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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释例二十卷 附补正二十卷 说文系传校
说文释例二十卷 附补正二十卷 说文系传校
| OB | 21000592 |
|---|---|
| 作者 | 王筠 |
| 生卒年 | 1784—1854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65 |
| 版本 | 清同治四年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经部(下) |
| 详细分类 | 经部(下)·说文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60 页 |
| 容量 | 24.7 MB |
| 文件 MD5 | b4203757b3ecf0e89d8be53f53f5d98d |
书籍简介
《说文释例》二十卷,附《补正》二十卷、《说文系传校》,清王筠撰,本次所见为前20页,清同治四年刊本。卷首有同治四年二月二十二日由礼部进呈的记录,以及“同知衡州贡生王彦侗恭缉”的题署,表明此书由王筠之子王彦侗整理进呈。卷首有潘祖荫书后,末署“同治四年太岁在乙丑五月吴潘祖荫”,书后称王筠“治许氏说文之学垂三十年,先成释例二十卷,复著句读三十卷”,称其学“积精全在释例,标举分别,疏通证明,能启交长未传奥旨”,并述王彦侗“依公乘冲故事赍遗书诣阙”进呈经过;又列乾嘉以后段玉裁、桂馥、钮树玉、钱坫、严可均、王玉树、吴凌、王煦等治许书者,称王筠书“晚出乃集厥成,补弊掎偏,为功尤钜”。另有王筠自序,末署“道光丁酉七月三日安邱王筠菉友自序”,自述少喜篆籀,年近三十读《说文》而乐之,每见一本必读一过,积二十年然后于古人制作之意、许君著书之体、千余年传写变乱之故、鼎臣以私意窜改之谬犁然辨晰,爰始条分缕析为《说文释例》;又论文字之奥无过形音义三端,古人之造字也正名百物以义为本而音从之,后人之识字也由形以求其音、由音以考其义,而往往不能识者,则以其即字求字且牵连它字以求此字,于古人制作之意隔而字遂不可识;六书以指事象形为首,文字之枢机即在乎此,其字之为事而作者即据事以审字,勿由字以生事,其字之为物而作者即据物以察字,勿泥字以造物,且勿假它事以成此事之意、勿假他物以为此物之形而後可与仓颉籀斯相质于一堂;并批评大徐校定时以私意爝乱,称其为“功之首罪之魁”。卷首残见目录,列卷四“形声之变例”“会意正例三变例十二”“转注”“假借”“文饰”“籀文好重文”“或体”“俗体”,卷六“同部重文”,卷八“异部重文”“分别文累增字”“叠文同异”“体同音义异”“互从”,卷九“展转相从”“母从子”等目。正文卷一为“六书总说”,题“安邱王筠贯山”,引《汉书·艺文志》颜注六书之说,并加按语讨论六书次第、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之关系,认为象形指事皆独体,会意形声皆合体,转注假借在四者之中为用字之法,又详辨指事与象形、会意之别,以许君所举上下二字推求指事之例,强调“指事不得混于象形,更不得混于会意”。全书以《说文》体例为研究对象,分门别类归纳许慎说解方式、六书类别、重文或体、形声会意变例等,是清代“说文之学”中重在体例归纳与方法总结的重要著作。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学术价值
1. 专门归纳《说文解字》的体例,分门别类讨论六书类别、说解方式、重文或体、形声会意变例等,对理解许慎著书之体与《说文》学方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 王筠自序与潘祖荫书后详述清代《说文》学从段玉裁、桂馥到王筠的发展脉络,对研究清代学术史、小学史具有参考意义。
3. 书中对指事、象形、会意、形声的辨析,以及对大徐本窜改的批评,可供文字学、训诂学与古籍整理研究参考。
2. 王筠自序与潘祖荫书后详述清代《说文》学从段玉裁、桂馥到王筠的发展脉络,对研究清代学术史、小学史具有参考意义。
3. 书中对指事、象形、会意、形声的辨析,以及对大徐本窜改的批评,可供文字学、训诂学与古籍整理研究参考。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同治四年(1865)刊本,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
适用领域
文字学、训诂学、文献学、清代学术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说文解字》研究者,以及关注六书理论与汉字构形学的读者。
序文信息
卷首有潘祖荫书后,末署“同治四年太岁在乙丑五月吴潘祖荫”。书后称“同治四年二月二十二日由礼部进呈”“同知衡州贡生王彦侗恭缉”,述王筠“治许氏说文之学垂三十年,先成释例二十卷,复著句读三十卷”,称其学“积精全在释例,标举分别,疏通证明,能启交长未传奥旨”,并述王彦侗“依公乘冲故事赍遗书诣阙”进呈经过,又列乾嘉以后段玉裁、桂馥、钮树玉、钱坫、严可均、王玉树、吴凌、王煦等治许书者,称王筠书“晚出乃集厥成”。另有王筠自序,末署“道光丁酉七月三日安邱王筠菉友自序”,述其少喜篆籀,年近三十读《说文》而乐之,积二十年然后于古人制作之意、许君著书之体、千余年传写变乱之故、鼎臣以私意窜改之谬犁然辨晰,爰始条分缕析为《说文释例》;又论文字之奥在形音义三端,造字以义为本而音从之,识字由形以求音、由音以考义,指事象形为文字枢机,不可即字求字、牵连它字以求此字,亦不可假它事以成此事之意、假他物以为此物之形;并批评大徐校定时以私意爝乱,称其为“功之首罪之魁”。
目录
卷首:进呈记录、潘祖荫书后、王筠自序
卷一:六书总说
(卷四以下目录残见:形声之变例、会意正例三变例十二、转注、假借、文饰、籀文好重文、或体、俗体;卷六同部重文;卷八异部重文、分别文累增字、叠文同异、体同音义异、互从;卷九展转相从、母从子等,全目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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