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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五笔

OB17001086
作者洪迈
作者时代宋
生卒年1123—1202
出版社—
出版年1522
版本明嘉靖间刊钞配本
时期先秦至元
大类子部(杂纂)
详细分类子部·杂纂
是否公版是
页数886 页
容量142.7 MB
文件 MD5786c8ab68550d92e86f99708fd51e5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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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容斋五笔》为南宋洪迈所撰《容斋随笔》五集的末集,与《随笔》《续笔》《三笔》《四笔》合称《容斋随笔五集》。本次所见为明嘉靖间刊钞配本前20页,正文卷端题“容斋续笔卷第六十五则”,与文件名所称“容斋五笔”不同,当系刊钞配本中此册实为《续笔》卷六之内容,或配补时卷次题签有所参差,具体待核。本册所收为札记十五则,内容涉及史事考辨、人物评论、典故名物、制度沿革等。首则《严武不杀杜甫》,针对《新唐书·严武传》所载严武“欲杀甫数矣”及李白《蜀道难》为房琯、杜甫危之之说,洪迈据杜甫集中为武所作诗几三十篇、送其还朝、喜其再镇、哭其归榇诸作,论证杜甫对严武眷眷如此,必无欲杀之怨,并斥“好事者但以武诗有‘莫倚兼题鹦鹉赋’之句,故用证前说,引黄祖杀祢衡为喻,殆是痴人面前不得说梦也”,体现其据本集诗文以辨史传小说之诬的考据方法。《王嘉荐孔光》一则,记汉王嘉为丞相以忠谏忤哀帝,事下将军朝者,孔光等劾嘉迷国罔上不道,请与廷尉杂治;嘉对吏自言不能进贤退不肖,吏问主名,嘉曰“贤故丞相孔光不能进”;嘉死后上览其对,思嘉言,复以光为丞相。洪迈按语指出嘉之就狱由光逢君之恶,而嘉死尚称光贤,“殆用忠直陨命名章一时,然亦可谓不知人矣”,并斥光“邪佞鬼所唾也,奴事董贤,协媚王莽,为汉蟊蜮,尚得为贤也哉”,议论峻切。《朱温三事》一则,列举朱全忠虽盗贼凶悖而亦有不能违义理者三事:刘仁恭子守文守沧州,全忠攻之,守文以父子大义拒降,全忠愜其辞直而缓攻,还师焚营、沉舟中资粮,守文遗书乞余粮以救城中数万口,全忠为之留数囷,沧人赖以济;及篡唐后,苏循及其子楷自谓有功于梁当不次擢用,全忠薄其为人,以其为唐鸱枭卖国求利,勒循致仕、斥楷归田里;宋州节度使进瑞麦,全忠不怿曰“宋州今年水灾,百姓不足,何用此为”,遣中使诘责县令除名。洪迈谓此三事在他人为不足道,于全忠则“为可书矣”,体现其“憎而知其善”的史评态度。《作文字》一则,考晋宋以来受谢作碑志之风至唐始盛,历举李邕鬻文获财、杜甫赠诗、韩愈撰《平淮西碑》受韩宏绢五百匹、刘义持愈金去、刘禹锡祭愈文、皇甫湜为裴度作福先寺碑怒赠薄而度酬绢九千匹、萧俛辞撰王士真碑、韦贯之拒裴均之子万缣求铭、白居易修香山寺记以元稹墓志谢文施寺、柳玭拒顾彦晖德政碑润笔等事,并及本朝苏轼未尝铭墓、独铭五人皆盛德,曾子开作彭器资铭而却其子金带缣帛等,反映洪迈对碑志润笔与文德关系的关注。《汉举贤良》一则,记汉武帝建元元年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时对者百余人,帝独善庄助对,擢为中大夫;后六年元光元年复诏举贤良,董仲舒等出焉,并引《资治通鉴》相关记载。其余诸则亦多类此,或考史传异同,或评人物得失,或记典章制度,或述诗文故实,皆据事立论,考辨精审,语言简练,体现《容斋随笔》系列“考订精详、兼载见闻”的笔记特点。本书虽仅见前20页,然所收诸则已可见洪迈熟于史事、长于考据、勇于议论的学术风貌;明嘉靖间刊钞配本保存正文卷次题识与钤印面貌,对考察《容斋随笔五集》的版本流传、刊钞配补形态及明代刻书风貌具有版本学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洪迈
1123—1202
洪迈,南宋鄱阳人,洪皓第三子,字景卢,号容斋。据通行记载,绍兴十五年(1145)博学宏词科进士,历官知赣州、婺州,迁起居舍人、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拜翰林学士,进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以端明殿学士致仕,卒谥文敏。洪迈博极群书,尤熟于典故,著有《容斋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七十四卷,又纂《夷坚志》《万首唐人绝句》等。《容斋随笔》五集为其积数十年读书心得札记而成,考订经史、辨析名物、评论人物、杂记见闻,向为后世所重。生卒年据通行记载为1123—1202,OCR未载,谨注参考。

学术价值

1. 《容斋随笔》五集为南宋洪迈积数十年读书心得所成的笔记杂著,内容博涉经史考辨、名物典故、人物评论与见闻杂记,是研究宋代学术笔记、考据学与士人知识世界的重要文献。
2. 本次所见诸则如《严武不杀杜甫》据杜甫本集辨《新唐书》及小说之诬,《王嘉荐孔光》评孔光邪佞而王嘉不知人,《朱温三事》论“憎而知其善”的史评方法,《作文字》考唐代碑志润笔之风,均体现洪迈精于考据、长于议论的学术特点,对经史研究与文学批评具有参考价值。
3. 明嘉靖间刊钞配本保存正文卷次题识“容斋续笔卷第六十五则”及钤印面貌,对考察《容斋随笔五集》的版本源流、刊本与钞本的配补关系及明代刻书形态具有版本学价值。
4. 本书所收史料与考辨涉及汉唐人物、制度、诗文故实,可补正史与文集研究之参考,亦可供古籍整理与校勘之用。

公版依据

P0:本书为南宋洪迈所撰,成书于南宋,远在1911年之前;本次所见为明嘉靖间刊钞配本,刊刻及配钞时间亦在1911年之前。按手册P0规则,直接判“是”,无需再查作者生卒年。

适用领域

宋代学术史、笔记文学、考据学与文献学研究者,古籍整理与版本学工作者,以及关注《容斋随笔》系列与传统文化知识的爱好者。

序文信息

本次所见前20页未见序文,正文卷端题“容斋续笔卷第六十五则”。

目录

本次所见为正文卷第六十五则,篇目如下:  严武不杀杜甫  王嘉荐孔光  朱温三事  作文字  汉举贤良 (以上为本次所见篇目,完整目录及卷次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