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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OB22000202
作者张廷玉等奉敕修
生卒年1672—1755
出版社—
出版年1739
版本未标注(OCR未载牌记、刊刻者、版式)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正史)
详细分类史部·正史
是否公版是
页数137 页
容量8.3 MB
文件 MD5fe42e35e31a1c70cd987942662c0f6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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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文件为《明史》卷二百六十五、列传第一百五十三之前二十页 OCR。卷端题“总裁官总理事务经筵讲官少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部户部尚书事加级张廷玉等奉敕修”,表明其属于清代官修纪传体正史《明史》的列传部分。本卷以明末崇祯朝殉国文臣为叙述中心,开篇总叙崇祯十七年三月流贼李自成进犯京师,十九日丁未庄烈帝殉社稷,文臣死国者自东阁大学士范景文而下共二十有一人,福王立于南京后并予赠谥。继而载清顺治九年世祖章皇帝表章前代忠臣,所司以范景文、倪元璐、李邦华、王家彦、孟兆祥子章明、施邦曜、淩义渠、吴麟徵、周凤翔、马世奇、刘理顺、汪伟、吴甘来、王章、陈良谟、申佳允、许直、成德、金铉二十人名上奏,命所在有司各给地七十亩建祠致祭,并予美谥。这一段集中反映明清易代之际官方对前明死节之臣的表彰态度,也构成全卷总纲。

其后为诸人分传。范景文传最详:范景文字梦章,吴桥人,父永年官南宁知府。景文幼负器识,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东昌推官,以名节自励,不受苞苴;岁大饥,尽心振救,全郡赖之。因治行高等擢吏部稽勋主事,历文选员外郎,署选事。泰昌时群贤登进,景文力为多。天启五年二月起文选郎中,魏忠贤、魏广微用事,景文同乡不一诣其门,亦不附东林,孤立行意。尝言天地人才当为天地惜之,朝廷名器当为朝廷守之,天下万世是非公论当与天下万世共之。崇祯初召为太常少卿,二年七月擢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京师戒严,率所部八千人勤王,饷皆自赍,抵涿州,河南军无所犯,移驻都门、昌平,远近恃以无恐。三年三月擢兵部添注左侍郎,练兵通州,请行一条鞭法,徭役归官,民稍助费,供应平买,不立官价名,帝令永著为例。后以父丧去官,七年冬起南京右都御史,拜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屡遣兵戍池河、浦口,援庐州,扼滁阳,节制精明。曾与南京户部尚书钱春以军食相讦,坐镌秩,后叙援剿功复故秩。十一年冬京师戒严,遣兵入卫;杨嗣昌夺情辅政,廷臣力争多被谪,景文倡同列合词论救,帝不悦,削籍为民。十五年秋用荐召拜刑部尚书,未上改工部,入对时帝迎劳。十七年二月命以本官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未几李自成破宣府,烽火逼京师,有请帝南幸者,景文主张固结人心、坚守待援。及都城陷,趋至宫门,知帝已出,从者请易服还邸,景文不肯,就道旁庙草遗疏,大书“身为大臣不能灭贼雪耻,死有余恨”,赴双塔寺旁古井死。赠太傅,谥文贞,本朝赐谥文忠。

倪元璐传亦详:倪元璐字玉汝,上虞人,父冻历知抚州、淮安、荆州、琼州四府。天启二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册封德府,移疾归,还朝出典江西乡试。崇祯元年上疏驳杨维垣并诋东林、崔魏之论,为东林辩诬,谓以东林为邪党,则崔魏何以名?疏入虽被责,然清议渐明,善类稍进。又请毁《三朝要典》,认为三案为天下之公议,《要典》为魏氏之私书,帝命礼部会词臣详议,遂焚其板。历南京司业、右中允、右谕德、右庶子,上“制实八策”“制虚八策”,规切温体仁,诋张捷荐吕纯如谋翻逆案。八年迁国子祭酒,为温体仁所忌,诚意伯刘孔昭攻其妻陈氏尚存而妾王冒继配,遂落职闲住。十五年九月起兵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明年春抵都陈制敌机宜,五月超拜户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仍充日讲官。虽祖制浙人不得官户部,元璐辞不许,帝眷甚,五日三赐对。与兵部冯元飈同志,钩考兵食,清核军伍,罢科臣出督租赋,请合边饷、新饷、练饷为一,开赎罪例,行海运策,沈廷扬献海运策,试运成功,议岁粮漕运与海运各半。十月兼摄吏部事,为陈演、魏藻德所忌。十七年二月命以原官专直日讲,逾月李自成陷京师,元璐整衣冠拜阙,大书几上“南都尚可为,死吾分也,勿以衣衾敛,暴我尸,聊志吾痛”,南向坐,取帛自缢死。赠少保、吏部尚书,谥文正,本朝赐谥文正。

李邦华传开头:李邦华字孟闇,吉水人,受业同里邹元标,与父廷谏同举万历三十一年乡试,父子自相镞砺,布衣徒步赴公车,明年成进士,授泾县知县,有异政,行取拟授御史。值党论初起,朝士多诋顾宪成,邦华与相拄,遂被指目为东林。越二年拜命,陈法祖用人十事,包括内阁不当专用词臣、词臣不当专守馆局、词臣不当教习内书堂、六科都给事中不当内外问阻、御史升迁不当概论考满、吏部乞假不当积至正郎等。本次 OCR 至李邦华传开头而止。

从文献价值看,本卷是《明史》中集中记载甲申殉难臣僚的重要列传,可与《明季北略》《甲申传信录》等私史互证,也体现清修《明史》褒忠奖节、为前朝忠臣立传的政治与史学取向。版本方面,OCR 未载牌记、刊刻者、版式及钤印,仅见正文与卷端题署,故版本信息待后续查补。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张廷玉等奉敕修
1672—1755
张廷玉(1672—1755),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代大臣。康熙三十九年进士,历仕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谥文和。本卷卷端题“总裁官总理事务经筵讲官少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部户部尚书事加级张廷玉等奉敕修”,可见张廷玉为《明史》总裁官之一。《明史》为清代官修前朝纪传体正史,卷帙宏富,列传部分系统记载明代人物事迹。

学术价值

1. 本卷集中保存明末崇祯甲申殉难文臣的官方传记资料,是研究明末政治、京师陷落与士大夫死节行为的重要史料。
2. 卷首总叙清顺治九年表彰前明忠臣、建祠致祭并予美谥,反映清初对前朝忠节的官方态度与正统建构,可用于明清易代政治文化研究。
3. 范景文、倪元璐、李邦华等人传记详载万历至崇祯朝党争、辽东与流寇局势、财政军饷、海运之议等,可与《明史》他卷及明末私史互证,具有人物、制度与版本校勘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代官修《明史》,成书于清乾隆四年(1739),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卷端署“张廷玉等奉敕修”,亦属清代官修史书。

适合人群

明史与明清易代史研究者、中国古代史专业学生、古籍整理与版本校勘工作者、对明末忠臣义士及甲申之变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无(本次前20页未见序跋)

目录

本次前20页未见总目,按正文可见顺序列如下: 1. 明史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2. 开篇总叙:崇祯十七年甲申殉国文臣二十一人及清顺治九年表彰二十人名单 3. 范景文传 4. 倪元璐传 5. 李邦华传(本次仅见开头) 6. 本卷后续传目:孟兆祥子章明、王家彦、施邦曜、淩义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