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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经堂遗集 第五十二册
授经堂遗集 第五十二册
| OB | 21000492 |
|---|---|
| 作者 | (清)洪亮吉 撰 |
| 作者时代 | 清 |
| 生卒年 | 1746—1809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1877 |
| 版本 | 清光绪三年至五年授经堂刊本 |
| 时期 | 明清 |
| 大类 | 经部(下) |
| 详细分类 | 经部·小学(音韵)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84 页 |
| 容量 | 14.4 MB |
| 文件 MD5 | c61e702afbb5b52c5ed18dd8527b7e55 |
书籍简介
本书为《授经堂遗集》第五十二册,清洪亮吉撰,清光绪三年至五年授经堂刊本。据前20页OCR,本册实际收录的是洪亮吉所撰《汉魏音》四卷,卷首有《汉魏音叙》,卷一题“汉魏音卷一 阳湖洪亮吉学”,卷末可见“汉魏音卷二 阳湖洪亮吉学”,可知本册包含《汉魏音》卷一、卷二及部分后续内容。
叙文是理解全书宗旨的关键。洪亮吉开篇即指出“古之训诂即声音”,引《易·说卦》“乾,健也;坤,顺也”、《论语》“政者,正也”、《王制》“刑者,侀也;侀者,成也”等为例,说明“展转相训,不离初音”,汉儒言经“咸臻斯义”,下至刘熙《释名》、张揖《广雅》及魏晋声类字诂诸作“靡不皆然”,故“声音之理通而六经之恉得矣”。又论许慎《说文》“字各著声,览而易明,斯为至善”,其“读若”声近之言,与贾逵、严彭祖诂字之精、杜子春、郑玄说经之例,“义或不可同而音皆转相训”。洪亮吉进一步辨析“有定者文也,无定者声也”,即一字一声而读又有轻重缓急、古今风土之不同,如“台”之为“吾”,“吾”之又为“我”,“伊”之为“而”,“而”之复为“尔”;“旄”之读为“缪”,“闵”之读近“鸿”,则有急气缓气之分;“秦呼卷为委,齐呼卷为武”,则有齐人秦人之别。他批评“一以孙炎、沈约以后之音例之”,则“重读者不能轻,急读者不容缓”,导致“台伊递降既淆今古之声,委武随方又摈齐秦之语”;反语出而一字拘于一音,四声作而一音又拘于一韵,“声音之道有执而不通者焉”。因此,本书之作“盖欲为守汉魏诸儒训诂之学者设耳”,其断限“止于魏者,以反语之作始于孙炎,而古音之亡亦由于是,故以此为断焉”。叙文又考汉廷诸儒精研声训者“厥惟许君,而康成次之”,许慎之义均见《说文》,外有注《淮南王书》,今不传,惟道藏中《淮南鸿烈篇》二十八卷尚题“汉南阁祭酒许慎注”,然世所盛行者皆题高诱注,洪亮吉考许注有淆入诱注中者,并举例说明;又考郑玄注《易》《书》《诗》《三礼》及《易纬乾坤二凿度》等皆有音读,《汉书音义》所称“郑氏”盖康成居多,晋灼亦曰“北海人也”,其中亦有出于郑德者。洪亮吉以许、郑二家之说参校,指出异同,如许慎云“丰从豆象形”,而康成《仪礼·大射仪》注云“丰,其为字从豆,曲声”,洪亮吉谓“曲不成字,不当为声,康成盖误以象形之字为谐声也”;许慎云“枫从木,剋声”,而康成《考工记》注云“挚读如涅,从木,热省声”,洪亮吉谓“剋本可作声,不必从热省”;许慎云“裘,古文作求”,而康成《诗》笺云“裘当作求,声相近故也”,洪亮吉谓“裘求本一,不必改字”。据此数条,洪亮吉认为“许君之说为长”,并称许慎“生及东汉之初,亲从贾逵、卫宏等问受,其于西汉诸儒张敞、刘向、扬雄、郑兴等不啻亲承提命,其学既专,故其说独博而谛,又非他儒之所可及也”。最后说明编次体例:“仍从《说文》旧部,而以所无者附见于后;或《说文》所有而后复讹为他字者,则注云某字本某字,不移其部;若传讹已久,则亦各从其部,正附两列焉。其后儒以反语改汉人之音者,亦置不录,以非其旧也。”书成于乾隆四十九年长至日,“排比阙失,成于六旬,减贯前后,断为四卷”,付之梓,“庶几谐声故读复厥旧音,反语四声此为前导云尔”。
正文部分,卷一按《说文》部首排列,每条先列字头,次列汉魏人读若、音读,并注明出处。如“元”下引《淮南王书》卷四高诱注“元读常山人谓伯为穴之穴”;“丕”下引《尚书正义》称古文《尚书》“是有丕子之责于天”,郑玄注“丕读曰负”,又引《史记索隐》称古文《尚书》郑玄注;“帝”下引《周礼·瞽矇》“世奠系”注“故书奠或为帝”,杜子春云“帝读为定”;“示”下引《汉书·帝纪》“葬长陵已下”等。以下按部首逐字排列,涉及示部、玉部、艸部、小部、采部、牛部、犛部、告部、口部、凵部、吅部、哭部、走部、止部、癶部、步部、此部、正部、是部、辵部、彳部、廴部、㢟部、行部、齒部、牙部、足部、疋部、品部、龠部、冊部等,广引《说文》《方言》《尔雅》《释名》《广雅》《汉书》颜注、《史记》集解索隐、郑玄注、高诱注、韦昭注、服虔注、苏林注、如淳注、孟康注、应劭注等,每条注明某书某卷某注,体例严谨,是清代音韵训诂学的重要著作。卷二续列目部、眉部、自部、皕部、羽部、隹部、奞部、萑部、羊部、羴部、瞿部、雔部、鳥部、烏部、萑部、丯部、蓐部、艸部、幺部、叀部、玄部、予部、放部、𠬪部、歺部、死部、冎部、肉部、筋部、刀部、刃部、耒部、角部、竹部、箕部、丌部、左部、工部、㠭部、巫部、甘部、曰部、乃部、丂部、可部、兮部、号部、亏部、旨部、喜部、壴部、鼓部、豈部、豆部、豊部、丰部、虍部、虎部、虤部、皿部、凵部、去部、血部、丶部、丹部、青部、井部、皀部、鬯部、食部、亼部、會部、倉部、入部、缶部、矢部、高部、冂部、郭部、京部、亯部、㫗部、畗部、㐭部、嗇部、來部、麥部、夊部、舛部、韋部、弟部、夂部、久部、桀部、木部、東部、林部、才部、叒部、之部、帀部、出部、𣎵部、生部、乇部、𠂹部、𠌶部、華部、嵇部、稽部、巢部、桼部、束部、㯻部、口部、囗部、貝部、邑部、𨛜部等,内容宏富,非前20页所能尽。本次所见为《汉魏音》卷一全文及卷二开头部分,后续卷三、卷四内容待补。整体而言,本册为洪亮吉《汉魏音》的重要卷次,集中体现其“古之训诂即声音”的学术主张,博采汉魏旧注、以声求义,是研究清代音韵学、训诂学与《说文》学的重要文献。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叙文是理解全书宗旨的关键。洪亮吉开篇即指出“古之训诂即声音”,引《易·说卦》“乾,健也;坤,顺也”、《论语》“政者,正也”、《王制》“刑者,侀也;侀者,成也”等为例,说明“展转相训,不离初音”,汉儒言经“咸臻斯义”,下至刘熙《释名》、张揖《广雅》及魏晋声类字诂诸作“靡不皆然”,故“声音之理通而六经之恉得矣”。又论许慎《说文》“字各著声,览而易明,斯为至善”,其“读若”声近之言,与贾逵、严彭祖诂字之精、杜子春、郑玄说经之例,“义或不可同而音皆转相训”。洪亮吉进一步辨析“有定者文也,无定者声也”,即一字一声而读又有轻重缓急、古今风土之不同,如“台”之为“吾”,“吾”之又为“我”,“伊”之为“而”,“而”之复为“尔”;“旄”之读为“缪”,“闵”之读近“鸿”,则有急气缓气之分;“秦呼卷为委,齐呼卷为武”,则有齐人秦人之别。他批评“一以孙炎、沈约以后之音例之”,则“重读者不能轻,急读者不容缓”,导致“台伊递降既淆今古之声,委武随方又摈齐秦之语”;反语出而一字拘于一音,四声作而一音又拘于一韵,“声音之道有执而不通者焉”。因此,本书之作“盖欲为守汉魏诸儒训诂之学者设耳”,其断限“止于魏者,以反语之作始于孙炎,而古音之亡亦由于是,故以此为断焉”。叙文又考汉廷诸儒精研声训者“厥惟许君,而康成次之”,许慎之义均见《说文》,外有注《淮南王书》,今不传,惟道藏中《淮南鸿烈篇》二十八卷尚题“汉南阁祭酒许慎注”,然世所盛行者皆题高诱注,洪亮吉考许注有淆入诱注中者,并举例说明;又考郑玄注《易》《书》《诗》《三礼》及《易纬乾坤二凿度》等皆有音读,《汉书音义》所称“郑氏”盖康成居多,晋灼亦曰“北海人也”,其中亦有出于郑德者。洪亮吉以许、郑二家之说参校,指出异同,如许慎云“丰从豆象形”,而康成《仪礼·大射仪》注云“丰,其为字从豆,曲声”,洪亮吉谓“曲不成字,不当为声,康成盖误以象形之字为谐声也”;许慎云“枫从木,剋声”,而康成《考工记》注云“挚读如涅,从木,热省声”,洪亮吉谓“剋本可作声,不必从热省”;许慎云“裘,古文作求”,而康成《诗》笺云“裘当作求,声相近故也”,洪亮吉谓“裘求本一,不必改字”。据此数条,洪亮吉认为“许君之说为长”,并称许慎“生及东汉之初,亲从贾逵、卫宏等问受,其于西汉诸儒张敞、刘向、扬雄、郑兴等不啻亲承提命,其学既专,故其说独博而谛,又非他儒之所可及也”。最后说明编次体例:“仍从《说文》旧部,而以所无者附见于后;或《说文》所有而后复讹为他字者,则注云某字本某字,不移其部;若传讹已久,则亦各从其部,正附两列焉。其后儒以反语改汉人之音者,亦置不录,以非其旧也。”书成于乾隆四十九年长至日,“排比阙失,成于六旬,减贯前后,断为四卷”,付之梓,“庶几谐声故读复厥旧音,反语四声此为前导云尔”。
正文部分,卷一按《说文》部首排列,每条先列字头,次列汉魏人读若、音读,并注明出处。如“元”下引《淮南王书》卷四高诱注“元读常山人谓伯为穴之穴”;“丕”下引《尚书正义》称古文《尚书》“是有丕子之责于天”,郑玄注“丕读曰负”,又引《史记索隐》称古文《尚书》郑玄注;“帝”下引《周礼·瞽矇》“世奠系”注“故书奠或为帝”,杜子春云“帝读为定”;“示”下引《汉书·帝纪》“葬长陵已下”等。以下按部首逐字排列,涉及示部、玉部、艸部、小部、采部、牛部、犛部、告部、口部、凵部、吅部、哭部、走部、止部、癶部、步部、此部、正部、是部、辵部、彳部、廴部、㢟部、行部、齒部、牙部、足部、疋部、品部、龠部、冊部等,广引《说文》《方言》《尔雅》《释名》《广雅》《汉书》颜注、《史记》集解索隐、郑玄注、高诱注、韦昭注、服虔注、苏林注、如淳注、孟康注、应劭注等,每条注明某书某卷某注,体例严谨,是清代音韵训诂学的重要著作。卷二续列目部、眉部、自部、皕部、羽部、隹部、奞部、萑部、羊部、羴部、瞿部、雔部、鳥部、烏部、萑部、丯部、蓐部、艸部、幺部、叀部、玄部、予部、放部、𠬪部、歺部、死部、冎部、肉部、筋部、刀部、刃部、耒部、角部、竹部、箕部、丌部、左部、工部、㠭部、巫部、甘部、曰部、乃部、丂部、可部、兮部、号部、亏部、旨部、喜部、壴部、鼓部、豈部、豆部、豊部、丰部、虍部、虎部、虤部、皿部、凵部、去部、血部、丶部、丹部、青部、井部、皀部、鬯部、食部、亼部、會部、倉部、入部、缶部、矢部、高部、冂部、郭部、京部、亯部、㫗部、畗部、㐭部、嗇部、來部、麥部、夊部、舛部、韋部、弟部、夂部、久部、桀部、木部、東部、林部、才部、叒部、之部、帀部、出部、𣎵部、生部、乇部、𠂹部、𠌶部、華部、嵇部、稽部、巢部、桼部、束部、㯻部、口部、囗部、貝部、邑部、𨛜部等,内容宏富,非前20页所能尽。本次所见为《汉魏音》卷一全文及卷二开头部分,后续卷三、卷四内容待补。整体而言,本册为洪亮吉《汉魏音》的重要卷次,集中体现其“古之训诂即声音”的学术主张,博采汉魏旧注、以声求义,是研究清代音韵学、训诂学与《说文》学的重要文献。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清代音韵训诂学价值:本书以“古之训诂即声音”为宗旨,博采汉魏诸儒读若、音读,按《说文》部首排列,是研究汉代至魏代语音、训诂与《说文》学的重要资料。
2. 洪亮吉学术思想价值:叙文系统阐述其音韵学主张,批评孙炎、沈约以后反语四声对古音的束缚,主张恢复汉魏旧音,可供研究洪亮吉学术思想与清代音韵学。
3. 版本与文献价值:本书为清光绪三年至五年授经堂刊《授经堂遗集》第五十二册,可供考察《授经堂遗集》的编纂、刊刻与洪亮吉著作的流传情况。
2. 洪亮吉学术思想价值:叙文系统阐述其音韵学主张,批评孙炎、沈约以后反语四声对古音的束缚,主张恢复汉魏旧音,可供研究洪亮吉学术思想与清代音韵学。
3. 版本与文献价值:本书为清光绪三年至五年授经堂刊《授经堂遗集》第五十二册,可供考察《授经堂遗集》的编纂、刊刻与洪亮吉著作的流传情况。
公版依据
P0:本书刊本为清光绪三年至五年(1877—1879),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音韵学与训诂学研究者、清代小学与《说文》学研究者、洪亮吉学术研究者、古籍版本与别集研究者。
序文信息
卷首有《汉魏音叙》,署“阳湖洪亮吉学”,述音韵训诂之理及本书编纂缘起。
目录
前20页可见本册卷端及正文内容:
- 汉魏音叙
- 汉魏音卷一 阳湖洪亮吉学(按《说文》部首排列,含示部、玉部、艸部、小部、采部、牛部、口部、走部、止部、足部等)
- 汉魏音卷二 阳湖洪亮吉学(含目部、眉部、自部、羽部、羊部、鳥部、肉部、刀部、竹部、木部、邑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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