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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三

OB22000199
作者张廷玉等奉敕修
生卒年1672—1755
出版社—
出版年1739
版本未详(待确认)
时期明清
大类史部(正史)
详细分类史部·正史
是否公版是
页数151 页
容量9.3 MB
文件 MD5327b4bcb685e14da54f83836f9f161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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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册为《明史》卷二百二十五、列传第一百十三,卷端题“敕修”,并署“总裁官总理事务、经筵讲官、少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部户部尚书事加六级张廷玉奉”,表明其清代官修正史性质。卷首所列传主有张瀚、梁梦龙、王国光、李戴、杨巍、郑继之、赵焕等,正文前20页依次出现张瀚、王国光、梁梦龙、杨巍、李戴等传,李戴传尚未结束。诸传以明代嘉靖至万历朝官僚为主,内容涉及科举仕进、地方治理、边防军事、漕运海运、户部财政、吏部铨选、矿税之争等。

张瀚传载其字子文,仁和人,嘉靖十四年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历庐州知府、改大名。俺答围京师时,诏遣兵部郎中征畿辅民兵入卫,张瀚立阅户籍,三十丁简一人,而以二十九人供其饷,得八百人驰至真定,使者称其才。后累迁陕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甫半岁入为大理卿,进刑部右侍郎,改兵部总督漕运。隆庆元年改督两广军务,处理曾一本寇掠广州事,停总兵官俞大猷、郭成俸;后官军破贼,还其秩。万历元年吏部尚书杨博罢,召张瀚代之,加太子少保。因张居正夺情事,张瀚不奉诏,被劾勒致仕。居正歿后,帝颇念瀚,年及八十特赐存问,卒赠太子少保,谥恭懿。

王国光传载其字汝观,阳城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吴江知县,调仪封,擢兵部主事,改吏部,历文选郎中,屡迁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隆庆四年起刑部左侍郎,拜南京刑部尚书,未上改户部,再督仓场。神宗即位还理部事,疏请裁併繁文,令户部十三司入署治事,核边饷、屯田、盐课,上《万历会计录》。五年冬,吏部尚书张瀚罢,起王国光代之,加太子太保。后因张居正意置吴中行等五人于察籍,居正卒后为御史所劾,落职閒住,已而复官致仕。

梁梦龙传载其字乾吉,真定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首劾吏部尚书李默,又劾罢吴鹏等。历吏科都给事中、顺天府丞,出为河南副使,董徐邳新河役。隆庆四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时河决宿迁,覆漕粮八百艘,朝议通海运,梁梦龙请以河为正运、海为备运,并陈海道情形。神宗初,张居正召为户部右侍郎,寻改兵部,出赉辽东有功将士。五年以兵部左侍郎进右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军务,李成梁破土蛮,梁梦龙亲率劲卒出山海关为声援,累加兵部尚书、太子少保。居正歿后,吏部尚书王国光劾罢梦龙,逾月御史江东之等复劾之,遂令致仕,家居十九年卒。天启中赠少保,崇祯末追谥贞敏。

杨巍传载其字伯谦,海丰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除武进知县,擢兵科给事中。因忤吏部,出为山西佥事,迁参议分守宣府,偕副将马芳击斩寇部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以养母归。召起巡抚陕西,增补屯戍军伍,清还屯地之夺于藩府者。隆庆初进右副都御史,移抚山西,请减驿递银四之一,修筑沿边城堡,散大盗李九经党,复乞养母去。神宗立,起兵部右侍郎,万历二年改吏部进左,又以终养归。母年逾百岁卒。十年起南京户部尚书,旋召为工部尚书,有诏营建行宫近功德寺,杨巍争之乃止。明年改户部,迁吏部尚书。时张居正后部权尽归内阁,杨巍素厉清操,有时望,然年耄多听指挥。御史丁此吕论科场事,杨巍论谪此吕,为江东之、李植等所攻,与时行俱乞罢。后复视事。十五年大计,徇政府指,贤否混淆,群情失望。十七年率同列请帝御殿,帝不悦,责以沽名。明年以年几八十屡疏乞归,归十五年,年九十二卒,赠少保。

李戴传载其字仁夫,延津人,隆庆二年进士,除兴化知县,有惠政,擢户科给事中。广东以军兴增民间税,万历初乱定,李戴奏正之。累迁礼科都给事中,出为陕西右参政,进按察使。张居正尚名法,四方大吏承风刻核,李戴独行以宽。由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岁凶累请蠲振。入为刑部侍郎,累进南京户部尚书,召拜工部尚书,以继母忧去。二十六年吏部尚书蔡国珍罢,廷推代者七人,李戴居末,帝特擢用之。当时赵志皋、沈一贯辅政,部权日轻,李戴谨守新令。明年京察,编修刘纲、中书舍人丁元荐、南京评事龙起雷尝以言事忤当路,咸置察中,时议颇不直。国本未定,皇长子冠婚久稽,李戴每倡廷臣直谏。矿税害剧,李戴率九卿言陈增开矿山东,知县吴宗尧逮;李道抽分湖口,知府吴宝秀等又逮;天下为增、道者何限,有司无所措手足。又言水旱频仍,东征增兵益饷,西事又告,民不聊生。山西税使张忠奏调夏县知县韩薰简僻,李戴以内官不当擅举刺疏争。湖广陈奉屡奏逮有司,李戴等极论,且言陈奉及辽东高淮擅募劲卒横民间。复偕同列言自去夏六月不雨至今,路殣相望,巡抚汪应蛟所奏饥民十八万,加以寇警征讨,按丁增调,履亩加租,赋额视二十年前不啻倍之;採榷之害又生,不论矿税有无概勒取之民间,天下富室无几,奸人肆虐,指其屋有矿则家立破,漏税则橐立罄。湖广激变已数告,武昌尤甚。三十年二月帝有疾,诏罢矿税、释系囚、录建言谴谪诸臣,越日帝稍愈,命矿税採榷如故,李戴率同官力谏。时释罪起废二事犹令阁臣议行,李戴欲疏名上请,而刑部尚书萧大亨谓释罪必当奏闻,方具疏上,太仆卿南企仲以二事久稽劾李戴等不能将顺,帝怒并停前诏,李戴引罪求罢,帝不许。自是请起废者再,率九卿乞停矿税者四,皆不省。稽勋郎中赵邦清素刚介,为给事中张凤翔所劾,疑出文选郎中邓光祚、验封郎中侯执躬意,辨疏侵之,御史沈正隆、给事中田大益交章劾邦清,邦清愤尽发光祚、执躬私事,光祚亦腾疏力攻,部中大阋,李戴无所裁抑,御史左宗郢、李培遂劾李戴表率无状,李戴引疾乞去,帝谕留,为贬邦清。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张廷玉等奉敕修
1672—1755
张廷玉(1672—1755),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代大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重臣,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部、户部,任《明史》总裁官。本册卷端题“总裁官总理事务、经筵讲官、少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部户部尚书事加六级张廷玉奉”。其余总裁官及纂修人员本次前20页未详。

学术价值

1. 本卷为《明史》列传部分,集中保存明代嘉靖、隆庆、万历三朝重要官僚之传记资料,可据以考察明代中后期政治人物之仕履、政绩与党争关系。
2. 传文涉及漕运、海运、河工、边饷、屯田、盐课、吏部铨选、矿税、灾荒、民变等制度与事件,对研究明代财政、军事、地方治理及社会矛盾具有史料价值。
3. 作为清代官修《明史》文本,可用于版本校勘、史料互证及明代人物传记研究,亦有助于理解清初官方对明代历史的叙述与评价。

公版依据

P0:《明史》为清乾隆间官修成书,成书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本次OCR虽未载具体刊年,但成书年早于1911年,故定为公版。

适合人群

明清史研究者、历史系师生、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学者、明史人物研究者、历史爱好者。

序文信息

卷端题“敕修 总裁官总理事务 经筵讲官少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部户部尚书事加六级张廷玉奉”,为修撰衔名

目录

- 卷端所列传主:张瀚、梁梦龙、王国光、李戴、杨巍、郑继之、赵焕。 - 正文前20页已见:张瀚传、王国光传、梁梦龙传、杨巍传、李戴传(未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