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目

东华录四十五卷续录一百七十五卷 第二十册
东华录四十五卷续录一百七十五卷 第二十册
| OB | 22000465 |
|---|---|
| 作者 | 王先谦编 |
| 生卒年 | 1842—1917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清(具体年份未详) |
| 版本 | 清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史部(正史) |
| 详细分类 | 史部·正史(编年体)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107 页 |
| 容量 | 42.3 MB |
| 文件 MD5 | 1744e2229d307fdab106fa64f5d58c69 |
书籍简介
本册为《东华录四十五卷续录一百七十五卷》第二十册,清刊本,书眉题“九朝東華錄”“乾隆元年”,正文可见“東華續錄卷一 乾隆”等字样,所载为乾隆元年部分史事。卷首先叙高宗纯皇帝生平,称其为世宗第四子,母孝圣宪皇后,康熙五十年辛卯八月十三日子时生,并述其幼年谒圣祖于圆明园、随侍避暑山庄、木兰秋狝射熊等事,以及雍正元年祈谷礼成、召入养心殿赐食、御乾清宫密书其名缄固、藏于正大光明扁额之后等储位故事。此类文字以编年体兼带帝王传记笔法,交代乾隆帝继统渊源,为全册所载乾隆初政张本。
正文起于雍正十三年八月世宗不豫、驻跸圆明园,乾隆帝与和亲王朝夕谨视;世宗疾大渐,召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入寝宫受顾命;世宗崩后,王大臣恭宣遗诏,称宝亲王皇四子秉性仁慈、居心孝友,圣祖于诸孙中最钟爱,雍正元年八月已密书其名藏于乾清宫最高处,今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随后载安奉大行皇帝于乾清宫、尊奉妃母为皇太后、以元妃为后、命庄亲王果亲王鄂尔泰张廷玉辅政、召朱轼回京、命嵇曾筠总理浙江海塘等事。乾隆帝又谕总理事務王大臣,欲行三年之丧以尽思慕,虽诸王大臣以日易月之请再三,仍命详查典礼确议;并谕各省督抚停止进贡方物,惟皇考在途贡物准其赴京交奏事官员转奏。册中又载乾隆帝处理苗疆事务,责哈元生筹谋无术、调度失宜,命张照回京,以张广泗总理苗疆,后授张广泗为经略,自扬威将军哈元生、副将军董芳以下俱听节制;并谕办理苗疆不可豫存意见,当持平秉公。又有谕各省督抚不得奏报庆云嘉谷等祥瑞,强调“以实政实心保守永平大业”,不可务瑞应虚名;谕僧道度牒、清查丛林古刹斋田;谕开垦荒地须详加查核、不得虚捏升科;谕禁革乡镇落地税、不许贪官污吏假借名色巧取;谕刑部为天下民命所关,须原情酌理、慎测诚伪;又因太监苏培盛等狂妄骄恣,严谕内务府总管太监等恪守名分、不得僭越。上述内容涉及乾隆初年的皇位继承、服制礼议、辅政体制、苗疆用兵、祥瑞观念、僧道管理、垦荒赋税、刑名司法与内廷秩序,所录谕旨、奏折、廷寄多首尾完整,可补《清实录》及纪传体史书之略。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正文起于雍正十三年八月世宗不豫、驻跸圆明园,乾隆帝与和亲王朝夕谨视;世宗疾大渐,召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入寝宫受顾命;世宗崩后,王大臣恭宣遗诏,称宝亲王皇四子秉性仁慈、居心孝友,圣祖于诸孙中最钟爱,雍正元年八月已密书其名藏于乾清宫最高处,今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随后载安奉大行皇帝于乾清宫、尊奉妃母为皇太后、以元妃为后、命庄亲王果亲王鄂尔泰张廷玉辅政、召朱轼回京、命嵇曾筠总理浙江海塘等事。乾隆帝又谕总理事務王大臣,欲行三年之丧以尽思慕,虽诸王大臣以日易月之请再三,仍命详查典礼确议;并谕各省督抚停止进贡方物,惟皇考在途贡物准其赴京交奏事官员转奏。册中又载乾隆帝处理苗疆事务,责哈元生筹谋无术、调度失宜,命张照回京,以张广泗总理苗疆,后授张广泗为经略,自扬威将军哈元生、副将军董芳以下俱听节制;并谕办理苗疆不可豫存意见,当持平秉公。又有谕各省督抚不得奏报庆云嘉谷等祥瑞,强调“以实政实心保守永平大业”,不可务瑞应虚名;谕僧道度牒、清查丛林古刹斋田;谕开垦荒地须详加查核、不得虚捏升科;谕禁革乡镇落地税、不许贪官污吏假借名色巧取;谕刑部为天下民命所关,须原情酌理、慎测诚伪;又因太监苏培盛等狂妄骄恣,严谕内务府总管太监等恪守名分、不得僭越。上述内容涉及乾隆初年的皇位继承、服制礼议、辅政体制、苗疆用兵、祥瑞观念、僧道管理、垦荒赋税、刑名司法与内廷秩序,所录谕旨、奏折、廷寄多首尾完整,可补《清实录》及纪传体史书之略。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本册为《东华录》系列乾隆朝部分,以编年体辑录乾隆元年谕旨、奏折、廷寄等原始公文,系统反映乾隆初年的皇位继承、服制礼议、辅政体制、苗疆用兵、祥瑞观念、僧道管理、垦荒赋税、刑名司法与内廷秩序,是研究清前期政治史、制度史与边疆史的重要编年史料。
2. 所录乾隆帝即位、世宗遗诏、三年丧议、张广泗经略苗疆、停止进贡、禁奏祥瑞、禁革落地税、整饬太监等事,可补《清实录》及纪传体史书之略,供乾隆初政、清代礼制与地方治理研究参考。
3. 本册保存王先谦《东华录》清刊本的书眉、卷次与编排体例,对考察《东华录》系列版本系统、清代编年体史料长编的编纂方法具有参考价值。
2. 所录乾隆帝即位、世宗遗诏、三年丧议、张广泗经略苗疆、停止进贡、禁奏祥瑞、禁革落地税、整饬太监等事,可补《清实录》及纪传体史书之略,供乾隆初政、清代礼制与地方治理研究参考。
3. 本册保存王先谦《东华录》清刊本的书眉、卷次与编排体例,对考察《东华录》系列版本系统、清代编年体史料长编的编纂方法具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刊本,成书/刊刻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编者王先谦卒年。
适用领域
清史、清代政治史、制度史与边疆史研究者;清代文献与编年体史料整理研究者;对《东华录》系列及乾隆朝原始公文有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所见前20页未见序跋;书眉题“九朝東華錄”“乾隆元年”,正文可见“東華續錄卷一 乾隆”等字样
目录
本册所见为乾隆元年部分,正文按年月日编排,主要条目择要如下:
- 高宗纯皇帝生平及储位故事
- 雍正十三年八月世宗不豫、受顾命、世宗崩
- 恭宣遗诏、乾隆帝即位
- 安奉大行皇帝于乾清宫、尊皇太后、立后
- 命庄亲王果亲王鄂尔泰张廷玉辅政
- 谕行三年之丧、诸王大臣以日易月之请
- 谕停止各省进贡方物
- 苗疆事务:责哈元生、命张照回京、以张广泗总理苗疆
- 授张广泗为经略,节制哈元生、董芳等
- 谕各省不得奏报祥瑞
- 谕僧道度牒、清查丛林古刹斋田
- 谕开垦荒地须核实、不得虚捏升科
- 谕禁革乡镇落地税
- 谕刑部慎重刑名
- 谕内务府总管太监恪守名分、责苏培盛等
- 其他乾隆元年正月至十月间谕旨、奏议
版权投诉
如您认为本页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核实并下线处理。投诉邮箱:copyright@openbook.ren。
整理说明
本页书目信息与书籍简介由站长方整理自公版文献,OB 号 22000465。文字识别与元数据如有错漏,欢迎指正(hi@openbook.ren)。
免责声明
内容整理自公版文献,仅供个人学习、研究参考,不对文献内容作任何担保,亦不因此产生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