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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左补义五十卷 首二卷 第一册 封面

读左补义五十卷 首二卷 第一册

OB20001093
作者姜炳璋辑
出版社—
出版年1904
版本清光绪三十年浙宁汲便斋重修刊本
时期明清
大类经部(上)
详细分类经部·春秋类
是否公版是
页数83 页
容量32.4 MB
文件 MD57b724d87a6102d270ae979acde2baccf

书籍简介

本书为清代四明姜炳璋所辑《读左补义》五十卷首二卷,本册为第一册,清光绪三十年浙宁汲便斋重修刊本。封面题“讀左補義”“四明姜白巖輯”“光緒甲辰年重修”“浙甯汲便齋藏板”。卷首收录钱维城序、张嗣益序、长洲岁梦序及《读左补义序》一篇,次列目录、刻《读左补义》例言、参校姓氏等。

据钱维城序,姜氏以为《春秋》为圣人治世之书,左氏传能备其事而可循以求圣人笔削之迹;左氏之言虽有夸失实者,然当思其所以言而推见其不言之意。序称姜氏“通其言并通其所不言”,于言在此而意在彼、言如此而意不如此者,皆深思而得其故,要以是非不谬于圣人为宗。张嗣益序称《春秋》史而经,《左传》史而翼经,左氏非一家之学,上自天文下及地理,中合礼乐兵刑阴阳声律巫医卜祝之流,胥综核而条贯之,而要领在发明经义;姜书详考两汉以后历代诸家之说,搜罗富、研练精、折衷当,多畅前人所欲言而发前人所未发,得“以史翼经”之义。长洲岁梦序称姜氏以为圣经无例,左氏之言例从旧史氏,杜氏舍其义而专言例,致是非或谬于圣人,非左氏传经之义;其书因传以释经,援经以立义,发其微于博记之中,会其神于文字之外。卷首《读左补义序》又详论《春秋》无例、左氏亦无例,谓传之例皆史氏旧例,非左氏自定之例,并举“来告则书”“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等文,说明例受于史官;又分史官之例有五:旧典礼经、东迁后列国相沿之例、鲁史自相传受之例、霸国更定之例、鲁君臣私意自定之例,而杜氏谓凡例皆周公礼经、变例皆圣人新意则谬。此序实为全书纲领。

例言称:此书用杜预注者十之六七,杜解精确处一字一珠,后人更张百变终不可易;杜所阙略,采孔颖达疏及诸说,或称某氏或称某书,己说以“按”字别之;春秋无例,左氏之例原非释经,凡杜氏云“见某例”者删之;地名水道一遵《皇舆表》,便人易晓;引用吕东莱、赵东山、陈止斋诸说,并称陈氏曰者采止斋之说。目录列卷首例言、纲领上下,卷一至卷五十按隐、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哀十二公编次;本册所见为卷首及卷一隐公元年至四年部分。正文片段论王朝卿大夫称字称名、诸侯不生名、世子称名、母弟称弟、王世子不名等书法义例,可见其书于《春秋》书法、礼制、氏族、邦交多所考辨。

本书为清光绪三十年刊本,卷首序跋、目录、例言、参校姓氏及正文并存,可为了解清代《春秋》左传学的义疏体例、治学方法和光绪间刊刻面貌提供直接文本。本次仅见前20页,卷首及卷一后续内容、其他卷次及完整序跋、刊刻者信息尚待核补。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姜炳璋辑
姜炳璋,字白岩,四明(今浙江宁波)人,清代学者。本书封面题“四明姜白巖輯”,卷首钱维城序称“姜子白巖”,张嗣益序称“姜君白巖先生”,可知其字白岩。其生卒年、仕履及著述情况,OCR未载,待考。从本书例言、目录及正文看,姜氏长期研治《春秋》《左传》,主张《春秋》无例,左氏之例皆史氏旧例,杜预舍义专言例致是非或谬于圣人,故因传释经、援经立义,成《读左补义》五十卷首二卷。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清代学者姜炳璋所辑《读左补义》第一册,卷首保存钱维城、张嗣益、长洲岁梦等序及《读左补义序》、例言、目录、参校姓氏,较完整地反映全书宗旨、编纂体例和成书经过,对研究清代《春秋》左传学具有参考价值。
2. 全书主张《春秋》无例,左氏之例皆史氏旧例,杜预舍义专言例致是非或谬于圣人,故因传释经、援经立义,补杜注孔疏所未备;这一“春秋无例”说及对杜预释例的批评,可为了解清代《春秋》学中义理与考据之争提供直接材料。
3. 例言称用杜注十之六七,采孔疏及诸说,己说以“按”字别之,地名水道一遵《皇舆表》,可见其折衷汉宋、博采众说的治学方法;卷首参校姓氏列纪昀、朱筠、范家相等多人,亦保存了乾隆时期学术交游资料。
4. 本册为清光绪三十年浙宁汲便斋重修刊本,封面题署、版式及钤印可用于《读左补义》版本流传和清代刊刻研究。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清光绪三十年(1904)刊本,成书或刊刻年代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春秋》左传学、经学史、礼制史、清代学术史、历史文献学、古籍整理与出版研究者;对姜炳璋《读左补义》及清代《春秋》学“无例”说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卷首有钱维城序、张嗣益序、长洲岁梦序,又有《读左补义序》一篇(未署名);序中称姜氏字白岩,四明人。

目录

OCR所见目录如下(个别字据文义校正): - 卷之首:例言、纲领上、纲领下。 - 卷之一:隐公一,元年至四年。 - 卷之二:隐公二,五年至十一年。 - 卷之三:桓公一,元年至七年。 - 卷之四:桓公二,八年至十八年。 - 卷之五:庄公一,元年至十六年。 - 卷之六:庄公二,十七年至三十二年。 - 卷之七:闵公,元年至二年。 - 卷之八:僖公一,元年至七年。 - 卷之九:僖公二,八年至十五年。 - 卷之十:僖公三,十六年至二十二年。 - 卷之十一:僖公四,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 - 卷之十二:僖公五,二十六年至二十八年。 - 卷之十三:僖公六,二十九年至三十三年。 - 卷之十四:文公一,元年至六年。 - 卷之十五:文公二,七年至十三年。 - 卷之十六:文公三,十四年至十八年。 - 卷之十七:宣公一,元年至七年。 - 卷之十八:宣公二,八年至十二年。 - 卷之十九:宣公三,十三年至十八年。 - 卷之二十:成公一,元年至三年。 - 卷之二十一:成公二,四年至十年。 - 卷之二十二:成公三,十一年至十五年。 - 卷之二十三:成公四,十六年至十八年。 - 卷之二十四:襄公一,元年至六年。 - 卷之二十五:襄公二,七年至十年。 - 卷之二十六:襄公三,十一年至十四年。 - 卷之二十七:襄公四,十五年至二十年。 - 卷之二十八:襄公五,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 - 卷之二十九:襄公六,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 - 卷之三十:襄公七,二十六年至二十七年。 - 卷之三十一:襄公八,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 - 卷之三十二:襄公九,三十年至三十一年。 - 卷之三十三:昭公一,元年。 - 卷之三十四:昭公二,二年至三年。 - 卷之三十五:昭公三,四年至五年。 - 卷之三十六:昭公四,六年至七年。 - 卷之三十七:昭公五,八年至十一年。 - 卷之三十八:昭公六,十二年至十三年。 - 卷之三十九:昭公七,十四年至十七年。 - 卷之四十:昭公八,十八年至二十年。 - 卷之四十一:昭公九,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 - 卷之四十二:昭公十,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 - 卷之四十三:昭公十一,二十七年至三十二年。 - 卷之四十四:定公一,元年至四年。 - 卷之四十五:定公二,五年至八年。 - 卷之四十六:定公三,九年至十五年。 - 卷之四十七:哀公一,元年至六年。 - 卷之四十八:哀公二,七年至十二年。 - 卷之四十九:哀公三,十三年至十六年。 - 卷之五十:哀公四,十七年至二十七年。 - 本册所见为卷首及卷一隐公元年至四年部分,后续内容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