括:为署选矢公、铨法阻挠事上疏;查明具奏秦之藩等所揭出序无名截取有名之事;题请京堂陞转、奉差在任不齐事宜;清查补纳以肃铨政以裕国计;清查冒滥品职以儆僚佐以慎名器;以及特纠刀笔贱役冒滥王辅、长史名器等事。文中列举大量吏员、佐贰官、长史等选授与补纳案例,如程廷钦等七人、冯尔珍等十七人、顾应芳等十五人,翁三阳、吴明淑、刘挺三人;又开列县丞朱斾等一百三十员、主簿王建德等一百八十员、吏目左承恩等五十八员、典史杨文登等五百六十九员;并涉及龚云瑞、钮如春、包希圣、徐明俊、周陞、胡士衡、劳有智、陈万策等长史冒滥情形。补纳银数亦多次出现,如三千三百八十二两、二千零四十五两、六千三百九十七两等,显示明末以补纳、追补、输纳济军需的现实。

版本方面,源文件题为“明崇祯间(1628—1644)刊本”,前20页书影有台湾中央图书馆藏标识“CENTRAL LIBRARY, TAIWAN. R.O.C.”。本次仅见前20页,未见完整目录、序跋及全书卷册结构,故无法确认全书总卷数、完整篇目和后续内容。然仅就所见部分而言,该书保存了崇祯初年吏部铨选运作的一手材料,包含奏疏原文、圣旨批答、部题案呈及具体人名、银数、官职、处置意见,对研究明末政治制度、吏治腐败、财政补纳、选官程序及文书流转具有较高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吴鸣虞
吴鸣虞,明代崇祯间人,生平字号、籍贯及生卒年待考。据前20页 OCR 可见,崇祯三年(1630)前后,吴鸣虞任吏部文选清吏司署员外郎事郎中,参与铨选事务,掌管选官、补纳、清查冒滥等事。其奏疏多围绕明末吏治、铨政、选法积弊展开,自述“待罪署选甫及两月”,对选官请托、揭帖阻挠、吏书舞弊、补纳混乱等现象多有揭露和整顿建议。因 OCR 信息有限,其完整履历、著述情况尚待后续材料补充。

学术价值

1. 保存明崇祯三年吏部文选清吏司铨选、补纳、清查冒滥等政务文书,可补明末制度史、政治史研究之史料。
2. 详细反映明末选官弊端、吏员补纳银数、圣旨批答与部议流程,有助于考察崇祯初年中枢行政运作。
3. 涉及大量低级官吏、吏书、长史等具体人名与处置案例,可供明代职官、铨选、财政史定量与个案研究。
4. 作为明崇祯间刊本,且前20页有台湾中央图书馆藏标识,对版本学、古籍流传与海外馆藏研究亦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明崇祯间(1628—1644)刊本,成书或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公版,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合人群

明史、明代政治制度史、吏治与财政史、古籍整理与文献学研究者;对崇祯朝铨政、奏疏文书、明代选官制度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未见

目录

本次仅见前20页,未见完整目录;据正文可见以下奏疏、题本或案呈内容: 1. 微臣署选矢公铨法阻挠已极伏乞上明严镇群嚣以肃铨政事 2. 查明具奏事(秦之藩等揭帖、出序截取及停选事情) 3. 京堂陞转有序奉差在任不齐恳乞圣裁以便遵守事 4. 清查补纳以肃铨政以裕国计事(崇祯三年四月) 5. 清查补纳以肃铨政以裕国计事(崇祯三年六月) 6. 清查冒滥品职以儆僚佐以慎名器事 7. 清查补纳以肃铨政以裕国计事(崇祯三年十二月) 8. 特紏刀笔贱役冒滥王辅恳乞圣明严加处分以重名器以清流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