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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第五册
大智度论第五册
| OB | 17001230 |
|---|---|
| 作者 | 龙树菩萨造;鸠摩罗什译 |
| 生卒年 | 150—250 |
| 出版社 | — |
| 出版年 | 未详(刊本) |
| 版本 | 刊本 |
| 时期 | 先秦至元 |
| 大类 | 子部(杂纂) |
| 详细分类 | 子部·杂纂(释道) |
| 是否公版 | 是 |
| 页数 | 67 页 |
| 容量 | 37.7 MB |
| 文件 MD5 | 197ae06fc8533a5b0fca4fb530390310 |
书籍简介
本书题《大智度论第五册》,龙树菩萨造,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刊本。本次OCR仅提取前20页,所见内容为《大智度论》卷第四十一至卷第四十三部分,包括卷第四十一“释三假品第七”、卷第四十二“释集散品第九”、卷第四十三“释集散品第九之余”及“释行相品第十”等品,尚未见全书百卷完整面貌,故以下介绍以所见卷品内容及全书性质为主。
从OCR可见,卷第四十一“释三假品第七”以佛告慧命须菩提“汝当教诸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开篇,须菩提言“我等不见是法名菩萨,云何教字名为般若波罗蜜”,论中反复申明菩萨、菩萨字、般若波罗蜜皆“和合故有”“但以世间名字故说”“不生不灭”“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并以头、肩、臂、脊、肋、胫、膊、脚等和合名身,草木枝叶茎节和合名树,过去诸佛名字和合,梦、响、影、幻、炎、化等十喻为譬,阐发“名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三假之义。论中又释佛何以命须菩提说般若,谓佛威德尊重、众心生疑,故命须菩提承佛威神力说;须菩提言“一切声闻所说所知皆是佛力”,譬如传语人。卷第四十二“释集散品第九”载须菩提白佛言“我不觉不得是菩萨行般若波罗蜜,当为谁说般若波罗蜜”,论中释“集散不可得”,谓诸法生时无来处、灭时无去处,如幻化诳眼,名字无所有故不住亦不不住。卷第四十三续释集散品,并载“释行相品第十”,论无方便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若行色为行相,乃至行十八不共法为行相,皆是取相著法;有方便菩萨则不行色受想行识,不行色相、常无常、苦乐、我无我、空无相无作、离寂灭等,以色空故非色,离空无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OCR中还可见卷末“大智度论卷第四十一校譌”“音释”及卷第四十二、四十三题署,保留了大智度论卷次、品第及校勘音释的刻本面貌。
版本方面,本书为刊本,具体刊刻年代、刊刻者及牌记OCR未载。本次OCR所见为前20页,尚无完整序跋、目录及全书总目信息。整体而言,本册内容集中呈现《大智度论》对般若波罗蜜、菩萨名字、三假、十八空、集散不可得、行相与无方便等核心义理的论释,是研究龙树中观学说、鸠摩罗什译经及汉传佛教般若思想的重要文献。
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从OCR可见,卷第四十一“释三假品第七”以佛告慧命须菩提“汝当教诸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开篇,须菩提言“我等不见是法名菩萨,云何教字名为般若波罗蜜”,论中反复申明菩萨、菩萨字、般若波罗蜜皆“和合故有”“但以世间名字故说”“不生不灭”“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并以头、肩、臂、脊、肋、胫、膊、脚等和合名身,草木枝叶茎节和合名树,过去诸佛名字和合,梦、响、影、幻、炎、化等十喻为譬,阐发“名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三假之义。论中又释佛何以命须菩提说般若,谓佛威德尊重、众心生疑,故命须菩提承佛威神力说;须菩提言“一切声闻所说所知皆是佛力”,譬如传语人。卷第四十二“释集散品第九”载须菩提白佛言“我不觉不得是菩萨行般若波罗蜜,当为谁说般若波罗蜜”,论中释“集散不可得”,谓诸法生时无来处、灭时无去处,如幻化诳眼,名字无所有故不住亦不不住。卷第四十三续释集散品,并载“释行相品第十”,论无方便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若行色为行相,乃至行十八不共法为行相,皆是取相著法;有方便菩萨则不行色受想行识,不行色相、常无常、苦乐、我无我、空无相无作、离寂灭等,以色空故非色,离空无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OCR中还可见卷末“大智度论卷第四十一校譌”“音释”及卷第四十二、四十三题署,保留了大智度论卷次、品第及校勘音释的刻本面貌。
版本方面,本书为刊本,具体刊刻年代、刊刻者及牌记OCR未载。本次OCR所见为前20页,尚无完整序跋、目录及全书总目信息。整体而言,本册内容集中呈现《大智度论》对般若波罗蜜、菩萨名字、三假、十八空、集散不可得、行相与无方便等核心义理的论释,是研究龙树中观学说、鸠摩罗什译经及汉传佛教般若思想的重要文献。
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龙树菩萨所造、鸠摩罗什汉译的佛教论典,OCR所见卷四十一至四十三集中论释般若波罗蜜、菩萨名字、三假、十八空、集散不可得、行相与无方便等义理,是研究中观学派般若思想与汉传佛教义学的重要文献。
2. 论中广引《摩诃般若波罗蜜经》经文并逐层解释,保存了早期般若经论对“名字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等概念的详细辨析,对研究佛教名相学说与经典诠释方法具有参考价值。
3. 本书为刊本,OCR可见卷末校譌、音释及卷次题署,可供考察《大智度论》刻本形态、卷次分合与文字校勘。
2. 论中广引《摩诃般若波罗蜜经》经文并逐层解释,保存了早期般若经论对“名字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等概念的详细辨析,对研究佛教名相学说与经典诠释方法具有参考价值。
3. 本书为刊本,OCR可见卷末校譌、音释及卷次题署,可供考察《大智度论》刻本形态、卷次分合与文字校勘。
公版依据
本书为古印度龙树菩萨所造,成书远在1911年(含)之前,依据P0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生卒年。
适用领域
佛学研究者、佛教经典与中观学说研究者、中国佛教史与译经史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目录工作者,以及关注般若思想与龙树论典的读者。
序文信息
OCR未见序文
目录
OCR所见为《大智度论》卷第四十一至卷第四十三部分,包括:卷第四十一“释三假品第七”;卷第四十二“释集散品第九”;卷第四十三“释集散品第九之余”“释行相品第十”。以上仅为前20页所见部分,非全书完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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