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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十三种三百四十六卷 第六十二 封面

十三经注疏十三种三百四十六卷 第六十二

OB20001242
作者孔颖达等注疏
生卒年574—648
出版社—
出版年1871
版本清同治十年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经部(上)
详细分类经部(上)·礼
是否公版是
页数105 页
容量30.7 MB
文件 MD5630da6ea6bd70336889b1e9086d46dc5

书籍简介

本书为《十三经注疏十三种三百四十六卷》第六十二册,唐孔颖达等注疏,清同治十年刊本。本次OCR所见前20页为《礼记注疏》卷三十二《丧服小记》篇内容,卷首题“禮記注疏卷三十二”“漢鄭氏注 唐陸德明音義 孔穎達疏”“喪服小記”,并见“乾隆四年校刊”“同治十年重刊”字样,可知此本承袭清乾隆四年武英殿校刊本而来,同治十年又加重刊。

从本次OCR可见内容看,卷三十二围绕《丧服小记》展开,经文与郑注、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合刻。篇中先论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笄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说明丧服中男女首服、括发、免、髽的差异及礼义。又论苴杖竹、削杖桐,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妇人爲夫与长子稽颡其馀则否,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庶子不祭祖、庶子不为长子斩、庶子不祭殇与无后,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礼不王不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爲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再期之丧三年、期之丧二年、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五月之丧二时、三月之丧一时,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等。注疏部分则围绕这些经文,引郑玄注、陆德明音义及孔颖达疏,对丧服制度、宗法制度、祭祀礼仪、男女之别、服制降杀等详加解释。如释“斩衰括发以麻”为亲始死去冠笄纚,小敛后投冠括发,以麻自项前交额上却绕紒;“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为母服轻至免可以布代麻;“男子免而妇人髽”辨男女首服之别及麻髽、布髽、露紒髽等形制;“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释上杀下杀旁杀及五服轻重之节;“别子为祖继别为宗”释诸侯庶子别为始祖、世长子继别为大宗、庶子长子和兄弟为小宗及五世迁宗之义;“庶子不祭祖”“庶子不为长子斩”“庶子不祭殇与无后”等条,皆围绕宗法尊祖敬宗、正体传重之义展开。注疏文字繁富,既有对经传文句的训释,也有对礼制名物、服制等级、宗法结构的考证,集中体现《礼记》注疏之学在汉唐至清代的发展面貌。

版本方面,本书为清同治十年刊本,属于晚清时期《十三经注疏》的汇刻系统。卷末可见“乾隆四年校刊”“同治十年重刊”等标识,说明此本承袭武英殿校刊本而来。本书将经、注、疏、音义合刻,便于读者循经读注、由注求疏、参音义以正读,是研读《礼记·丧服小记》及汉唐礼学、丧服制度之学的常用文本。本次所见虽仅前20页,且OCR文本存在表格重复与识读讹误,但仍可据以窥见《礼记注疏》卷三十二《丧服小记》的文本面貌及清代同治刊本的基本形态。本书对研究《礼记》学、古代丧服制度、宗法制度、汉唐注疏学及十三经文本流传均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孔颖达等注疏
574—648
孔颖达(574—648),字冲远,冀州衡水人,唐代经学家。隋大业初明经高第,入唐后历官国子博士、国子祭酒等,主持编纂《五经正义》,于《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左传》诸经注疏用力尤深,是唐代经学统一与义疏之学的代表人物。本书所收《礼记注疏》以汉郑玄注为基础,唐陆德明为之音义,孔颖达等为之疏,汇集汉唐礼学成果,是《十三经注疏》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十三经注疏》本《礼记注疏》卷三十二《丧服小记》,汇合郑玄注、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是研读《丧服小记》文本及汉唐礼学、丧服制度之学的综合性文本。
2. 注疏对斩衰括发、免髽、苴杖削杖、稽颡、宗法继别、庶子不祭、从服属从、禘祭、妇当丧而出等问题的阐释,可为中国古代丧服制度、宗法制度、礼制史及《礼记》诠释史研究提供具体例证。
3. 清同治十年重刊本承袭乾隆四年武英殿校刊本,版式整饬,卷末标识明确,对考察《十三经注疏》清代版本的刊刻源流与文本形态具有参考价值。

公版依据

本书为唐孔颖达等注疏,成书于唐代,在1911年(含)之前;本次所见为清同治十年(1871)刊本,亦在1911年之前。依据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经学、礼学、丧服制度史、宗法制度史、历史文献学与古籍整理研究者;《礼记》及《丧服小记》研究者;清代学术史、版本学研究者;具备一定古汉语与经学基础的高校文史专业师生。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本次OCR仅见《礼记注疏》卷三十二《丧服小记》前20页,未见全书总目。可见内容包括: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笄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苴杖竹削杖桐、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馀则否、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礼不王不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爲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等。完整目录及后续内容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