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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十三种三百四十六卷 第六十六 封面

十三经注疏十三种三百四十六卷 第六十六

OB20001226
作者(汉)郑玄注;(唐)陆德明音义;(唐)孔颖达疏
作者时代汉
生卒年127—200
出版社—
出版年1871
版本清同治十年重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经部(上)
详细分类经部·礼类(礼记)
是否公版是
页数86 页
容量25.0 MB
文件 MD5503c7650e5fb7238de57aaa2004cb3b9

书籍简介

本册为《十三经注疏十三种三百四十六卷》第六十六册,清同治十年重刊本,前20页OCR所见为《礼记注疏》卷四十五《丧大记》。卷端题“汉郑氏注、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版心有“乾隆四年校刊”“同治十年重刊”字样。正文围绕《丧大记》展开,详述大敛布绞、陈衣、小敛大敛祭服不倒、左衽结绞不纽、君大夫士居庐、既葬柱楣涂庐、君既葬王政入于国、既练居垩室、既祥黝垩、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等丧礼制度。注疏引《士丧礼》《杂记》《檀弓》《曾子问》等,辨二衾、绞紟、夷衾、冒制、缀旁、质杀、陈衣不诎、非列采不入、絺綌紵不入、敛者袒迁尸者袭、大胥众胥、君锦冒黼杀、大夫玄冒黼杀、士缁冒赪杀等名物度数;又释君吊大夫士、夫人吊大夫士、君于大夫疾三问之在殡三往焉、士疾壹问之在殡壹往焉等恩礼差等。疏文兼引皇氏、熊氏、庾氏、贺氏、卢氏诸家,考辨礼制异同。该本属《十三经注疏》系统,汇经、注、疏、音义于一体,版式、行款、版心题记保留清代经疏合刻面貌。OCR表格存在大量重复、错行与残损,部分文字不可通读,但卷端、经文、郑注、孔疏及版心信息尚可辨识。对《礼记·丧大记》文本校勘、郑注孔疏研究、丧葬礼制史及清代经学文献整理均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汉)郑玄注;(唐)陆德明音义;(唐)孔颖达疏
127—200
郑玄(127—200),东汉经学家,字康成,北海高密人,遍注群经,为《礼记》作注,集汉儒礼学之大成,影响深远。陆德明(约550—630),唐代经学家、音韵学家,名元朗,苏州吴人,撰《经典释文》,为群经及《老》《庄》作音义,所录汉魏六朝音切保存大量旧读。孔颖达(574—648),唐代经学家,字冲远,冀州衡水人,奉敕主持编纂《五经正义》,其中《礼记正义》为郑注作疏,疏解详博,为《礼记》学重要文本。

学术价值

1. 本册为《礼记注疏》卷四十五《丧大记》,汇经、郑玄注、孔颖达疏、陆德明音义于一体,是研究《礼记》丧礼文本与汉唐注疏的重要资料。
2. 所见大敛布绞、陈衣、冒制、夷衾、冯尸、居庐、垩室、祥禫、君吊大夫士等条,涉及丧葬礼制、名物度数、恩礼差等,可供礼制史、经学史与文献学研究参考。
3. 本册为清同治十年重刊乾隆四年校刊本,版心题记、行款及注疏排列保存清代《十三经注疏》刊刻面貌,对版本鉴定与经疏流传研究有一定文献价值。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同治十年(1871)重刊本,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查作者生卒年。

适用领域

经学与礼学研究者和爱好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工作者、丧葬礼制与民俗研究者、传统文化读者。

序文信息

本次OCR未见序文

目录

OCR所见内容包括: - 礼记注疏卷四十五 丧大记 - 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紟一衾 - 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 - 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 - 士陈衣于序东二十称西领南上 - 小敛之衣祭服不倒 - 君无襚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 - 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 - 大敛君大夫士祭服无筭 - 袍必有表不禅衣必有裳谓之一称 - 凡陈衣者实之箧取衣者亦以箧升降者自西阶 - 凡陈衣不诎非列采不入絺綌紵不入 - 凡敛者袒迁尸者袭 - 君之丧大胥是敛众胥佐之 - 大夫之丧大胥侍之众胥是敛 - 士之丧胥为侍士是敛 - 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结绞不纽 - 敛者既敛必哭 - 凡敛者六人 - 君锦冒黼杀缀旁七 - 大夫玄冒黼杀缀旁五 - 士缁冒赪杀缀旁三 - 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 - 自小敛以往用夷衾 - 君将大敛子弁绖即位于序端 - 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紟衾衣君至主人迎 - 士之丧将大敛君不在其余礼犹大夫也 - 铺绞紟踊铺衾踊铺衣踊迁尸踊敛衣踊敛衾踊敛绞紟踊 - 君抚大夫抚内命妇 - 大夫抚室老抚姪娣 - 君大夫冯父母妻长子不冯庶子 - 士冯父母妻长子庶子 - 庶子有子则父母不冯其尸 - 凡冯尸者父母先妻子后 - 君于臣抚之 - 父母于子执之 - 子于父母冯之 - 妇于舅姑奉之 - 舅姑于妇抚之 - 妻于夫拘之 - 夫于妻于昆弟执之 - 冯尸不当君所 - 凡冯尸兴必踊 - 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苫枕由非丧事不言 - 君为庐宫之大夫士襢之 - 既葬柱楣涂庐不于显者 - 君大夫士皆宫之 - 凡非适子者自未葬以于隐者为庐 - 既葬与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国事 - 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 君既葬王政入于国既卒哭而服王事 - 大夫士既葬公政入于家既卒哭弁绖带金革之事无辟也 - 既练居垩室不与人居君谋国政大夫士谋家事 - 既祥黝垩 - 祥而外无哭者禫而内无哭者乐作矣故也 - 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 - 期居庐终丧不御于内者父在为母为妻 - 齐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于内 - 妇人不居庐不寝苫 - 丧父母既练而归期九月者既葬而归 - 公之丧大夫俟练士卒哭而归 - 大夫士父母之丧既练而归朔月忌日则归哭于宗室 - 诸父兄弟之丧既卒哭而归 - 父不次于子兄不次于弟 - 君于大夫世妇大敛焉为之赐则小敛焉 - 于外命妇既加盖而君至 - 于士既殡而往为之赐大敛焉 - 夫人于世妇大敛焉为之赐小敛焉 - 于诸妻为之赐大敛焉 - 于大夫外命妇既殡而往 - 大夫士既殡而君往焉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礼俟于门外 - 君吊则复殡服 - 夫人吊于大夫士主人出迎于门外 后续目录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