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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录四十五卷续录一百七十五卷 第三十册 封面

东华录四十五卷续录一百七十五卷 第三十册

OB22000472
作者王先谦
生卒年1842—1917
出版社—
出版年不详(清刊本)
版本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正史)
详细分类史部·正史
是否公版是
页数102 页
容量21.0 MB
文件 MD57f8b896d54714cef5012ae1be25d5e60

书籍简介

本书为《东华录四十五卷续录一百七十五卷》第三十册,署清王先谦编刊本。OCR首页可见“乾隆二十二年”“九朝東華錄”“第三册”等字样,正文版心及卷端又见“東華續錄卷十五”“乾隆二十一年”等标识,说明本册内容属于《东华续录》卷十五,主要按编年体例辑录乾隆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间的朝政史料。正文以乾隆二十一年丙子春正月己巳朔条开篇,逐日记载谕旨、军机大臣议奏、边疆军务及地方政务,保存了大量清代官方文书和皇帝谕令。

从本次前20页可见内容看,本册史料涉及乾隆朝平定准噶尔部及阿睦尔撒纳叛逃后的军政处置。正文中频繁出现“谕军机大臣等”“策楞”“达尔党阿”“玉保”“尼玛”“萨喇尔”“鄂勒哲依”“哈萨克锡喇”等人物与地名,记载清军追擒阿睦尔撒纳、招降厄鲁特部众、安置达什达瓦属人、赏给粮茶牲畜、处理乌梁海事务等内容,反映乾隆朝经略西北边疆的复杂过程。同时,书中还载有衍圣公孔昭焕奏请庙户免差、孟庙从祀议覆、山东巡抚白钟山查奏庙户派累等事,以及鄂乐舜勒派盐商银两案、富勒浑参奏、尹继善等审拟等吏治案件,涉及清代地方行政、盐政、司法和圣裔庙户制度。另有蠲免钱粮、修筑海塘、赈济、驻防兵丁置产安葬、八旗另记档案人出旗为民等谕旨,内容涵盖财政、军事、民族、基层社会等多方面。

此本为刊本,书名中“四十五卷”“一百七十五卷”标明《东华录》与《续录》的卷数规模,本册为第三十册。OCR所见版式含卷端、版心、页码及钤印图像,正文文字多据谕旨原文辑录,具有编年体史料长编性质。由于本次仅见前20页,且OCR中未见完整目录、序跋及刊刻牌记,本册后续卷页、具体刊刻年代和完整版本信息尚待补充。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王先谦
1842—1917
王先谦(1842—1917),字益吾,号葵园,湖南长沙人,清末学者、刻书家。曾任国子监祭酒、江苏学政等职。此本署“王先谦编刊本”,其编刊《东华录》《东华续录》等,具有清代史料汇编与刊刻性质。

学术价值

1. 本册按编年体辑录乾隆朝谕旨和军政奏议,可为研究乾隆时期平定准噶尔、追擒阿睦尔撒纳及西北边疆治理提供一手史料线索。
2. 书中保存孔昭焕庙户奏议、鄂乐舜勒派盐商案等地方行政与吏治案例,有助于考察清代圣裔庙户制度、盐政和地方司法运作。
3. 作为王先谦编刊《东华录》《东华续录》的第三十册,对研究清末史书编纂、史料汇编和刊刻流传具有一定版本与文献学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为合作作品,主要贡献者为编者王先谦。王先谦卒于1917年,截至处理年份2026年,死亡已满50年;刊刻者署王先谦编刊,未见其他个人署名贡献者,OCR亦未见序跋作者署名。按P2规则核查,现有可见贡献者已满足死亡满50年条件,最终判定为“是”。

适用领域

清史、边疆史、民族史、清代政治制度史研究者,以及关注《东华录》版本、清代史料汇编和文献学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本次OCR未见完整目录。据正文可见,本册含《东华续录》卷十五,内容起乾隆二十一年正月,逐条记载谕旨及军机大臣议奏,涉及西北军务、庙户事务、盐政案件、蠲赈、驻防八旗等。后续目录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