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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录真西山文章正宗三十卷 第三册 卷第三

OB18000899
作者真德秀
生卒年1178—1235
出版社—
出版年南宋(具体刊年不详)
版本不详(前20页未见牌记/刊记)
时期先秦至元
大类集部
详细分类集部·总集
是否公版是
页数41 页
容量126.4 MB
文件 MD5bc3321a8536d360c98c82bf78b694c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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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册为《集录真西山文章正宗》卷第三,属“辞命”类。卷首题“集錄眞西山文章正宗卷第三”,其前有“安政三年三月十日石禾信道讀”一行,为后人阅读题记。本卷选录汉高祖、汉文帝时期诏令、告谕、书策等,正文附双行小注,解释字词、制度、史事,并时有按语评点,体现真德秀论文重辞令、简严与实意的编纂宗旨。

所收汉高祖部分,首列《高祖入关告谕》。汉元年十一月,高祖召诸县豪杰,告以“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耦语者弃市”,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按语称此告谕“财百餘言而暴秦之弊爲之一洗,所謂若時雨降民大悅者也”。次列《为义帝发丧告诸侯》,二年三月,三老董公遮说汉王,汉王曰“善”,于是为义帝发丧,兵皆缟素,悉发关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汉以下,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按语谓此犹有左氏辞命遗意。其后又有《祠祭诏》《赦天下令》《令诸吏善遇高爵诏》《尊太公曰太上皇诏》《狱谳诏》《定口赋诏》《求贤诏》等。如《求贤诏》称“王者莫高於周文,伯者莫高於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又言“賢士大夫有肯從我游者,吾能尊顯之”,并详列颁行次第。《令诸吏善遇高爵诏》责吏不先与高爵田宅,令“善遇高爵,稱吾意”,廉问不如诏者以重论之。《尊太公曰太上皇诏》述父子至亲、父有天下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尊太公为太上皇。

文帝部分收录《议犯法相坐诏》《答有司请建太子诏》《议振贷及养老诏》《赐尉佗书》《令列侯之国诏》《日食诏》《除诽谤法诏》《劝农诏》《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诏》《除肉刑诏》《增祀无祈诏》《问贤良文学策》《答晁错玺书》《议佐百姓诏》《遗匈奴书》《与匈奴和亲诏》《遗诏》等。其中《议犯法相坐诏》反对无罪父母妻子同产坐罪,谓“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除肉刑诏》因缇萦上书而除肉刑,谓“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除诽谤法诏》除诽谤訞言之罪,以通治道而来谏;《劝农诏》强调“农天下之大本”,赐田租之半;《遗匈奴书》《与匈奴和亲诏》则见文帝御夷狄之道,按语称“此書皆大哉王者之言,非後世所及也”;《遗诏》主张薄葬短丧,谓“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按语又评文帝诏令多出实意,故山东老癃扶杖听诏,愿见德化之成。全卷保存汉初诏令书策选本与南宋注评,对研究汉代诏令文体、政治思想、法律、边防及《文章正宗》“辞命”类选文标准均有参考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真德秀
1178—1235
真德秀(1178—1235),字希元,号西山,世称西山先生,建宁府浦城(今福建浦城)人。南宋理学家、文学家。庆元五年进士,官至参知政事,谥文忠。学宗朱熹,论文主张明义理、切世用。编有《文章正宗》等。本书即题“集录真西山文章正宗”,为其编选之文章总集。

学术价值

1. 保存汉高祖、汉文帝诏令书策的选本与南宋注评,可供汉代诏令文体、政治思想、法律、边防与养老制度研究参考。
2. 正文双行注及按语评点,体现真德秀《文章正宗》“辞命”类选文重简严、实意与辞令的宗旨,有助于考察南宋文章学。
3. 卷首“安政三年三月十日石禾信道讀”题记,可资考察该书在日本的流传与阅读情况。

公版依据

本书成书于南宋,成书年远在1911年之前。按P0规则,成书年或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为“是”,无需再查作者生卒年。

适合人群

汉代史、古代文体、文章学、古籍整理研究者,以及《文章正宗》与古代诏令书策爱好者。

序文信息

无

目录

卷第三 辞命 高祖入关告谕 为义帝发丧告诸侯 祠祭诏 赦天下令 令诸吏善遇高爵诏 尊太公曰太上皇诏 狱谳诏 定口赋诏 求贤诏 文帝议犯法相坐诏 答有司请建太子诏 议振贷及养老诏 赐尉佗书 令列侯之国诏 日食诏 除诽谤法诏 劝农诏 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诏 除肉刑诏 增祀无祈诏 问贤良文学策 答晁错玺书 议佐百姓诏 遗匈奴书 与匈奴和亲诏 遗诏 (后续内容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