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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六十卷 新集至治条例
书籍简介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六十卷 新集至治条例》为元代官修典章制度汇编,清光绪三十四年刊本。卷首可见“大元圣政国朝典章纲目”及“大德七年中书省劄节文”,其中载江西奉使宣抚呈请将中统以至今日所定格例编集成书、颁行天下,并令监察御史及各道提刑按察司体究成否,使官吏有所持循、政令不至废弛。卷首又有“庚申至日松里小隐吴城记”,称“是编自元世祖起至英宗止,分圣政一门,吏户礼兵刑工六门,而一门之中又分列若干条,以类编次,多元史所未备者,五朝典章可谓详悉无遗矣”,并指出“每條名目與總目多未相符,工部一門僅存造作一條,餘俱散佚,蓋鈔本流傳厯年乆遠,殘闕失次不亦宜乎”。前20页所见主要为纲目、诏令及圣政、朝纲、台纲、吏部等门类的目录与部分条目。目录列诏令卷之一,收世祖皇帝登宝位诏、建国都诏、行蒙古字、立后建储、安民、上尊号诏、中统建元诏、至元改元诏、建国号诏、兴师征南诏、颁授时历、颁至元钞诏等;圣政卷之一列振朝纲、肃台纲、举贤才、守法令、求直言等目,圣政卷之二列兴学校、重民籍、厚风俗、劝农桑、安黎庶、恤站赤、止贡献、均赋役、旌节孝、减私租、息徭役、复租税、薄税敛、救灾荒、简词讼、贷逋欠、惠鳏寡、赐老者、赈饥贫、恤流民、崇祭祀、理冤滞等目;朝纲卷之一列明政刑、霈恩宥、政纪、奏事经由中书省、外省不许泛滥咨禀、省部纪纲、省部减繁格例、减繁新例、庶务等;台纲卷之一列内台、设立宪台格例、体察人员勾当、台察咨禀等事、监察则管体察、监察合行事体、整治台纲、行台、行台体察等例、立行御史台官等;台纲卷之二列体察、察司体察等例、禁治察司等例、察司合察体例、改立廉访司、廉访司合行条例、体察行省官吏、体察使臣要肚皮、有司休寻廉访司事、戒饬司官整治勾当、整治廉访司、宣谕宪司事理、体察追问、体覆、按治、监察巡按照刷、察司巡按事理、廉访司巡按月日、分巡须要遍历、巡按一就审囚、照刷、照刷抹子、省部赴台刷卷、刷卷须见首尾、追照文卷三日发还、台官不刷卷、行省令史稽迟监察就断、稽迟罚俸不须问审、违错轻的罚俸重要罪过、指卷照刷等;吏部卷之一至卷五列官制、职制、告叙、听除、授除、守阙、赴任、不赴任官员罪例、承荫、儤使、当质、月日、流官、军官、投下、教官、医官、阴阳官、仓库官、局院官、场务官、站官、首领官、捕盗官等目。书中保存元代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制度的大量条目,对研究元代政治、法律、行政、经济、社会及文书制度具有重要史料价值。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作者简介
机构简介
本书为元代官修政书,编纂主体涉及中书省、御史台等官署。大德七年中书省劄节文提到,先据御史台呈请,将中统建元至今圣旨条画及朝廷已行格例置簿编写、检举体究,以便官吏持循。机构所在地及成立年份待查。
学术价值
1. 本书为元代典章制度的系统汇编,前20页所见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及吏部诸门目录,保存了中统至元代中期大量圣旨条画、格例与官府事例,可补《元史》之未备。
2. 卷首大德七年中书省劄节文及吴城记,对考察《元典章》的编纂缘起、体例分门、钞本流传与残阙情况具有直接史料价值。
3. 清光绪三十四年刊本为《元典章》流传版本之一,对研究该书版本系统、清代刊刻形态及元代政书文献的整理利用亦有参考意义。
2. 卷首大德七年中书省劄节文及吴城记,对考察《元典章》的编纂缘起、体例分门、钞本流传与残阙情况具有直接史料价值。
3. 清光绪三十四年刊本为《元典章》流传版本之一,对研究该书版本系统、清代刊刻形态及元代政书文献的整理利用亦有参考意义。
公版依据
P0:本书成书于元代,在1911年(含)之前,按手册规则直接判定为“是”,无需再查作者卒年。
适用领域
元史、中国古代法制史、政治制度史、文书档案史研究者,以及关注元代典章制度与政书文献的读者。
序文信息
卷首有“庚申至日松里小隐吴城记”,述是编自元世祖起至英宗止,分圣政一门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门,工部仅存造作一条,余俱散佚,系钞本流传残阙失次
目录
本次OCR所见纲目及目录主要包括:
- 诏令卷之一:世祖皇帝登宝位诏、建国都诏、行蒙古字、立后建储、安民、上尊号诏、中统建元诏、至元改元诏、建国号诏、兴师征南诏、颁授时历、颁至元钞诏等。
- 圣政卷之一:振朝纲、肃台纲、举贤才、守法令、求直言等。
- 圣政卷之二:兴学校、重民籍、厚风俗、劝农桑、安黎庶、恤站赤、止贡献、均赋役、旌节孝、减私租、息徭役、复租税、薄税敛、救灾荒、简词讼、贷逋欠、惠鳏寡、赐老者、赈饥贫、恤流民、崇祭祀、理冤滞等。
- 朝纲卷之一:明政刑、霈恩宥、政纪、奏事经由中书省、外省不许泛滥咨禀、省部纪纲、省部减繁格例、减繁新例、庶务等。
- 台纲卷之一:内台、设立宪台格例、体察人员勾当、台察咨禀等事、监察则管体察、监察合行事体、整治台纲、行台、行台体察等例、立行御史台官等。
- 台纲卷之二:体察、察司体察等例、禁治察司等例、察司合察体例、改立廉访司、廉访司合行条例、体察行省官吏、体察使臣要肚皮、有司休寻廉访司事、戒饬司官整治勾当、整治廉访司、宣谕宪司事理、体察追问、体覆、按治、监察巡按照刷、察司巡按事理、廉访司巡按月日、分巡须要遍历、巡按一就审囚、照刷、省部赴台刷卷、刷卷须见首尾、追照文卷三日发还、台官不刷卷、行省令史稽迟监察就断、稽迟罚俸不须问审、违错轻的罚俸重要罪过、指卷照刷等。
- 吏部卷之一至卷五:官制、职制、告叙、听除、授除、守阙、赴任、不赴任官员罪例、承荫、儤使、当质、月日、流官、军官、投下、教官、医官、阴阳官、仓库官、局院官、场务官、站官、首领官、捕盗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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