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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汉唐事笺》为元人朱礼所撰史事笺释之作,前集十一卷、后集八卷。据卷首胡森识语,其书得钞本于阮元(芸台)尚书,检《四库全书》书目未著录,胡森认为系採访者偶佚。书中原有元至正元年(1341)盱江南窗谢升孙(字顺父)序。胡森又考盱黎为今江西建昌府新城县,以盱水、黎水合称,并据谢升孙序推断朱礼为新城人,科名当在元至正前。道光元年(1821),胡森主端溪书院,谋欲付刻;后得黄允恂校正并出资镂板,汤良驷亦附名出资印行,至道光二年(1822)六月二十三日胡森识其事。此本编目著录为1822年,刊刻地未详,藏本编号为“4 L.sin. D 151-1/8”,URN为“urn:nbn:de:bvb:12-bsb11129000-0”,可供版本检索与馆藏比对。
本次前20页可见后集卷八正文,内容主要围绕唐代财赋、盐法、户口、里正、乡官等制度展开,具有史论与政书性质。文中论刘晏盐法之功,述皇甫镈奏置榷盐使、张叔平议榷弊、韦处厚与韩愈诘难、裴度与李绛为相而不能止等事;又论天宝以后河北沦于藩镇,国用仰给东南,东南赋税遂重。所述大历至建中杨炎作两税法、李吉甫上元和国计簿、李翱平赋之书、陆贽请厘革甚害、独孤及与元结在舒州道州之赋税,以及宇文融括户、高颎输籍法、隋唐户口登耗等,均引《通鉴》《食货志》等文献为据,笺释评述历代制度沿革与利弊。书中还考察乡里制度变迁:周比闾之长,汉亭长、三老、啬夫、游徼,后魏三长制,隋州县乡官,唐里正、方正、乡老等,并论差役轻重、里正地位升降及户口耗减原因。可见其书以汉唐史事为纲,尤重经济财政、地方治理与典章制度,是研究汉唐制度史、经济史与地方行政的重要参考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本次前20页可见后集卷八正文,内容主要围绕唐代财赋、盐法、户口、里正、乡官等制度展开,具有史论与政书性质。文中论刘晏盐法之功,述皇甫镈奏置榷盐使、张叔平议榷弊、韦处厚与韩愈诘难、裴度与李绛为相而不能止等事;又论天宝以后河北沦于藩镇,国用仰给东南,东南赋税遂重。所述大历至建中杨炎作两税法、李吉甫上元和国计簿、李翱平赋之书、陆贽请厘革甚害、独孤及与元结在舒州道州之赋税,以及宇文融括户、高颎输籍法、隋唐户口登耗等,均引《通鉴》《食货志》等文献为据,笺释评述历代制度沿革与利弊。书中还考察乡里制度变迁:周比闾之长,汉亭长、三老、啬夫、游徼,后魏三长制,隋州县乡官,唐里正、方正、乡老等,并论差役轻重、里正地位升降及户口耗减原因。可见其书以汉唐史事为纲,尤重经济财政、地方治理与典章制度,是研究汉唐制度史、经济史与地方行政的重要参考资料。本次仅见前20页,后续内容待补。
书籍资料
学术价值
1. 元人朱礼所撰,清阮元藏钞本,《四库全书》未著录,道光二年重刻,可补目录著录与版本流传之阙。
2. 对汉唐制度、唐代财赋、盐法、两税法、户口、里正乡官等有系统笺释,可资唐史、经济史、财政史与地方行政研究。
3. 引证《通鉴》《食货志》等文献,保存胡森识语、谢升孙序等序跋信息,具有史料与文献学价值。
4. 藏本编号及URN信息完整,可供古籍版本比对、数字化检索与馆藏研究。
2. 对汉唐制度、唐代财赋、盐法、两税法、户口、里正乡官等有系统笺释,可资唐史、经济史、财政史与地方行政研究。
3. 引证《通鉴》《食货志》等文献,保存胡森识语、谢升孙序等序跋信息,具有史料与文献学价值。
4. 藏本编号及URN信息完整,可供古籍版本比对、数字化检索与馆藏研究。
公版依据
P0:该书成书于元代,有元至正元年(1341)谢升孙序,清道光二年(1822)重刻。成书/出版年在1911年(含)之前,直接判定为公版,无需查作者及贡献者卒年。
适合人群
中国古代史、唐史、经济史、制度史研究者;古籍版本、目录学、文献学工作者;对汉唐典章制度与财政沿革感兴趣的读者。
序文信息
谢升孙序,元至正元年(1341),盱江南窗谢升孙字顺父撰
目录
前20页未见完整目录,可见后集卷八及以下内容:
- 汉唐事笺后集卷八
- 东南财赋详考增赋数目录因袋刘晏(篇题,文字据OCR)
- 户口
- 相关子目:刘晏盐法、两税法、元和国计簿、里正乡官、户口登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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